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西瓜姐教買房
買房子時一定要分清定金和訂金的區別
2樓:妙招姐
教你定金與訂金的區別
3樓:
定金與訂金,一字之差,法律後果完全不同
4樓:搜狐焦點
很多購房者在買房時粗心大意,搞不清「定金」和「訂金」的含義,很多人把這兩個詞混為一談,引發了不少小糾紛。中國語言博大精深,這兩個詞無論在字面上還是在法律上的含義都大相徑庭,但從字面上看「定」有已經確定的、不改變的意思:而「訂」有修改的意思,今天小編就為大家整理下定金和訂金具體有哪些區別!
定金及其相應的法律責任
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若買家不履行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開發商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所謂定金是指合同一方當事人根據合同的約定,預先付給另一方當事人一定數額的金額,以保證合同的履行,是作為債權擔保而存在的。在買賣合同中,只要約定了定金條款,如果違約都要承擔與定金數額相等的損失。換句話說,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違約,即喪失定金的所有權,定金歸收取定金的一方所有。
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違約,則應雙倍返還定金。這種以定金方式確保合同履行的方法稱為定金罰則。在商品房銷售中,定金罰則同樣適用。
但應在開發企業取得房屋合法的銷售證件後,才能收取買房人的定金。作為消費者必須清楚開發商是否有資質,是否有權收取定金。在不具備資質的條件下,開發商如果因為市場的原因,提前向社會發售房產,則買受人認購時交納的只為保留金,客戶隨時可以選擇退房,保留金如數退還,對客戶的約束力較小。
如果客戶不想買了,即使收據上寫的是定金,從法律意義上講開發商也應退還。同時作為買受人,應該區分定金和訂金的區別。訂金只是預付款的一部分,起不到擔保債權的作用,在開發商違約不簽定合同的情況下,無法得到雙倍的返還。
訂金及其相應的法律責任
它通常是在購房者與發展商就房屋買賣的意向初步達成協議後,準備進一步協商簽訂的臨時認購協議,通常的做法是在約定所選房號、面積、房屋單價及總價款後,約定一個期限,買方需在此期限內與賣方簽署正式合同。買方支付訂金即取得了在此期限內的優先購買權。如買家不履行合同義務,並不表示他喪失了請求返還訂金的權利;反之,若發展商不履行義務亦不須雙倍返還訂金,但這並不意味著合同違約方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訂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質,一般情況下,交付定金的視作交付預付款。另外,根據《關於規範房地產開發企業商品房預訂行為的通知》的有關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收取訂金的,訂金數額應當在總房價的千分之五以內,雙方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或銷售合同後,訂金應當即時返還或抵充房價。
定金與訂金到底有什麼區別
定金與訂金的區別,主要表現在:
一、交付定金的協議是從合同,依約定應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構成對主合同的違反;而交付訂金的協議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約定應交付訂金而未交付的,即構成對主合同的違反。
二、交付和收受訂金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債務時,不發生喪失或者雙倍返還預付款的後果,訂金僅可作損害賠償金。
三、定金的數額在法律規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擔保法》就規定定金數額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而訂金的數額依當事人之間自由約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四、定金具有擔保性質,而訂金只是單方行為,不具有擔保性質。
在商品房交易中,所說的訂金與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顯區別的。定金是一個規範的法律概念,是合同當事人為確保合同的履行而自願約定的一種擔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買家履行合同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若買家不履行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發展商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我國《擔保法》還規定:定金應以書面形式約定,不得超過主合同標準額的20%。當事人一旦以書面形式對定金作了約定並實際支付了定金,即產生相應的法律後果。
另一方面,定金作為合同履行的一種擔保,《擔保法》中規定:擔保合同(即定金條款)是主合同的從合同,若主合同無效,定金條款無效(另有約定的,按約定)。換言之,若合同無效,定金條款亦無效,收受定金的一方應返還定金。
如一方過錯造成主合同無效,過錯方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而不是沒收或雙倍返還定金了。
訂金並非一個規範的法律概念,實際上它具有預付款的性質,是當事人的一種支付手段,並不具備擔保性質。商品房交易中,如買家不履行合同義務,並不表示他喪失了請求返還訂金的權利;反之,若發展商不履行義務亦不須雙倍返還訂金,但這並不意味著合同違約方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以上回答釋出於2016-06-24,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5樓:超人邦頻道
定金屬於法律用語,是一種對債權的擔保款,並應以書面形式約定。根據《合同法》、《擔保法》的規定,適用於定金罰則。 訂金不是法律用語,通常被理解為預付款。
無論賣方違約還是買方違約,收取訂金的一方都應如數退還。
6樓:山西太原王律師
定金是一種擔保金,兼具補償性與懲罰性,如果違約,違約方需要支付守約方雙倍定金,但是約定上限不得超過20%。訂金,是一種意向金,隨時可退,不具備懲罰性。
購房知識:定金與訂金是什麼?有什麼區別?
