離婚後女方應該歸還彩禮嗎,女方提出離婚,是否要退還彩禮?

2021-05-22 18:55:29 字數 5578 閱讀 8187

1樓:水瓶吐槽大神

我覺得這個要看是結婚多久之後離婚的,這個彩禮錢也不是給女方父母的,結婚後也都是在小兩口的手裡,結婚時間長的可能彩禮錢兩個人都花沒了,拿什麼還給你,結婚幾天就離婚的還要看看是誰的錯呢,要是男方的錯憑什麼還給你彩禮錢啊,要是女方的錯是應該把彩禮錢歸還的。

首先要考慮結婚多久才離婚的

一、結婚十幾年才要離婚,我覺得這種情況就沒必要歸還彩禮錢了。

已經結婚十幾年了,就算有彩禮錢也花沒了,即使沒有花沒,還在女方手裡,那麼這個錢也是屬於女方的了,女人嫁給男人十幾年,給你生孩子照顧老人,已經很辛苦了,離婚後除了孩子還有什麼,給的那點彩禮錢又算什麼,女人的青春是那點彩禮錢能買來的嗎?

特別是因為男方家暴或者是出軌而離婚的,別說彩禮錢不能還給男方,就是財產也是沒有他的,像這樣的家暴和出軌的人就應該淨身出戶。

二、結婚幾天就離婚的,這要分兩方面考慮

◆女方過錯提出離婚,我覺得這種情況是要歸還彩禮錢的

兩個人才結婚幾天就離婚了,女人也沒有為這個家做什麼貢獻,也沒有孩子,幾天就離開了,而且是女方的過錯,還要人家的彩禮錢和騙有什麼區別。

我家有個鄰居就是這樣的(女方家),他家的女兒嫁過去幾天就自己回來了,也不知道具體是什麼原因,好像是女孩自己不太同意,家裡硬給撮合到一起的,結完婚之後這幾天也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反正女孩回家後就不回去了,家裡人怎麼勸都不好使,最後離婚了。

他們結婚的時候要了15萬的彩禮錢,2萬元在辦婚禮的時候花掉了,最後只歸還了13萬,男方家也沒再要,可能自認倒黴了。

我家鄰居這是女孩自己要離婚的,是女方的問題,所以離婚後歸還了彩禮錢,這樣對雙方都是公平的。

◆我覺得要是男方的問題,就沒必要退還彩禮錢

女人結過婚之後再也不能像做姑娘的時候了,即使結婚幾天就離婚了,那也叫結婚,以後再要找男朋友是會受影響的,男人二婚覺得沒什麼,可是女人不一樣,以後男朋友可能會覺得女人有什麼問題才離婚的。

所以只要不是女方的問題,離婚後彩禮錢都沒必要歸還,因為對女人的名譽損失太大了,以後要嫁人就很難了。

特別是結婚後男人對女人實行家暴,或者是男方父母對女孩不好,就更不能歸還彩禮錢了,不僅不能歸還彩禮錢,還要找到證據讓男人淨身出戶。犯了錯,就要為自己的過錯付出代價。

2樓:大臉妹妹只會哭

離婚後還有歸還彩禮這種說法麼??為什麼要做的那麼絕哦,買賣不成仁義在啊,怎麼離個婚還要把當初的彩禮都要還了。。

我個人覺得離婚後不存在應不應該歸還彩禮這個說法的,這都是看個人的想法和做法啊,但是我想大部分人都是不會歸還彩禮的。首先,彩禮是當初求婚,要結婚前給的,是當初要娶女方進門給的一份心意,那時候的心意是真真切切的,而且是為了結婚準備的,後來不管怎樣,雖然要離婚了,但是和當初結婚前的彩禮一點都不衝突,給出去的理財就像潑出去的水了,那還有歸還的道理啊,第二,我覺得這就涉及到一種仁義的問題了,雖然離婚了,但也不用那麼恩斷義絕吧,大不了以後大路朝天各走一邊了,也不用把之前的一分一毫都要回來吧,這豈不是離個婚把以前的好感,最後那點好感都磨滅了麼?

但是還是有一些很奇葩的男方家庭要求退還彩禮的,我覺得這種人估計就是太利益的,把錢看得太重了,碰到這種情況,我覺得女方也不要和這種人一般見識了,彩禮還就還,又不是差這點彩禮錢,只是他們要先撕破臉皮,沒有顏面,那作為女方也沒辦法了,只能慶幸自己離婚的決定是對的,只是想說當初那彩禮也不是女方坑蒙拐騙來的,何必呢?這點彩禮錢都捨不得的男方,真的是讓人「刮目相看」呢。

3樓:匿名使用者

彩禮是男方給予女方的饋贈,多數情況下夫妻二人解除了婚姻關係,女方都不需要歸還彩禮。

4樓:

應歸還。因為農村二三十萬元的彩禮全歸女方父母私有,哪個兩口婚後使用的可能。是全家之血本。

5樓:天堂證據

如果是那種剛結一兩月就離的,肯定要,

6樓:養貓的仙女

我覺得肯定是不應該的呀。都已經結婚啦,那麼彩禮就屬於你們兩個雙方的共同財產,即使是歸還的話也要兩個人同時都有一些。然後根據婚姻的相關規定,申哥你們兩個人的財產,而不是應該只歸一方所有。

如果男方要求你把所有的彩禮都歸還回去那,我覺得你應該去上法院或者是比較公正的地方,然後進行一個標準的判斷

7樓:民生為本

離婚後女方是否要退回彩禮,還需要看實際的情況是否構成了彩禮返還的條件,如果構成了彩禮返還的條件,可以依法要求退回。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女方提出離婚,是否要退還彩禮?

