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計劃生育是國策,
雖然說他們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但社會現實就是這麼霸道。
我們只能說無奈
2樓:喜讀菜根譚
農村人的素質(包括一些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還有待提高啊。
3樓:
首先你應該轉變觀念,國家推行計劃生育是一項基本國策,你要明白我們國家經濟發展才剛剛起步,很多設施不完善,計劃生育,人人有責。但當地**的措施有違法之處,說白了就是以惡制惡。
4樓:
無奈試找找 比較高的部門的吧 實在不行找**
5樓:盛源集團
國家[內部]有規定計劃生育案件,法院不得受理.
6樓:蕭風的夢
樓上的幾位說的不錯!
7樓:匿名使用者
執法的確是有問題。
超生也是問題,其實也是國家那幾年生太多了,現在計劃生育也是無奈。
兩個問題都只能加強教育,高學歷的夫妻有些都會選擇丁克,歐洲國家人口是負增長的,教育程度提高了自然會理解孩子多了以後的負面影響。執法的人素質高了也就不會那麼亂來了。
8樓:
人權!!!!
現實社會!!!!!
自己改怎麼辦?
國家又將怎麼辦?
我們怎去改變這些??????????????
9樓:井秀蘭
以上你所說的一切,在那些農村都有發生, 計劃生育的工作人員是為了完成任,不管別人的死活,所做處這樣的一切,但他們也有指標,所謂的工作中一層壓一層。
10樓:
80年代計劃生育幹部都是帶著小手槍下去的
11樓:山谷幽士
國之暗無天日,由此可見一斑。
歷史上古今中外任何一朝代也不過此!
人權遭踐踏!天理難容!!
土匪也不會比這更過分!!!
12樓:匿名使用者
執法有問題,但是超生本身也是不正確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農民超生都是為了養兒防老,要是國家福利好了,就是不生孩子老了也不會餓死,那時候農民還用養兒防老嗎?!再說限制生孩子本身就是對人權的踐踏,說好聽點是為國家犧牲個人利益
14樓:匿名使用者
哎`````````無奈 現在就是這樣有點錢 就可以多多益善 沒錢的只能「遵守」 真是 國之暗 無天日 民不聊生
15樓:千興慶
我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公民有生育的權利,也有依法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夫妻雙方在實行計劃生育中負有共同的責任。」同時還規定:
「國家穩定現行生育政策,鼓勵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由此可見,「晚婚晚育」,是國家所「鼓勵」的,但鼓勵決不等於強制。公民沒有義務必須遵循晚婚晚育的年齡要求,公民有權在達到法定婚齡後即結婚和生育。
村民委員會本應該通過制定具體的獎勵、支援政策來鼓勵、引導村民實行晚婚晚育,而無權強制村民遵守晚婚晚育的規定,更無權強制罰款或強制墮胎。你所說的農村強制推行計劃生育的做法,在一些地方普通存在,但是這不僅違反了國家的法律,而且還侵犯了村民的婚姻自由權、生育權和財產權。受侵害的村民有權請求村委會返還所謂的「罰款」,並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村委會停止侵權,排除妨礙。
法律法規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17條 公民有生育的權利,也有依法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夫妻雙方在實行計劃生育中負有共同的責任。
第18條 國家穩定現行生育政策,鼓勵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第22條 村民委員會實行村務公開制度。
村民委員會應當及時公佈下列事項,其中涉及財務的事項至少每六個月公佈一次,接受村民的監督:
(1)本法第十九條規定的由村民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及其實施情況;
(2)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落實方案;
(3)救災救濟款物的發放情況;
(4)水電費的收繳以及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關心的其他事項。
村民委員會應當保證公佈內容的真實性,並接受村民的查詢。
村民委員會不及時公佈應當公佈的事項或者公佈的事項不真實的,村民有權向鄉、民族鄉、鎮人民**或者縣級人民**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反映,有關**機關應當負責調查核實,責令公佈;經查證確有違法行為的,有關人員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16樓:百易老闆
2023年9月1日開始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根據該法的規定,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超生的,不再給予罰款,而是要支付社會撫養費,具體標準由各省根據當地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基數,按一定的比例和倍數來確定。具體看你所在省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十八條 國家穩定現行生育政策,鼓勵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第四十一條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
未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應當繳納的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收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徵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四十二條 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的人員,是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其他人員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組織給予紀律處分。
《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
第三條 不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的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
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標準,分別以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計徵的參考基本標準,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情節,確定徵收數額。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徵收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雖然有法律法規限制,但是在個別地區還是有個別事例的, 像樓主所說的情況就是一種,基本上這屬於違法的, 私闖民宅,侵犯私人財產等等,不過這種問題只有大多數人一起站出來聲討才會有些效果,憑個人力量改變不了什麼,因為,"官官相護"嘛
17樓:
不是計生委,這是法西斯。
18樓:
請問你是哪個省的,因為每個地方的計劃生育不一樣!