7樓:超人邦頻道
定金屬於法律用語,是一種對債權的擔保款,並應以書面形式約定。根據《合同法》、《擔保法》的規定,適用於定金罰則。 訂金不是法律用語,通常被理解為預付款。
無論賣方違約還是買方違約,收取訂金的一方都應如數退還。
8樓:妙招姐
教你定金與訂金的區別
9樓:
定金與訂金,一字之差,法律後果完全不同
10樓:西瓜姐教買房
買房子時一定要分清定金和訂金的區別
11樓:搜狐焦點
一、定金是什麼?
定金是指合同一方當事人根據合同的約定,預先付給另一方當事人一定數額的金額,以保證合同的履行,是作為債權擔保而存在的。在合同中,依據《合同法》相關規定,只要約定了定金條款,如果一方違約都要承擔與定金數額相等的損失。換句話說,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違約,即喪失定金的所有權,定金歸收取定金的一方所有。
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違約,則應雙倍返還定金。「定金」的總額不得超過合同標的的20%。這種以定金方式確保合同履行的方法稱為定金罰則。
在商品房銷售中,定金罰則同樣適用。
定金交付容易、要回難,因此,不要隨便向商家交付定金,要注意消費協議內容,要特別警惕「定金一律不退」之類的條款,以免上當受騙。在籤協議、交付定金前,特別要多方面考察清楚商家的信譽、能力水平。如果商家做出了口頭承諾,在簽訂協議書時必須將他們的承諾寫進去,書面化以保留證據,不要因怕麻煩,礙於面子等不寫進協議,給自己的消費帶來隱患。
二、訂金是什麼?
訂金與定金僅一字之差,但在法律性質上卻有天壤之別。訂金不是一個規範的概念,在法律上具有一種預付款的性質,起不到擔保債權的作用。合同如果寫的是「訂金」,「訂金」的效力取決於雙方當事人的約定。
雙方當事人如果沒有約定,「訂金」的性質主要是預付款,賣方違約時,應無條件退款;買方違約時,可以與賣方協商解決並要求對方退款。如果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則按照約定執行,訂金的違約數額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以上回答釋出於2016-12-2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12樓:山西太原王律師
定金是一種擔保金,兼具補償性與懲罰性,如果違約,違約方需要支付守約方雙倍定金,但是約定上限不得超過20%。訂金,是一種意向金,隨時可退,不具備懲罰性。
購房定金與訂金的區別是什麼
13樓:西瓜姐教買房
買房子時一定要分清定金和訂金的區別
14樓:妙招姐
教你定金與訂金的區別
15樓:匿名使用者
定金和訂金的區別 寶蓋頭的定金是一種擔保形式,最大的特具有懲罰性,如果對方拿了錢,最終不履行合同需要
16樓:
定金與訂金,一字之差,法律後果完全不同
17樓:搜狐焦點
定金與訂金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它們在法律上的意義卻是天壤之別,定金是在履行了承諾後可以返還或者充作購買資金的,而訂金則屬於購買本金的一部分,是不可以退還的。具體內容請閱讀下面的購房定金與訂金的區別瞭解。
購房定金與訂金的區別是什麼
「定金」指為保證合同的履行,消費者預先向傢俱銷售者(賣方)交納一定數額的錢款。合同上是「定金」的,依據《合同法》相關規定,一方違約時,雙方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如果無約定,當收受定金一方違約時,「定金」雙倍返還;交付定金一方違約時,「定金」不返還。「定金」的總額不得超過合同標的額的20% 。
訂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質,一般情況下,交付定金的視作交付預付款。另外,根據《關於規範房地產開發企業商品房預訂行為的通知》的有關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收取訂金的,訂金數額應當在總房價的千分之五以內,雙方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或銷售合同後,訂金應當即時返還或抵充房價。
定金與訂金的區別,主要表現在:
一、交付定金的協議是從合同,依約定應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構成對主合同的違反;而交付訂金的協議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約定應交付訂金而未交付的,即構成對主合同的違反。
二、交付和收受訂金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債務時,不發生喪失或者雙倍返還預付款的後果,訂金僅可作損害賠償金。
三、定金的數額在法律規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擔保法》就規定定金數額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而訂金的數額依當事人之間自由約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四、定金具有擔保性質,而訂金只是單方行為,不具有擔保性質。
購房者在交付訂金後不購買預訂房屋的,訂金按預訂協議約定的辦法處理,但屬於以下情況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全額返還購房者支付的訂金:
1、房地產開發企業未簽訂書面協議收取訂金的。
2、簽訂的書面協議對訂金的處理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
3、雙方對預售合同或**合同條款存在分歧,不能協商一致的。
