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歐陽一鵬律師
答: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
解讀:對被執行人與其他人共有的財產,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並及時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協議分割共有財產,並經債權人認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有效。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及於協議分割後被執行人享有份額內的財產;對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額內的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予以解除。
綜合建議:在將房子查封時,你可以提起析產訴訟,共有人提起析產訴訟或者申請執行人代位提起析產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訴訟期間中止對該財產的執行。
析產訴訟是當事人對共同財產的分割不能達成一致而提起的訴訟。析產一般發生在大家庭分家或者夫妻離婚時對財產的處理中。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十四條第三款規定:「共有人提起析產訴訟或者申請執行人代位提起析產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
第十四條對被執行人與其他人共有的財產,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並及時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協議分割共有財產,並經債權人認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有效。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及於協議分割後被執行人享有份額內的財產;對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額內的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予以解除。
共有人提起析產訴訟或者申請執行人代位提起析產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訴訟期間中止對該財產的執行。
第一條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權,應當作出裁定,並送達被執行人和申請執行人。
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需要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協助的,人民法院應當製作協助執行通知書,連同裁定書副本一併送達協助執行人。查封、扣押、凍結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送達時發生法律效力。
2樓:業涵衍
你說的這種情況如果當時是贈與的,那即使你們離婚房子也不會被收回。
3樓:來自西湖白璧無暇的大羽梅
不能,房子歸屬只認房產證,除非你有無可辯駁的證據證明是男方出資並不是贈予,這恐怕做不到。
4樓:年寄波
應該不會,因是離婚後才買的房,並且只有女方一人名字,屬於女方個人所有,並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5樓:易書科技
離婚後,男方出資購買房產,登記在女方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男方對女方的贈與,屬於女方一方的財產。
在婚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婚後購買的房子」,不管在不動產證上是寫了一個人名字還是兩個人名字,均界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這是因為在婚姻存續期間,夫妻之間所有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入、智慧財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等等,均界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這在《婚姻法》中是非常明確的規定的。
6樓:樂一一
不會,不是去妻婚姻存續期共同財產,是女方個人財產,因房產證是女方名字,
7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有女方的名字這就可以屬於是共同財產,所以說房子不可以單方面收回去的。
8樓:匿名使用者
雖然是男方出資,但因為是離婚後買房,而且只有女方名字,所以房子依然是女方的,不會收回。
9樓:
很難。首先男方要拿出是自己單獨出資購買的房產的證據。第二還要拿出證據證明此房不是贈予給女方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房子是女方名字法院無法收回
11樓:生易活易生活不容易
法院有證據證明該房產是你出資購買會被收回的
離婚後男方出錢買的房子,寫女方的名字,可以要回嗎?
12樓:離婚律師張麗珍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離婚後雙方沒有復婚,婚姻關係已經解除。如果男方購買房屋,登記在女方名下,是對女方的贈與,且完成了登記手續,女方不同意的情況下,是無法要回的。也就是說,只有婚內取得的財產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是一方婚前取得的或者沒有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都屬於個人財產。如果雙方進行之後又選擇復婚,復婚後女方同意過戶或者以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房屋所有權的,可以再重新約定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專業的婚姻律師北京安嘉律師提示,為了買房辦理離婚手續有風險,一旦一方反悔不復婚,那麼即使起訴,因為離婚是雙方自願的意思表示,離婚協議中約定的財產及子女撫養等問題一般也是無法進行變更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13樓:活出自尊多彩色
離婚後男方出錢買的房子寫女方名字,這是不是在離婚協議上有明確的,要不離婚了還買房子寫女方的名字,在離婚協議上是不是有析產分配條件,如果是那你要不回來了,如不是的話可能還可以要回一半的,按婚後購房處理好一些。
14樓:匿名使用者
除非女的願意退回,女的不願意退回,從法律各個方面來說,你都要不回去的,因為她他是個人財產
15樓:周家大姐
要是婚後買的房,不管寫誰的名都屬夫妻共有財產,除非你買房時你夫妻互相寫下證據,證明這房款是你個人的資金。或者是你父母留給你的錢買的。出於一些別的原因才寫的妻子的名字。
或者是女方認為確實是你的個人財願意還給你,你才能要回耒。反之你是很難要回的。因為法律不是你說了算。
而是要有證人證據才行。你不防去律所好好諮詢一下就都清楚了。
16樓:杞宛曼
只要有購房合同,寫了她名她也無權要你的房子。
17樓:花花不愛花
離婚財產分配不管誰出錢,只管房本上是誰的名字,這個只能私下解決了。
18樓:指線
如果是婚前由男方全款買的房子,雖然寫有女方的名字,如果男方能夠證明由自己出資,那麼即使不動產登記證上是女方的名字,也不妨礙男方主張權利,房子的所有權仍歸男方,女方就不能要房子了。
如果婚前男方出首付買的房子,婚後由男女雙方共同償還貸款的,如果不動產證寫的女方名字,那麼女方可以主張房產,但對男方首付部分要進行補償。
如果是婚後男方出錢買的房子,那麼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寫的女方名字,女方可以主張房產,雙方協議可以平分,也可以給男方進行補償。
一般來說,男方出錢買房,寫女方的名字,是對女方的信任和愛的表示。如果女方沒有任何投入,那麼就主動放棄房產,是一種道義上的遵守。
19樓:墨跡了
視情況可以要一些錢的
20樓:薔念之
離婚後男方出錢買的房子,產權寫女方的名字,但有雙方協議共同財產,能要回一半嗎?
