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工傷鑑定需要什麼材料

2022-01-10 05:13:47 字數 1215 閱讀 4765

1樓:baby無知的螞蟻

員工申請複查工傷鑑定和第一申請工傷鑑定時需要的材料一樣,流程也一樣,不過需要新的**材料以及檢查記錄。

依據《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

第八條 〔提出申請〕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工傷職工可以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初次勞動能力鑑定申請。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時限自作出工傷認定結論之日起最長不超過2年。工傷職工本人無法提出申請的,可由其近親屬代為提出。

第九條 〔提交材料〕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勞動能力鑑定申請;

(二)《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影印件;

(三)診斷證明、檢查檢驗報告等原件和影印件,完整有效的病歷;

(四)職工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五)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條 〔材料稽核〕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及時稽核。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應當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申請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因傷情複雜、涉及醫療衛生專業較多的,鑑定工作期限可以延長30日。

第十八條 〔複查鑑定〕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用人單位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工傷職工本人無法提出申請的,可由其近親屬代為提出。

對複查鑑定不服申請再次鑑定的,按本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執行。

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2樓:

工傷認定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3樓:匿名使用者

再次鑑定,是不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初次鑑定結論,向省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鑑定,省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結論是最終結論。

根據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的規定,申請再次就愛你的應當提交以下資料:

1、《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影印件;

2、初次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書原件及影印件;

3、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影印或者複製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4、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5、省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再做第二次工傷鑑定還需要申請工傷認定書嗎

申請勞抄動能力再次鑑 bai定,不需要再次申請工傷認du定。根據 工傷保險zhi條例 第dao二十六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計委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 第八條 第十六條規定,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初次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 ...

工傷鑑定重新複查需要什麼,工傷鑑定重新複查需要什麼資料

如果對工傷鑑定結論不服,可以申請重新鑑定,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規定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 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 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 包括事實勞動關係 的證明材料 三 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 地點 原因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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