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離婚了,女孩判給男方,男方不問事情,現在女方撫養,請教問題

2022-03-19 14:38:24 字數 5664 閱讀 1680

1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

1.到法院起訴男方,要求男方付給並補給女兒撫養費。

2.由於男方長期未盡撫養責任,不盡父親責任,要求改變監護權並將女兒改姓。

這兩個要求應該都沒有問題。

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你還可以和他要撫養費,還有你能改,不過怎麼辦你還是找一下律師吧

3樓:匿名使用者

改名字不屬於法律調整範圍。你可以起訴他變更撫養權。

4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已經離婚了是可以改的,但是孩子是判給男方的,要改姓得通過男方的同意。

5樓:匿名使用者

走法律吧.連不了男方還是有他的家人的也可以從他的家人那下手找到他,實不行就走法律了

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向法院申請女兒的撫養權,要求男方一次性支付小孩的撫養費。

7樓:匿名使用者

蒐集證明,重新要回孩子的撫養權!

8樓:匿名使用者

要想把孩子的姓氏改了,必須經過男方同意,你現在是替男方撫養孩子,因為孩子當時判給了男方,你可以起訴更改孩子的撫養權,然後同男方協商孩子的姓氏問題。

9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不清楚,但是他連自己的孩子都不管不問真的不是人,起訴他。

10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沒什麼可不可以的,其實也沒必要改的,只要孩子好,改不改有什麼呢,還是想法辦把孩子養好吧

1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通過法院申請走法律途徑解決

12樓:匿名使用者

去小孩的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就可以辦了。

13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你可以拿你的戶口本,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本還有你和孩子他爸爸的離婚證到當地派出所說明原因,民警都會為你辦理的,不懂的話可以到派出所問問。如果孩子成年了需要徵得孩子的同意,如果孩子沒有成年則需要徵求孩子父親的意見。

如果夫妻離婚,其中一方要求變更子女姓名的,如果雙方未經協調或協商未達成一致,公安機關可以拒絕受理。孩子尚未成年,父母離異,孩子要更名,除了遞交申請及相關材料外,必須有父親同意其變更姓名的書面證明。 即使您和孩子的父親離婚了,在法律上孩子和他父親也是父母和子女的關係。

這是不可改變的事實。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孩子能獨立生活為止!

14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了,孩子姓名是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的。女方可以帶著戶口本去派出所辦理。重要的是孩子的戶口要在女方的戶口本上

15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是可以的,到戶籍處問問該怎麼做!

16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可以去諮詢一下當地的律師

17樓:匿名使用者

這男的也太不是個事了吧,不養就算了連費用也不支付,這可是自己的孩子誒!!你應該打官司的,爭取撫養費啊!!改姓的話去上戶口的地方詢問下吧,應該不難

1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可以找到男方,可以商量要撫養費的事,還可以商量改姓的事,如果找不到,可以去公安局聯絡一下

19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離婚了,是可以改的,只要去當地的戶籍派出所改就可以了,你可以諮詢裡面的民警需要哪些條件什麼的

20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啊。這個孩子可以改為隨你姓的。其實這種情況下,你可以上訴法院的,因為他畢竟是你孩子的父親,有責任和義務支付撫養費的。

21樓:匿名使用者

找那男人要撫養費,再有,之前是男方的戶口,現在改要通過男方的,他一直都沒有付撫養費,現在肯定沒話說了

男女離婚,孩子一般判給誰 法律依據

22樓:木木木子丶李

在哺乳期的孩子一般是判給女方,但是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的,可以隨父方生活。有證據證明的話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孩子隨父方生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擴充套件資料

離婚時撫養權的歸屬,可以雙方協商,一旦協商不成,則需由法院判決。法院判決撫養權歸屬,一般根據有利於子女成長原則進行:主要考慮以下因素:

夫妻雙方的學歷、工作、收入、年齡、家庭環境、子女的年齡等。

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5、根據以上規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個條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

參考資料:中國法院網-《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23樓:匿名使用者

舉證什麼啊?

我以自己六年的律師職業經驗告訴你,家務事別來舉證這一套,單純子女問題的離婚案件我從來不接

你把孩子直接抱走,法院判了也不給,法院還能跑你家去搶孩子啊?你就單獨防著點女方去偷就行了。

2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男女離婚,哺乳期

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孩子一般判給更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一方。

法律依據:

我國《婚姻法》第36條第3款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_

25樓:劉大來律師

孩子在兩週歲以下的,一般由女方撫養。超過兩週歲的,從有利於孩子成長的原則確定撫養權。

北京婚姻家庭 離婚糾紛 劉大來律師

26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

離婚與子女】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哺乳期內由女方撫養。

縱橫法律網-廣東德城律師事務所-貴鑄律師

27樓:都燕果律師團隊

你們可以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28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提供相應的證據,證明對方未對小孩進行撫養義務,不照顧小孩,要求法院將孩子判給你。

29樓:杜應財

正常情況下,是應該將孩子給女方撫養的,但因為女方單方的原因不履行其義務,固不能保證強行判給女方後孩子的健康成長。法院也可以調解。

30樓:攜手創輝煌

只要能提供女方不撫養孩子或是虐代孩子的證據,證明孩子判給她不利於成長。

31樓:匿名使用者

將事實說出來,女方有無經濟能力撫養孩子,你自身的優勢,對孩子的細心照顧。

32樓:匿名使用者

男的,女的撫養能力有限

法院把孩子判給女方了,女方要求把撫養權變更給男方,變更後女方還有沒有權利再把撫養權要回來? 50

33樓:皆有可能

《關於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第16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有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傷殘,必然影響到對孩子的教育和照料,從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不是「如何變更撫養權?

」的問題,而是必須要變更孩子撫養權問題。

2.與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行為的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響的。有的父母離婚時爭奪撫養權不是為了給孩子創造更好的生活條件,只是為了在財產分割或是為了達到報復的目的。

目的一旦達到,就對孩子不管不問,不履行自己的撫養義務,有的還甚至對孩子打罵虐待。在這種情況下,如何變更撫養權?關心孩子成長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變更離婚孩子撫養權。

但是,變更撫養權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財產。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的。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可以從事與其年齡相關的民事活動。

父母離婚時,對於十週歲以上的子女的撫養權歸屬,應當聽取孩子的意見。而在離婚時不滿十週歲,過了幾年,超過十週歲後,如果孩子明確表示願意跟隨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請變更離婚孩子撫養權。

4.有其它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這是個兜底條款,社會現實是複雜的也是在不斷髮展的,對於那些制定司法解釋時考慮不到的問題,司法解釋賦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權,在這裡,如何變更撫養權?

法官可以根據自己對客觀情況的主觀認識來判斷是否應該變離婚孩子撫養權。

根據以上規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個條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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