正常情況下,超生是違法的,必須交一定數額的社會撫養費,如果不交社會撫養費,計生人員可以移交法院強制執行,但計生人員不能對群眾進行毆打、砸群眾的東西,這樣計生人員就違反「七不準」規定,現在計劃生育實行「三為主」政策!像你所說明的上述情況計生執法人員也違反「七不準」規定。
19樓:匿名使用者
好多地方就是掙一隻眼閉一隻眼的,過吧
關於計劃生育的問題。
20樓:饕餮君子
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是十二種可以申請再生育情形,沒有規定時間多少,也不需要間隔期了。
只要不符合再生育的,隔多少年都是超生。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請再生育:
(一)雙方均為獨生子女,只生育一個子女的;
(二)雙方均為少數民族,只生育一個子女的;
(三)雙方均為歸國華僑,或者來本省定居不滿6年的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居民,只有一個子女在內地定居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合計不超過兩個的,但不適用於復婚夫妻;
(五)婚後不育,夫妻雙方均滿30週歲,依法收養一個子女的;
(六)第一個子女為殘疾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七)夫妻一方為一級至六級的殘疾軍人,一級至五級的因公(工)致殘人員,只生育一個子女的;
(八)礦工井下作業連續5年以上,並繼續從事井下工作,只生育一個女孩的;
(九)農村夫妻一方是獨生子女,只生育一個子女的;
(十)男方到女方家落戶且女方沒有兄弟的農村夫妻,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僅適用女方姐妹中一人);
(十一)農村夫妻只生育一個女孩的;
(十二)大山區的鄉,女方在農村,只生育一個女孩的。
村民委員會成建制轉為居民委員會,其居民未享受城鎮居民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的,可以繼續適用本條例中有關農民的規定;已經享受城鎮居民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的,三年內可以繼續適用本條例中有關農民的規定;但國家工作人員除外。
安徽情況。
2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生第二胎是無指標的,當然算,國家是2023年開始計劃生育的
22樓:braky磚
如果是城市裡 就是超生 如果不是 那還得看第一胎是男孩兒還是女孩兒 如果是女孩兒 那就不是超生
我國為什麼要實行計劃生育我國實行計劃生育的目的是什麼?
隨著人口數量的急劇增加,人類所需要的物質也大量增加,人類活動對環境的破壞和汙染也日趨嚴重。人類為了自己的生存和發展,必須把人口數量控制在環境所能承受的範圍之內,實行計劃生育是控制人口增長的根本措施,也是唯一的辦法。控制人口是全人類面臨的共同任務,但是發展中國家的人口問題更為突出。有關資料顯示,200...
實行計劃生育的原因是什麼我國實行計劃生育的目的是什麼?
實行計劃生育的原因是我國人口多,增長速度快,人口的過快增長影響著人民衣 食 住 行等生活水平的提高,與教育 就業 環境 衛生事業的發展不相適應,影響著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可持續發展。所以,必須實行計劃生育,大力控制人口的增長。當前,我國人口發展出現轉折性變化。首先是人口總量增長勢頭明顯減弱,育齡婦女...
計劃生育證號是什麼,準生證和計劃生育服務證有什麼區別?
計劃生育服務證號是計劃生育服務證的統一編號,由發證機關編制填寫。在規範的計劃生育證的發放中,每本證都有編號,一般該編號根據所在縣級行政區名稱的規範簡稱開始,然後將縣以下的鄉鎮和街道 村或社群再行編號,最後的則為流水號。也有的縣編制的更為仔細,編號中包括了省 市 可見,計劃生育證的編號並非全國統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