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私下籤訂變更撫養權協議有效嗎

2022-02-10 14:01:28 字數 3047 閱讀 7757

1樓:可以

如果孩子的撫養權不想要

必須給自己的另外一方

所以要對孩子的未來負責任

2樓:匿名使用者

必須去法院。離婚以後,民政局歸檔的離婚協議就生效了。那份才有約束力。

甚至哪怕你們復婚,也不是說原來的離婚協議就自動作廢,必須重新再對相關財產做約定。

現在你去法院起訴變更撫養權,法院受理以後通知你前妻到庭,既然雙方已經協商好,那麼就會走個象徵性的調解過程,重新簽訂變更撫養權的協議。

這個事情走法院,全程花的錢很少的,放心。

3樓:清駿俊

若雙方都同意變更扶養權,雙方可以簽訂一個變更協議,表明變更的事實就行了,雙方簽字就有效了,不用到法院起訴變更。若對方不同意,你認為他的撫養不適合孩子的成長,你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變更。變更子女撫養權應有法定理由: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10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請採納。

離婚後,雙方私下籤訂的撫養權變更有法律效益嗎

4樓:匿名使用者

不違反法律規定就可以,不能因辦更撫養權,放棄撫養義務的是有效的,不能損害孩子的利益。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5樓:正商觀察者

雙方簽訂的類似協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無法協商解決,可以選擇起訴。根據《最高法關於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第16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有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離婚後兩個人關於撫養權的協議私下籤定有法律效應嗎?

6樓:正商觀察者

關於雙方簽訂的撫養權協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同時,根據《婚姻法》第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7樓:匿名使用者

愛情的新鮮感過去了,就回到了柴米油鹽的平淡生活,你應該正視這些,為什麼離婚?如果只是新鮮感沒了,說不出其他的原因,不應該離婚的,不知道你多大了,但人有幾個婚可以離,有幾年的青春,離了婚還能找到一個你愛他而她愛你的人嗎??

夫妻兩個人有什麼不能講的,不能溝通的,死要面子活受罪。

雙方自己意願簽訂的,具有法律效力。

8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就具有法律效力。

離婚後,兩個人在私下籤的補充協議有效嗎? 20

9樓:陳立民老師

離婚後,兩個人在私下籤的補充協議屬於無效的。

當雙方都同意協議內容以後,必須經過公證才是有效的法律檔案,否則一方毀約就是合法的。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協議事項。

協議的內容應當有利於保護婦女和子女的合法權益。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者或無民事行為能力者,不予辦理。未辦理過結婚登記的,不予辦理。

10樓:南京張磊律師

您好:要求男方放棄原來離婚協議中的撫養費是可以的,只要是你們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法律並不禁止。但放棄探視權可能不妥,探視權是離婚的父或母一方依法享有對不與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一種法定權利,這是一種親情的表現,對子女的關愛不因父母之間離婚而失去。

11樓:鐵恨嶽秀慧

離婚後,男女雙方已不存在法律關係。

再簽訂任何協議,純屬兩人間的默契,不能稱之為「離婚協議書」,在法院不生效。

12樓:月光一族於

無效的協議,當雙方都同意協議內容以後,必須經過公證才是有效的法律檔案,否則一方毀約就是合法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說同意不支付撫養費的話那麼可以,但是探視權是憲法和法律賦予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不可以宣佈放棄或者剝奪,所以這個協議是無效的。

14樓:不會起暱稱

只要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法律允許且保護該協議,至於放棄探視權根據法律立法目的來看是允許放棄的,如果探視權的行使影響了被探人的正常生活的話只要權力人願意可以放棄該權力,另外撫養義務只要被撫養人同意義務人停止撫養也亦無不可!故該協議成立…望採納

15樓:匿名使用者

那張律師的意思是!撫養費不給合法有效?放棄探視權無效?

男方還是有探視的權利?還是,因為放棄探視權是法律不允許的,所以那個協議是無效的。那這樣子的話,男方不但看不到孩子,以後她們起訴男方一樣還會給出高昂的撫養費啊!

協議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是否能夠變更

判決子女撫養權的歸屬,是以有利於保護子女的利益為原則的,如果出現了不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情形,就應變更子女的撫養關係。所以,離婚後,子女撫養關係可以變更,但必須符合法律規定 1 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另行起訴。2 具有法定事由,應予支援變更撫養關係。具體的法定事由 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

離婚後孩子撫養權,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

1 僅根據你提問中的資訊,你要求變更撫養權的主張是不會被法院支援的。2 她阻撓你行使探望權於法無據,你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其停止阻撓行為,並配合你行使探望權。法院一般會判決每個月的單週或雙週的某一天行使探望權。也就是說你一個月最起碼可以探望女兒兩次。3 至於要求暑假時帶女兒回家住,這個在實踐中很難獲得...

離婚後變更孩子撫養權需要哪些條件

變更撫養權的條件 關於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 第16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有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傷殘,必然影響到對孩子的教育和照料,從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不是 如何變更撫養權?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