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情況下,經過公安機關備案過的私人印章具有法律效力,但有限,或者雖然沒有備案,但簽章人認可其簽章的,對其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判斷。
個人名章,只有公民本人以本人的名章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才有效。且公民本人在相關法律文書上加蓋名章的時候,不存在欺詐、脅迫、重大誤解、顯失公平等符合無效或可撤銷 可變更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情形下。
加蓋名章的行為系公民真實意思的表示,此種情形下 加蓋名章的行為系依法成立。
法定代表人的個人私章是和普通自然人的私章效果一樣的,如果在合同上或在其他法律文書上使用了個人的私章,那麼法律就推定法定代表人對該合同或其他法律文書做了肯定的意思表示。除非他能夠證明該私章的使用是他人違反其意思或者是偽造的私章。
因此為了避免私章使用的風險最好的辦法就是妥善保護好自己的個人私章,並且在自己的私章上有足夠的防偽措施。
法定代表人是以普通公民的身份進行法律行為時只要簽名就可以發生法律效力,他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進行法律行為時也只要簽上自己的名字該法律行為就會對該法人產生效力。
如果法定代表人委託他人從事法律行為,適用民法關於委託**的一般規定,即一般是由被**人來承擔責任,如果被委託人有重大過失的情況時,委託人在自己承擔了責任後可以追究被委託人的責任。當然這裡是指的法定代表人以普通自然人的身份從事的行為,如果他是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委託別人從事法律行為,則該行為的後果將首先由法人來承擔。
2樓:夏日絕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32條、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的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44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具備法律效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辦理批准登記手續的 應當依照其規定。
綜上所述,公民的個人名章,只有公民本人以本人的名章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才有效。且公民本人在相關法律文書上加蓋名章的時候,不存在欺詐、脅迫、重大誤解、顯失公平等具有法律效力。
印章印章,用作印於檔案上表示鑑定或簽署的文具,一般印章都會先沾上顏料再印上,不沾顏料、印上平面後會呈現凹凸的稱為鋼印,有些是印於蠟或火漆上、信封上的蠟印。製作材質有 玉石、金屬、木頭、石頭等。中國印章是漢族傳統文化的代表之一。
3樓:
還要看有無納指模。如果也沒有,那蓋下私人印章的一方如果要否認印章的真實性的話,另一方要舉證證明該私人印章確實是對方所有的。對該方而言,舉證責任難度極大。
所以,是否有效力,關鍵在於確認該私章的真實性,而相關的舉證責任則在另一方。
4樓:匿名使用者
有一定的效力,但要看具體的情況。
不如簽字的效力大。
個人印章有法律效力嗎
5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只要經過公安機關備案過的私人印章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只是私人印章的法律效力有限。
私人印章,只有公民本人以本人的名章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才有效。且公民本人在相關法律文書上加蓋名章的時候,不存在欺詐、脅迫、重大誤解、顯失公平等符合無效或可撤銷 可變更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情形下。
加蓋名章的行為系公民真實意思的表示,此種情形下 加蓋名章的行為系依法成立。
蓋章在法律上的風險是很大:
1、如果私章沒有經過有關部門的備案登記不具有公信力。
2、私章是與人分離的,不像簽名因個人筆跡有別而「字如其人」, 故蓋下的私章是否代表本人的意思難以確定。
6樓:冰雨夢悠悠
一般情況下,經過公安機關備案過的私人印章具有法律效力。
雖然沒有備案,但簽章人認可其簽章的,對其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7樓:杭州徐明偉律師
一般需要簽字或者摁手印。因為個人印章一般不會經過備案。
8樓:鄴星
可以申請鑑定。可以提起反訴啊
一切在於證據
9樓:孤舟
既然印章是假的,你爸爸當然不用承擔任何責任了,如果你爸爸有經濟損失,還可以起訴劉某賠償
10樓:吳金子
你去應訴就可以了,舉證你他的章是假的。
11樓:深圳劉勇律師
不是起訴。是積極應訴,舉證證明印章是假的。
私章如何具有與簽名一樣的法律效應? 20
12樓:匿名使用者
只在特定場合有效,可以進行備案,比如名下有公司可以在工商局備案,開了銀行賬戶,在銀行備案。這樣,這枚印章具有和手寫簽名一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了。
例如:你在某銀行擁有支票帳戶,並且與銀行約定好【私章】有效,銀行留有自己的印鑑標本,這是你用【私章】簽發的支票就是有效的。
如果寫收據,然後蓋私章,一般對方不認可。這樣就沒有法律效力了,章可以經常刻制,並且經常變化的。
若是他人未經授權使用,應依據《合同法》第48條「行為人以被**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人追認,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的規定,確定該合同對本人不具有法律效力。