4、廣告、售樓書、樣品房與實際狀況不相符的。 訂金的法律定義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有關規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質,交付訂金的一方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一般情況下,交付訂金的視作交付預付款。
另外,根據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釋出的《關於規範房地產開發企業商品房預訂行為的通知》的有關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收取訂金的,訂金數額應當在總房價的千分之五以內,雙方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或**合同後,訂金應即時返還或抵充房價。購房者在支付訂金後,不購買預訂房屋的,訂金按預訂協議約定的辦法處理,但屬下列情況,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全額返還購房者支付的訂金:
(1)房地產開發企業未簽訂書面協議收取訂金的;
(2)簽訂的書面協議對訂金的處理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
(3)雙方對預售合同或**合同條款存在分歧、不能協商一致的;
(4)廣告、售樓書、樣品房與實際狀況不相符的。 而訂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確的,也是不規範的,在審判實踐中一般被視為預付款。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18條規定:
「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由此可見,訂金不具備定金性質,從法律上來講,即使訂金給付方違約,收受方也應予以退還。
定金罰則
1、定金罰則具體內容 給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雙倍返還定金。當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按照未履行部分所佔合同約定內容的比例,適用定金罰則。
2、定金的適用需要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2.1定金合同是實踐合同,需要定金的實際交付。 定金如未實際交付的,在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債務或者不訂立主合同時,不能適用定金罰則。
2.2主合同必須有效。 這是由定金合同的從屬性所決定的。
如果主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的,即便當事人已有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事實,也不能適用定金罰則。但是,當事人可以約定定金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即主合同無效定金合同卻不一定無效。
2.3當事人不履行債務且無法定免責情形。
3、《擔保解釋》對適用定金罰則的幾種特殊情況作出的規定:
3.1視為不履行被擔保的債務的情況。 因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可以適用定金罰則。但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2 不完全履行合同時的定金罰則。 當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當按照未履行部分所佔合同約定內容的比例,適用定金罰則。
3.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適用定金罰則。
因合同關係以外第三人的過錯,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適用定金罰則。受定金處罰的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償。
(以上回答釋出於2014-06-1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買車定金,和訂金有什麼區別
買房子時一定要分清定金和訂金的區別 教你定金與訂金的區別 訂金與定金的區別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二者產生的基礎法律關係不同,定金合同相對於主合同而言是從合同,除非當事人有特殊約定,主合同無效則定金合同亦無效 而當事人關於訂金的約定是主合同的組成部份。2 二者的功能不同 訂金不具有債的擔保功能,...
合同上訂金和定金有什麼區別
買房子時一定要分清定金和訂金的區別 教你定金與訂金的區別 首先,訂金 在法律上並沒有嚴格的界定,從文字的理解上來說,訂 的含義是訂立 預訂之意。而 定金 在法律上有比較嚴格的界定。所謂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為了確保合同的履行,依據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雙方的約定,由當事人一方在合同訂立時或者訂立後履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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