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八戒智慧財產權
一、專利權轉讓應具備的條件有哪些 專利轉讓是指專利權人作為轉讓方,將其發明創造專利的所有權或將持有權移轉受讓方,受讓方支付約定價款所訂立的合同。通過專利權轉讓合同取得專利權的當事人,即成為新的合法專利權人,同樣也可以與他人訂立專利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專利法規定,轉讓專利申請權的,當事人必須訂立書面合同,經專利局登記和公告後生效。
書面形式和登記及公告是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生效的法定條件,未簽訂書面形式或未經專利局登記和公告的專利權轉讓合同不受法律保護。
二、專利轉讓的程式
(一)、首先要了解專利技術**的模式 1、普通實施許可:許可方(即專利權人)允許被許可方實施其專利,許可方仍保留使用該項專利或再與第三方簽訂許可合同的權利。2、獨佔實施許可:
被許可方取得獨佔實施該專利的權利,任何他人(包括許可方)都不得實施該專利。3、排他實施許可:被許可方有權實施,許可方也有權實施,但許可方不得再許可任何第三方實施。
4、分售實施許可:被許可方可以在許可方的同意下,以自己的名義許可第三方實施許可方的專利。5、交叉實施許可:
兩個專利權人以技術互惠交換的形式相互使用對方的專利。6、專利權轉讓:專利權人將其專利權轉讓給他人。
(二)、簽訂專利許可證合同 合同有以下條款: ①前言; ②合同術語定義; ②合同的標的:指技術範圍的確定和說明。
寫明專利的種類、名稱、申請日、批准日、有效期等; ④費用的支付:分為一次總算支付、提成費(接銷售金額或利潤確定提成比例)、入門費加提成費(簽訂合同後,預付一筆費用,然後每年再按銷售金額或利潤來提成)、技術入股(專利權人以其專利技術作為股份投入,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⑤技術資料的交付:規定技術資料的範圍、交付時間、地點、驗收方法; ⑥技術改進成果的分享:
簽約後一方對該專利技術的改進,其成果歸誰所有及另一方的利益問題; ⑦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被許可方獲得技術資料後可能無法製造出合格產品,還須許可方提供培訓、指導等; ⑧保密條款:主要涉及技術祕密,被許可方應對許可方負有保密的義務; ⑨擔保條款:
雙方各自互相給予對方履行合同的許諾; ⑩爭議的解決:規定雙方發生爭議後的解決辦法;⑾違約條款:對不履行或不按時履行合同等違約的處理;⑿合同的生效日、有效期限、終止及延期。
2樓:南京追夢網路科技****
一、怎樣辦理專利權轉讓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專利權轉讓合同屬於技術轉讓合同的範圍,那麼,專利權轉讓合同的讓與人應當保證自己是所提供的技術的合法擁有者,並保證所提供的技術完整、無誤、有效,能夠達到約定的目標;而受讓人則應當按照約定的範圍和期限,對讓與人提供的技術中尚未公開的祕密部分,承擔保密義務。
讓與人未按照約定轉讓技術的,應當返還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費,並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祕密超越約定的範圍的,違反約定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項專利或者使用該項技術祕密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承擔違約責任;違反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受讓人未按照約定支付使用費的,應當補交使用費並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不補交使用費或者支付違約金的,應當停止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祕密,交還技術資料,承擔違約責任;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祕密超越約定的範圍的,未經讓與人同意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專利或者使用該技術祕密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承擔違約責任;違反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受讓人按照約定實施專利、使用技術祕密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由讓與人承擔責任,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專利權轉讓與專利申請權轉讓區別
專利權轉讓與專利申請權轉讓兩者既有相同之處,也有本質上的區別:
(一)專利權轉讓中訂立合同的標的是專利權,而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的標的是專利申請權;
(二)專利權轉讓發生在專利授權之後,轉讓人為專利權人,而專利申請權轉讓則發生在專利授權之前,轉讓人為專利申請人。
3樓:匿名使用者
專利申請權,是指發明人就其所作出的發明創造向專利局請求授予其專利權的一種請求權。
專利權,是指發明創造符合專利法規定的條件時,由專利局依據申請人的請求授予其排他的獨佔性權利。
