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沐霖情感理療閣
離婚後孩子的姓和籍貫我又沒像這種情況下,能不能更改?要根據他們的監護人來決定的,如果一個孩子出生以後,那麼他跟隨父親戶籍落戶,而且跟隨父姓,假如你們兩個離婚了,孩子的撫養權也是歸父親的話,那麼他跟隨父親的籍貫和有姓名,這是很正常的,作為母親是沒有辦法更改的,但是假如父母離婚以後,跟隨了母親生活,那麼在這種前提條件之下,他的監護人就是母親,在這種前提條件之下,母親是可以去改一下孩子的姓名以及戶籍相關的資訊的,畢竟因為他的監護人已經發生了變化,所以在這種前提條件之下,作為母親是有這個權利去變更這方面的資訊的,具體的辦理事宜可以直接到相關的派出所戶籍科去了解
2樓:遺忘記憶
關於籍貫問題:根據戶口管理原則,公民的籍貫地應以父母的籍貫地為準。 1、更改籍貫的程式是:
居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變更"籍貫": (一)實際籍貫與登記籍貫不一致的; (二)籍貫地區行政區劃調整的; (三)本人被收養隨養父填寫的。
關於孩子變更姓名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9條之規定:父母不得因子女變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撫育費。
父或母一方擅自將子女姓氏改為繼母或繼父姓氏而引起糾紛的,應責令恢復原姓氏
給孩子上戶口不和父母姓能上嗎
3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中未對子女姓氏進行規定,具體應當諮詢當地公安機關,以長沙市為例,嬰兒可以隨父姓或隨母姓,允許採用父母雙方姓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規定: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
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
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
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六條 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
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根據《長沙市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
二、出生登記
(一)登記物件
限未滿3週歲的未登記常住戶口的嬰、幼兒(以下簡稱「嬰兒」,含非婚生育和超計劃生育)。3週歲以上人員申報登記常住戶口的按「戶口補登」規定辦理。
(二)落戶原則
1、新生嬰兒登記常住戶口,按隨父隨母自願選擇原則,由父親或母親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登記戶口。
2、嬰兒父母一方為出國(境)人員、軍人、外國人等在國內無常住戶口人員或高等院校學生集體戶口的,由另一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登記戶口。
3、嬰兒父母雙方均為出國(境)人員、軍人等在國內無常住戶口人員或高等院校學生集體戶口的,由嬰兒祖(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登記戶口。嬰兒父、母雙方均為軍人的,也可在部隊集體戶所在地或在父母擁有住宅房屋所有權的房產所在地派出所登記戶口。
4、收養未登記常住戶口的嬰兒,由收養人或收養機構所在地派出所登記戶口。
(三)申報材料
公民在申報出生戶口登記時,應提交申請表,並根據不同情況提交相應的申報材料:
1、在國內出生的嬰兒:提交《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
父母系現役軍人的,提交軍人身份證件。父母系出國(境)人員,在國內無常住戶口的,提交中國護照。父母一方系外國人的,提交外國護照。
系非婚生育無法提交父母雙方身份證件及結婚證的,提交一方的戶口簿、身份證。將嬰兒落戶在祖(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的,提交祖(外祖)父母的戶口簿、身份證以及祖孫關係證明。
對沒有獲得《出生醫學證明》的嬰兒,可憑公安機關(或具有鑑定資質的醫療機構)出具的dna親子關係鑑定書,或者接生證明和村(居)委會證明等相關證明,經社群民警實地調查核實後為其辦理出生登記。
2、在國(境)外出生的嬰兒:國外出生的提交國外醫療機構出具的出生證明及具有翻譯資質的翻譯機構出具的出生證明翻譯件、嬰兒回國時持用的中國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或回國時持用的中國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結婚證。
香港、澳門出生的提交港澳醫療機構出具的出生證明、經港澳公證部門公證的自願放棄該子女港澳永久居民身份的宣告及公證書、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如父母一方為港澳居民的,提交港澳身份證件)及結婚證。
臺灣出生的提交臺灣醫療機構出具的出生證明、父母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如父母一方是臺灣戶籍居民的,還須提交臺灣戶籍部門出具的該子女未取得臺灣戶籍的證明)及結婚證。
父母一方系外國人的,應當提交外國護照。系非婚生育無法提交父母雙方身份證件及結婚證的,提交一方的戶口簿、身份證。將嬰兒落戶在祖(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的,提交祖(外祖)父母的戶口簿、身份證以及祖孫關係證明。
