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離婚後對離婚協議未涉及的財產能否要求重新分割

2021-09-07 11:21:20 字數 642 閱讀 1142

1樓:

如果離婚時,因為對方的隱藏等行為而不知道有該財產的,可以要求。

提起訴訟的時效是自知道之日起兩年內。

2樓:卿川律師

1、可以要求分割。

2、可以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八條規定:「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因此,你可以就未分割的共同財產要求繼續分割。

3樓:青埂蜂下幽谷客

主要看買這車當時的費用是誰出的(需要證據證明);法律規定是重要的生活資料在夫妻婚姻關係存續4年後視為共同財產,重要的生產資料在8年後視為共同財產,所以還要看這車的用途。

4樓:南寧周贏律師

要看具體情形,因為有一年的訴訟時效的問題。

5樓:大連數碼通

07年購買的吃時在你08年10月前你們夫妻共有財產,在第一次離婚時,已經做了財產分割。

09年你們離婚想再次分割財產得到該車的分割許可權,法院不予採納的可能性較大。但是如果在第一次分割財產時對方有故意隱藏你們共有財產時,可以向法庭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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