轉讓,是指將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轉讓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權利本身發明轉移,轉讓人將不再享有權利。
根據《專利法》規定,不管是專利申請權或者是專利權都是可以轉讓。因此,這些權利也類似於一般的財產權,權利人可以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按其意自由處分,而將這些權利轉讓給其他人,就是處分權的方式之一。
在轉讓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都必須訂立書面合同。並且,當事人應將合同副本提交給中國專利局,經專利局登記和公告後,才能生效。
而對於發明人或設計人所享有的署名權和獲得精神獎勵等權利並不同時轉讓。也就是說,受讓人在取得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後,並不國此成為發明人或設計人,也不因此享有發明人或設計人的榮譽。因為這些權利屬於人身權,與發明人或設計人的人身不可分割。
所以不能轉讓,也不能通繼承等其它方式轉移。
以上資訊來自快法務,希望可以幫助你。
請問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嗎?
4樓:紐樂康
紐樂康智慧財產權專業為您解答:
轉讓,是指將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有償或無償地讓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權利本身發生轉移,轉讓人不再享有權利。
專利法規定,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都可以轉讓。
因為,這些權利都是財產權,權利人可以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按其意自由處分,而將這些權利轉讓給其他人,就是處分權的方式之一。
不過,在轉讓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時,發明人或設計人所享有的署名權和獲得精神獎勵等權利並不同時轉讓。也就是說,受讓人在取得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後,並不國此成為發明人或設計人,也不因此享有發明人或設計人的榮譽。因為這些權利屬於人身權,與發明人或設計人的人身不可分割。
所以不能轉讓,也不能通繼承等其它方式轉移。
轉讓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都必須訂立書面合同。並且,當事人應將合同副本提交給中國專利局,經專利局登記和公告後,才能生效。
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
一、專利權轉讓應具備的條件有哪些 專利轉讓是指專利權人作為轉讓方,將其發明創造專利的所有權或將持有權移轉受讓方,受讓方支付約定價款所訂立的合同。通過專利權轉讓合同取得專利權的當事人,即成為新的合法專利權人,同樣也可以與他人訂立專利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專利法規定,轉讓專利申請權的,當事人必須訂立書面合同,經專利局登記和公告後生效。
書面形式和登記及公告是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生效的法定條件,未簽訂書面形式或未經專利局登記和公告的專利權轉讓合同不受法律保護。
二、專利轉讓的程式 (一)、首先要了解專利技術**的模式 1、普通實施許可:許可方(即專利權人)允許被許可方實施其專利,許可方仍保留使用該項專利或再與第三方簽訂許可合同的權利。2、獨佔實施許可:
被許可方取得獨佔實施該專利的權利,任何他人(包括許可方)都不得實施該專利。3、排他實施許可:被許可方有權實施,許可方也有權實施,但許可方不得再許可任何第三方實施。
4、分售實施許可:被許可方可以在許可方的同意下,以自己的名義許可第三方實施許可方的專利。5、交叉實施許可:
兩個專利權人以技術互惠交換的形式相互使用對方的專利。6、專利權轉讓:專利權人將其專利權轉讓給他人。
(二)、簽訂專利許可證合同 合同有以下條款: ①前言; ②合同術語定義; ②合同的標的:指技術範圍的確定和說明。
寫明專利的種類、名稱、申請日、批准日、有效期等; ④費用的支付:分為一次總算支付、提成費(接銷售金額或利潤確定提成比例)、入門費加提成費(簽訂合同後,預付一筆費用,然後每年再按銷售金額或利潤來提成)、技術入股(專利權人以其專利技術作為股份投入,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⑤技術資料的交付:規定技術資料的範圍、交付時間、地點、驗收方法; ⑥技術改進成果的分享:
簽約後一方對該專利技術的改進,其成果歸誰所有及另一方的利益問題; ⑦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被許可方獲得技術資料後可能無法製造出合格產品,還須許可方提供培訓、指導等; ⑧保密條款:主要涉及技術祕密,被許可方應對許可方負有保密的義務; ⑨擔保條款:
雙方各自互相給予對方履行合同的許諾; ⑩爭議的解決:規定雙方發生爭議後的解決辦法;⑾違約條款:對不履行或不按時履行合同等違約的處理;⑿合同的生效日、有效期限、終止及延期。
6樓:亞太智慧財產權機構
專利申請權進行轉讓,首先應簽訂轉讓合同,然後到專利局辦理登記手續,並由專利局公告,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轉讓有什麼規定?