21樓:庾尋芹
離婚後買房送女人你還好意思去問嗎
22樓:匿名使用者
你怎麼那麼傻呢,夫妻共有財產啊
婚後買房寫一個人的名字,離婚後房子歸誰?
23樓:華律網
婚後買房子只寫了夫妻一方的名字不一定就是僅僅屬於登記名字一方的財產,而是要根據出資時間、出資方式及出資人判斷的。下面就給大家列舉幾種常見的情況1.婚後夫妻雙方以共同財產出資購買房屋的,即使房屋登記在一方名下,一般來講也應當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處理;2.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不動產的,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3.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24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是否一方父母出資贈與這一位子女,而且登記在這一方名下,或是是否有特殊書面約定,雙方簽名按手印認可該房產的歸屬。如果沒有特殊約定,由於該房產是婚後購買,所以不管是房產登記在誰名下或是兩人名下,該房產都屬於夫妻婚後購買共有房產。就產權來說,一家一半!
25樓:匿名使用者
一人一半,這是屬於婚後財產,得房子的人應該拿出房子總價的一半現金給對方,不管寫哪一個人的名字,只要是結婚後買的房子都屬婚後財產。
26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共同出資買房那肯定是共同財產,不管誰出錢多誰出錢少,一人一半,有私下協議的另算
27樓:我不是菸袋
誰付的款,房子歸誰。雙方協議規定的除外。
根據2023年新婚姻法的規定,要是婚前男方全款買房只寫女方名字,那麼離婚後房子歸誰所有
28樓:浙江佐釗律師事務所
根據物權公示原則,房屋所有權證書上寫的是誰的名字就推定房屋歸誰所有,婚前男方的出資購房可以看做為對女方的贈與,屬於女方個人財產。
到了婚後,這個房子若男方有充分的證據證明,並非是贈與給女方的,或者是有其它特殊情況和原因,依然屬於男方所有。
29樓:七臺河李陽平
一、房屋產權的確定以產權登記為準,如果是婚內取得的財產即使登記一方名下,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婚前財產是個人財產,且登記在一方名下了,如果沒有其它證據證明系男方投資或部門投資的,則推定為女方的個人財產。
30樓:匿名使用者
1\沒有什麼新婚姻法
2\婚前男方全款買房只寫女方名字,那麼離婚後房子歸誰所有如果沒有其他可證明約定
單純的婚前男方全款買房只寫女方名字
意味著此房為女的婚前財產
離婚時不作為共同財產參與分配
31樓:尐樹
你好,分幾種情況。通常來講,房屋產權已產權登記為準。在女方主張所有權且不承認男方出資購買的前提下,如果沒有證據證實男方確實出資,歸女方所有。
如果證實由男方出資,無明確表示贈予的意思,通常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證實男方出資,且出資目的在於規避限購政策或其他隱名買房的情形,可以認定為男方單獨所有。
32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是領過結婚證後買的房子,不管寫的是誰
的名字,也不管是誰以後還貸款,房子都屬於夫妻兩人的共同財產,一人一半各佔50%的產權。但房子的首付款是男方父母付的70%的房款,離婚時只要男方能提供證據證明,那在分割房產時會傾向男方一點。
33樓:蠟筆小白瞎
只要男方有證據證明錢全是他出的。房子就是他的。寫名字也沒用。
34樓:潘增飛
婚姻法不干涉物權法的實施,即婚姻法適用範圍內不要提物權法。女方沒有按照現實中法律允許的方式方法得到房子,那麼現在房子就還是買房子的男方的。特別注意婚姻法裡面也提到了家庭,人民群眾最好尊重家庭的存在,不要忽略不計,否則有可能拒絕其使用婚姻法,機不可失失不再來,不給當事人以後再提的機會,對於離婚來說就是這個東西不能再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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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後面還款怎麼還的,如果是男方父母還款,那麼房子歸男方所有,女方無權分,如果是夫妻還款,則除了首付部分,其餘的均分 至於傢俱家電就看情況了,一般是協議分配 婚後男方父母出資買房女方什麼都不出,月供也是男方出。女方在房子首付裝修家電傢俱一分錢都沒出,離婚 1 父母的出資部分可以認定為父母對男方的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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