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常規的公式:全損的損失金額=〔出險當時的新車購置價-完好件新件市場**〕×(1-折舊期×折舊率)- 殘值。
1、新車購置價包含了車輛購置稅,因此出險當時的新車購置價=出險時市場上同類車型的新車購置價×(1+車輛購置稅)。
2、完好件扣減,只有受損車輛已經施救且推定全損時才會將大件完好的配件進行扣減。如只剩小額的完好件一般會計入殘值一併扣減。如果是絕對全損,則完好件為零。
3、殘值,是指完全沒有使用價值的廢件,按能夠賣掉的**進行扣減。殘值歸誰由保險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如折歸被保險人處理則在定損中減去殘值,如由保險公司收回則不減殘值。
4、折舊率,目前的條款均在條款中規定了月折舊率,明確按照月折舊率進行折舊,並註明最高折舊金額不超過新車購置價的80%。如果具體到個案差異較大時,被保險人可與保險公司進行協商。
5、按照慣例解釋,全部損失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實際全損,也就是車輛整體損毀,已無法修復;另一種是推定全損,也就是車輛雖然還可以修復,但修復的費用達到或超過車輛的實際價值,修復也就沒有價值和必要,因此可以推定按全損來處理。
2樓:發兔冷知識
如今國六的汽車排放標準即將推出,政策實施後很可能導致國3排放的,私家車輛強制報廢,來看看報廢私家車輛能有哪些補貼吧。
3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你車損險購買的用的新車購置價是11.79萬,所以就按這個為基數賠償。
4樓:藩熹縱含煙
你好!因為你車損險購買的用的新車購置價是11.79萬,所以就按這個為基數賠償。
僅代表個人觀點,不喜勿噴,謝謝。
5樓:匿名使用者
實際是按車損險的數額來賠,因為車損險一般就是折舊後的**!=車輛賣的殘值➕ 保險公司賠償的錢!但是保險公司肯定會把總數額的錢往下壓!
殘值這裡也會找問題扣一些! 然後會和你商量一個合理的**! 只要不太過!
感覺**合適就行! 談不攏可以法院訴訟! 因為你有保險單據在手!
可以查查相關的案例!一般都是保險公司賠償金額!
6樓:笑話十分鐘
這就是保險公司的一個霸王條框,很多人都在提反對意見,想讓車損的購買根據實際折舊**計算。我們花原車的價錢計算出的保費購買保險,但理賠時卻按折舊**來計算。
折舊的計算保險公司倒是沒有錯,只不過不公平。之所以用11.79計算,是因為防止出現倒掛。
比如,你的車購買一年,折舊後假設為13萬,但是這時新車**降到12萬,那麼要是用13萬賠你,你就可以再購買一輛,然後還剩1萬。這樣違背了保險的補償原則。
我的車輛事故報廢,買的車損險是按車輛的實際價值買的沒有買不計免賠。保險公司應該怎麼賠
車出了事故,車損險如果是足額承保,車損較嚴重保險公司可以不給修按全損賠償。被保車輛按車型當時市場新車購置價進行折舊,非營運車輛每月折舊0.6 最高不能超過新車購置價的80 賠償後車輛殘值歸保險公司所有 就是按照二手車 賣給保險公司了 報廢車也可以低價買回去,車主有優先購買權。車輛報廢的,保險公司按車...
交通事故認定書上對方全責,我沒有給車輛定損就修了車,對方拒不賠償,是不是對他來說不需要付出任何代價
他就是這樣想的,誰叫你這麼沒有腦子 現在好麻煩,他可以不認賬。你有沒有什麼證據?能夠證明 你的車子在修理之前什麼樣,還要帶時間的 可以由修車方提供修車詳單作為證據,向法院起訴即可。交通事故交警已經判定對方全責,車輛也定損,維修好但是對方不給修理廠付錢,不能提車怎麼辦?交通事故交警已經判定對方全責,車...
車輛事故後,我主責,對方車輛在4S店維修時,4S店先讓對方保
首先要確認你交錢 了沒有。如果沒交錢那就讓你的保險公司重新定。如果交了版錢,你只能先 權那個對方的發票和讓對方打個收條說明他已經收到你的賠付了。記住你是主要責任,按照比例各付金額。如果你的車損金額出來了最好把應該由對方賠付的錢扣下。如後期有問題可以在問我。車被對方追尾了,交警判定對方的全責,我在4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