8樓:華律網

符合以下復情況的,制可以bai退回彩禮:(一du)男女雙方還未到當地zhi民政部門辦理結dao婚登記手續的,這種情況下,男女雙方本來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彩禮能要回來;(二)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還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還彩禮錢的,必須退還;(三)因一方婚前給付彩禮錢,而導致生活困難的,對方應當返還,生活困難必須達到無法維持當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離婚彩禮也有不能要回來的情況,主要包括以下這些情況:(一)已經登記結婚並同居生活的。這種情形下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

(二)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時間較長的,一般應當以兩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間生育子女的的情況,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三)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的,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在婚約存續期間,婚約當事人死亡的情況,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

但是,在死前已經起訴的應予除外。

9樓:趙儀邛宇

這時婆家認為來女方有騙婚傾自向,並且向女方提出返還婚前給付3萬元(向親朋好友借來)的彩禮錢。

分析:贊皇縣法律援助中心律師解釋:雙方確實感情破裂,女方提出離婚,男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協議離婚。

《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錢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當予以支援:(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查實婚前女方以東北習俗向男方索要彩禮3萬元,男方父母為給兒子操辦婚事,向親朋好友借來3萬元,導致了給付人生活困難。所以上述案例符合第三條規定,女方應返還3萬元的彩禮錢。

此案最終以女方退還3萬元彩禮錢而協議離婚。

10樓:碧嶠銀海

你好,下抄面我對你的問題試著一一解答:

1、彩禮錢一般不歸還,這個有司法解釋規定,對於已經結婚來說,除了以下兩種情形之外不用退還禮彩:(1)沒有共同生活過;(2)因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的。

2、對於這個問題,一般是酌情處理,法律對此沒有規定,畢竟婚禮是雙方的,如果婚禮的費用全部由男方支付的話,建議你墊付一部分。

3、彩禮是婚前男方付給你的,所以這部分錢應當被認定為你的個人財產,用彩禮錢買的家電應當被認為是你的個人財產。只有銀行的記錄可能證明效力不夠強,你可以找商家複製發票等。

4、不需要歸還這部分錢,因為這是禮金黃是親朋好友給雙方的祝福,一般認為這是雙方的共同財產,雖然是由你花銷的,但夫妻任何一方都有合理支配共同財產的權利。

5、你的另一張銀行卡婚前的收入是個人財產,婚後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你們之間有關於財產的約定,則按約定。

11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法中有規定,這3種情況下,女方必須退還彩禮錢!.h265

12樓:老陳律師

一般不退彩禮的,除了以下兩種情形

1、沒有共同生活過;

2、因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才結婚兩個月女方提出離婚要退彩禮男方不

離婚後女方彩禮錢要退還給男方嗎

14樓:華律網

很多當事人因為不知道離婚時彩禮是否需要退還跟我諮詢,今天我在這裡跟大家分享一下。彩禮一般是以登記結婚為目的由一方支付給另一方的財物。這一概念不但限定了彩禮的範圍也限定了彩禮的目的,既然給付彩禮的目的是為了登記結婚,那麼如果違背這一給付彩禮的初衷,法律對此也不會沒有任何約束的,《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所以彩禮是否需要返還,關鍵要看是否存在上述情況。完畢!

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15樓:熱浪人間

如兩人已經共同生活,彩禮不退。

如自結婚之日起,雙方沒有共同生活,退彩禮。

16樓:原創**夢工廠

什麼問題都不是絕對的,這些還應該協商解決。實在不行,需要經過法院判決處理,望採納

17樓:曰法三章

要區分不同情況處理,如結婚多年則無需退還。屬於下面情形的可以要求退還彩禮。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離婚是否可以要求返還彩禮?

18樓:華律網

很多人都因分手、離婚退彩禮的事煩惱,故而很多人來諮詢我。大致的問題有我結婚前給了女方彩禮,現在離婚了,我能把彩禮要回來嗎;我和女方是異地戀,結婚後也是兩地分居,現在離婚彩禮能退回嗎?我和女方同居了幾個月,奔著結婚我給了彩禮,現在雙方分手,我能要回彩禮之類的。

問題各有不同,但指向的結果的一致的,就是退彩禮。彩禮是想退就能退嗎?其實不然,我們國家就退彩禮一事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只有符合規定的情形,彩禮才可以退。

而具體的法律規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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