專利權轉讓和專利申請權轉讓有什麼區別?
7樓:文華氏生物
專利權轉讓是指專利權人作為轉讓方,將其發明創造專利的所有權或將持有權移轉受讓方,受讓方支付約定價款所訂立的合同。通過專利權轉讓合同取得專利權的當事人,即成為新的合法專利權人,同樣也可以與他人訂立專利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專利申請權轉讓是指專利申請人將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已接收但仍未授權的專利依法轉讓給他人的行為。需要注意的是,專利申請權轉讓後,讓與人轉讓的只是受讓人有權針對此專利繼續進行申請的權利,不能從根本上保證受讓人未來一定能夠成為受讓發明創造的專利權人。
兩者既有相同之處,也有本質上的區別:
1、專利權轉讓中訂立合同的標的是專利權,而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的標的是專利申請權;
2、專利權轉讓發生在專利授權之後,轉讓人為專利權人,而專利申請權轉讓則發生在專利授權之前,轉讓人為專利申請人。
廣東文華氏生物科技****,推出專利註冊服務,包括實用型專利的申請以及發明型專利的申請。同時,文華氏也將秉承科學、嚴謹的工作精神,憑藉卓越的團隊學術優勢為客戶提供一流的科研學術服務。
8樓:八戒智慧財產權
專利權轉讓和專利申請權轉讓二者既有相似之處,也有差別。相似之處是在於,兩者權利的所有者通常情況下都是發明人(專利權有的時候也不一定就是發明人),另外兩者轉讓的客體是一項權利。
專利權轉讓與專利申請權轉讓的本質區別在於:
(一)專利權轉讓中訂立合同的標的是專利權,而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的標的是專利申請權;
(二)專利權轉讓發生在專利授權之後,轉讓人為專利權人,而專利申請權轉讓則發生在專利授權之前,轉讓人為專利申請人。
如何理解已被授予專利權的專利申請
專利申請是從提出申請,到國家審查,到公佈結果這個程式的,所以已被授予專利權的專利申請,就是說申請符合專利法要求,也符合專利法對該型別專利的要求,並進行授權和公告的專利。就是該專利申請獲得了授權,專利申請升級為授權專利。就是說 所述的專利,是已經獲得授權的專利。就是該專利申請獲得了授權,其將有相應的專...
專利發明人和專利申請人專利權人有何區別
專利發明人是指專利法所稱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是指對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點作出創造性貢獻的人。在完成發明創造過程中,只負責組織工作的人 為物質技術條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從事其他輔助工作的人,不是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專利申請人是指對某項發明創造依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享有專利申請權的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
專利申請的時間應該是什麼時候,專利權期限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計算?
專利申請任何時間是都可以申請的,不限制,但申請是需要時間的。提交專利申請後,您可以收到錄取通知書。如果您的專利最終獲得授權,保護日期將從您申請之日開始。發明專利的最長授權期一般為30個月左右,因為發明專利必須經過兩個階段 初步審查和實質審查。實用新型和設計只有初步審查。本實用新型稽核授權時間一般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