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這種從輕或減輕處罰,指的是14週歲到17週歲之間的
2樓:匿名使用者
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期間的行為不追究刑事責任,而對已滿16週歲以後實施的犯罪行為應追究其刑事責任。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某甲1994.1.1出生,那到2008.
1.2就是14週歲(相對負刑事責任)也就是說在2008.1.
1晚上12點以後就是具有刑事責任了但是隻對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至人重傷或死亡,搶劫,**,販毒,放火,**,投放危險物質這8種犯罪才承擔刑事責任的。16週歲以上是絕對負刑事責任!根據〈刑法〉第17條第2款的規定“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4樓:
很直觀的一句話嘛,就是滿了14歲的到不滿18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誰說不追究刑事責任的?犯了那8個罪(殺人、重傷、搶劫、**、放火、投毒、販毒、**)是要追究的,但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16歲到18歲的人犯罪也應從輕或減輕處罰。
5樓:匿名使用者
兄弟,簡單來說就是未成年人犯罪是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為什麼要規定是十四歲到十八歲呢?? 是因為十四周歲以下無刑事責任能力。是完全不負刑事責任的,就談不上減輕從輕了
6樓:521彤
十四周歲以下不管怎樣都不處罰
14到16是殺人 搶劫 ** 反度、等重罪才處罰 但要從輕出發
16到18 就無論什麼罪都處罰 但從輕
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犯罪,應當減輕、從輕或免除處罰。請問這個提法對嗎?
7樓:麗江律師郜雲
已滿十六週歲不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犯罪,減少基準刑的10%-50%。
8樓:
不會免除。14週歲以下,完全免除。
9樓:匿名使用者
錯 對於**、投放危險物質、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縱火、搶劫、販毒等8種犯罪是不能免除處罰
10樓:北京酈陽霍律師
我國<刑法>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沒有免除處罰!
11樓:
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沒有免除處罰的說法。
12樓:八肢八肢半
分為4各階段(正常的自然人):
第一階段(未滿14週歲):不負刑事責任;
第二階段(已滿14週歲未滿16週歲):除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販賣毒品、搶劫、**、**、放火、投毒罪,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其他行為均不構成犯罪;
第三階段(已滿16週歲未滿18週歲):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第四階段(已滿18週歲):完全行為能力人。
13樓:翃
/嘻嘻嘻重新,想重新擦 擦擦,,想 ,,
判斷: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滿十四周歲的人違反
14樓:中顧法律網顧問
正確第十二條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滿十四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15樓:似鴻塵
對,治安管理處罰法上就是這麼規定的。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有違法行為的是否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16樓:熱浪人間
按照《刑法》規定,未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該從輕或減輕處罰。
按照保護未成年人的原則,涉及其他違法行為,應以教育為主,應該從輕或減輕處罰。
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對哪些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應該承擔刑事責任。根據本法第17條第2款規定 已滿十四周歲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販賣毒品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因此,對於走私 運輸 製造毒品犯罪,只有達到十六週歲才負刑事責任。2.對於被利用 教唆 脅迫參加販賣毒品犯罪活動的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一般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責任。在我國,已滿14週歲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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