3、公民個人依法收養未登記常住戶口的嬰兒(對於公民不符合收養相關規定,未能依法辦理收養登記而私自收留的棄嬰,應由社會福利機構申報登記集體戶口):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證》和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4、社會福利機構收養社會棄嬰:社會福利機構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對於本規定第二-(三)-1和2規定的情況,派出所在辦理出生登記時應協助查驗生育證或者社會撫養費徵收票據,沒有生育證或社會撫養費徵收票據的,也應當依法為其辦理嬰兒出生登記,但應在30日內通報所在鄉鎮或者街道計生辦。對於父母一方為外國人的,派出所應當協助查驗其是否持有有效中國簽證(未入境的除外),屬非法入境或非法居留人員的,應當依法為其辦理嬰兒出生登記,但應將情況立即報所屬分割槽縣市局出入境部門依法處理。
(四)受理審批機關及辦理程式時限
新生嬰兒戶口登記由新生嬰兒父親、母親或其他監護人提交申請,由落戶地派出所受理並登記,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結。
收養嬰兒戶口登記由收養人或收養機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分割槽縣市局審批後派出所登記,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結(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報分割槽縣市局,分割槽縣市局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批)。
(五)登記事項相關要求
1、姓名:嬰兒可以隨父姓或隨母姓,允許採用父母雙方姓氏。嬰兒只能登記一個姓名,姓名登記專案應當使用規範漢字填寫。
人名用字應使用《通用規範漢字表》中的字。對申請人在申報出生登記時欲變更姓名(不按《出生醫學證明》記載的姓名)登記的,由戶口登記機關按照《出生醫學證明》記載的「姓名」辦理出生登記後再按照有關規定為其辦理姓名變更手續,將《出生醫學證明》記載的新生兒姓名登記為曾用名。
2、性別:填寫「男」或「女」。
3、民族:民族應根據嬰兒父母的民族記載進行登記,如果嬰兒父母不是同一民族的,可根據父母的意願,在兩種不同的民族中選定一個民族。
4、出生日期:按照公曆,用阿拉伯數字填寫嬰兒出生的具體時間(具體到時、分)。
5、出生地、籍貫:出生地、籍貫均指市、縣級行政區劃。嬰兒的出生地登記,應當以嬰兒出生醫院或出生時所在的市、縣級行政區劃進行登記。
籍貫原則上應填寫嬰兒祖父的居住地。不能確定祖父居住地的,隨父親籍貫而確定,不能確定父親籍貫的填寫嬰兒出生地。
6、監護人:填寫嬰兒父親、母親等監護人的姓名。
7、監護關係:按監護人與新生嬰兒的血親關係或收養關係寫明具體稱謂,如「父親」、「母親」等。
8、住址:填寫本戶常住戶口所在地住所的詳細地址。
9、公民身份號碼:由人口資訊管理系統根據戶口登記機關所在地行政區劃**、嬰兒出生日期、性別等專案自動生成,同時,戶口登記機關應對生成號碼在省級和部級人口資訊管理系統中進行檢索,確保號碼的唯一性。
10、登記時日記載:在「何時何因由何地遷來本市(縣)」欄內註明「某年某月某日因出生(補報往年出生)登記」。
11、收養嬰兒有關登記專案:收養嬰兒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專案,根據嬰兒具體情況認定。收養嬰兒的出生地、籍貫不詳的,以收養人或收養機構所在地為其出生地,以收養人籍貫或收養機構所在地為其籍貫。
參考長沙市雨花區人民**,http://www.yuhua.
4樓:湖南疤博士
可以。法無禁止即允許。婚姻法規定可隨父姓,也可隨母姓,並沒說必須隨父母姓。此條立法原意為男女平等,並非剝奪公民姓名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釋義:第二十二條 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
變更姓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末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變更姓名申請材料:
1、本人或者父母申請;
2、戶口本。
3、姓名變更更正的理由和相關證明
變更姓名審批程式:申請→ 視窗受理→ 現場審查→ 審批→辦理
變更姓名審批時限:派出所二十個工作日,分局縣局十五個工作日
變更姓名審批收費:不收費
離婚時,我能要回房子嗎,離婚後我可以要會孩子和房子嗎
離婚糾紛建議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只有訴訟解決,具體委託律師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章 離 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離婚後的女人人帶著孩子難嗎,離婚後的女人一個人帶著孩子難嗎
問題是一歲的孩子需要有專人來帶,你要是帶小孩就上不了班,不上班又沒經濟 如果你父母可以為你帶小孩,就沒什麼事。我的觀點是能不離婚就不離 離婚後不僅是帶孩子的事,以後的事情可能比這要複雜的多 2.孩子沒有父親在身邊,物質方面你可能可以滿足,精神方面呢?他會羨慕別的孩子的。婚姻無非就是愛 性 責任。夫妻...
有孩子的,離婚後,男方再婚還可以再生孩子嗎
如果女方沒有生育過,可以再生一小孩 女方只要沒有生過孩子,可以再要一個。可以的,我生活見過這樣的例子 找個沒生育過的,可以再生一個。已有兩個孩子,離婚後再婚還能再生一個嗎 不可以,夫妻雙方已有兩個孩子,離婚後不能再生,否則就是超生,不符合二胎政策,現在離婚率非常高,都離了能再多生,那樣中國穩超50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