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上海謝正力律師
1、尚未解除
2、待輪休天數及補償辦法確認後勞動關係解除。處於勞動存續狀態。
3、「中止」用語不當,應當做「終止」理解。勞動關係不存在「中止」的情況。
4、根據你的陳述,我判斷該休假為帶薪年休假。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 》
第十條 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於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根據第十二條的辦法計算天數,按3倍工資發放。
勞動關係的解除是單位的單方面的行為,一般是不需要徵得職工的同意的。不管你填補填表,該解除通知都是成立的,只是在違法解除的情況下被認定為無效而已。
不算曠工,完全和曠工沒關係。
2樓:匿名使用者
名存實亡。沒有簽名也沒有去上班也沒有去申訴,你在做什麼呢。現在拿著沒有簽名的通知去申請仲裁。
要求恢復勞動關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理由很簡單,我不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陳述時注意作對自己有利的陳述,別說我以前答應過,只能說我乾的好好的,5月8日公司突然讓我簽名,我認為與事實不相符合,我拒絕了簽名。
經過多次協商無果,今特向仲裁機構請求仲裁,恢復勞動關係,並支付爭議期間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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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警惕性是對的,先觀察一下他要幹什麼?別慌張,大家齊心協力搞偵查工作,輪著班休息,不管出啥事都不要亂了陣腳,幾個人合夥看著他,不要一個去,容易有危險,大家觀察好了有事第一時間報警 我們要相信,有志者事竟成。古人告誡說 天國是努力進入的 只有當勉為其難地一步步向它走去的時候,才必須勉為其難地一步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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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能溝通的了跟學歷沒有什麼必然聯絡,主要看彼此人生觀 人生態度,生活習慣,學習習慣。這些東西 需要深入瞭解後才能知道,所以勸你不要著急幹什麼,你現在要明確彼此只是對 對方有好感而已,需要深入瞭解才能知道 是否能有共同語言。沒有什麼溝通不了的 因為都是有文化的 呵呵 我個人倒不覺得這個有什麼 主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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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位置bai較好,骨痂部分生長了du,基本在正常zhi恢復中。dao 可以拆石膏了版 可以下地活動了,最好拄拐權3周左右,足部逐步負重,重點是踝部的屈伸鍛鍊。3周後去拐鍛鍊,負全重活動。3月基本就可以正常走路了。定期1月複查x片即可。一般就吃點鈣片和促骨折癒合的藥物如阿法骨化醇等,如鍛鍊時腳腫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