相對性法定代表人有權代表公司對於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名的效力,則具有相對性。
企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在法律上的意義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的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有權在法律規定的職權範圍內,直接代表法人對外行使職權,其行為屬於職務行為,視為法人行為,法律後果由企業、單位承擔。
因此,法定代表人只要是代表法人單位洽談業務,其在民事合同上簽字的行為就與蓋具單位公章的行為同樣具有法律效力,合同責任應由法人承擔法定代表人簽字的限制但是,並不是只要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名都具有代表單位的效力。
例外的情況是,我國《合同法》第50條規定:「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許可權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許可權的以外,該代表行為有效。」
13樓:戚廣利
1、進行備案,比如你有公司可以在工商局備案,你開了銀行賬戶,在銀行備案。這樣,這枚印章具有和你手寫簽名一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了。
2、如果寫收據,一般對方不認可。這樣就沒有法律效力了,章可以經常刻制,並且經常變化的。
14樓:正版人
【私章】只在特定場合有效,
例如:你在某銀行擁有支票帳戶,並且與銀行約定好【私章】有效,銀行留有你的印鑑標本,這是你用【私章】簽發的支票就是有效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上邊的回答的很對。關鍵看是什麼場合,派什麼用處。
如果是銀行,那就要在開戶時採用該印鑑,以作為唯一合法印鑑。
16樓:匿名使用者
看你要用來做什麼了。公章不可能代替簽字,越是嚴肅的場合……
只有簽字沒有公章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17樓:華律網
根據《合同法》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時合同成立。簽字或蓋章是選擇關係,意味著要麼簽字,要麼蓋章,要麼簽字蓋章同時具備,這三種情況對於合同成立的意義是相同的。在實際簽定合同時,人們往往重視蓋章的作用與意義,甚至有的認為蓋章比簽字重要,其實這是誤解。
印章的使用(即蓋章)就等於印章所有者(即印章名義人)的簽名,蓋章的效力就等於簽名的效力。簽字蓋章,可以兩者同具,也可以單具其一,簽字是最具有法律效力的。但簽字產生效力必須具備已下情況之一才有效力:
一、自然人之間的合同關係,或自然人與法人之間的合同關係,自然人(或自然人一方)簽字即產生確認效力。
二、法人之間建立合同關係,或法人與自然人之間建立合同關係,法人一方需要法人代表簽字即產生確認效力,合同成就。如果非法人代表簽字一般需要法人蓋章才具備完備的確認效力。
三、持法人或法人代表的授權委託書,具有委託行為的法人方的代表,簽字也產生確認效力。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五條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18樓:度媽真偉大
如果是以公司名義簽定的合同,沒有公章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麻煩採納,謝謝!
19樓:匿名使用者
只有簽字沒有公章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
1、如果合同是由單位的委託**人在其許可權範圍內、或單位的法定代表人籤的字,則合同有效。
2、如果簽字的委託**人沒有**權、超越**權或者**權終止後簽訂合同的,經過被**人的追認後,所籤合同有效。未經追認的,合同無效,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
《民法通則》
第三十八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十三條 公民、法人可以通過**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人在**許可權內,以被**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人對**人的**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第六十六條 沒有**權、超越**權或者**權終止後的行為,只有經過被**人的追認,被**人才承擔民事責任。未經追認的行為,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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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據能產生法律效力不收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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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有法律效力嗎,公證具有法律效力嗎?
你好,我不知道bai你是具體指哪些一方du面 根據我國公zhi 證法的規定,公dao證有三回種作用,一 法律行為成立答要件效力 二,證據效力 三,強制執行效力 一般而言,只要公證過,有公證書,都是經過了公證機關的合法性和真實性審查的,具有法律效力 不過,這不是絕對的 如果與事實不符仍然可以被宣告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