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妨害民事訴訟行為的人進行拘留適用裁定麼

2022-05-16 06:48:14 字數 5285 閱讀 6214

1樓:淮安浙江人

一、判決、裁定、決定的概念

1、判決,是指人民法院根據查明和認定的案件事實,正確適用法律,以國家審判機關的名義,對案件中民事實體權利義務爭議,作出權威性的判定。

2、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的時候,對所發生的程式上應解決的事項,所做的審判職務上的判定。

3、決定,是指在訴訟進行中,為了保證人民法院能夠公正地審理民事案件,維護正常的訴訟秩序,正確處理人民法院內部的工作關係,對訴訟中發生的某些特定事項,作出職務上的判斷。

二、決定和裁定之區別

1、決定,主要用於處理某些特定事項;裁定用於處理程式性的問題。

2、決定的主要作用,在於排除訴訟中的障礙;裁定的主要作用,在於指揮訴訟活動,推進訴訟的程序。

三、裁定與判決之區別

1、適用的事項不同。裁定解決的是訴訟過程中的程式性問題;判決解決的是當事人雙方爭執的權利義務問題,即實體法律關係。

2、作出的依據不同。裁定依據的法律是民事訴訟法,可以在訴訟過程中的任何階段作出;但是判決根據的法律是實體法,例如民法、婚姻法、繼承法、經濟法等,判決只能在案件審理的最後階段作出。

3、裁定可以採用書面形式或者口頭形式,但是判決必須採用書面形式。裁定中只有不予受理、對管轄權有異議的和駁回起訴的裁定,可以上訴;其他的裁定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但是判決全部都可以上訴。

4、裁定上訴的期限是裁定作出後10日內上訴;判決是在作出後的15日內上訴。

四、決定跟判決之區別

1、決定用於某些特定事項;而判決用於處理案件的實體問題。

2、判決在案件審理的最後階段作出,而決定在案件審理的過程中的任何階段都可以作出。

3、判決必須採用書面形式,但是決定可以採用書面形式,也可以採用口頭形式。

2樓:君眾律師事務所

您好!部分措施適用裁定。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妨害民事訴訟強制措施的種類有以下五種:拘傳、訓誡、責令退出法庭、罰款、拘留。其中,罰款和拘留是比較嚴厲的強制措施,直接涉及行為人的經濟利益和人身自由,因而法律規定了較為嚴格的適用程式。

罰款和拘留由合議庭或獨任審判員提出處理意見,報請院長批准後執行。人民法院決定罰款和拘留,應當製作決定書,並將此決定書正式通知或出示給行為人。當事人對罰款或拘留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一次,但是,複議期間,不停止決定的執行。

同時,對於被拘留人在拘留後承認並改正錯誤、表現較好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解除拘留。罰款和拘留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併適用。

如能提供更多資訊,則可給出更為周詳的法律意見。

被民事訴訟的人會坐牢嗎? 5

3樓:華律網

民事訴訟是主要是關於財產糾紛和人身損害兩大類的爭議,一般以金錢賠償為主。不會判刑。但是,如果在民事訴訟過程中,當事人有下列規定行為的,有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鑑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 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二) 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三) 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四) 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鑑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五) 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六) 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樓:四哥有法說

1、被民事訴訟的人不會坐牢。

2、故意傷害致輕微傷的,會受到治安處罰。

3、《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週歲的人或者60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5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適用於治安處罰條例,會罰款的

6樓:小吉娃

坐牢只有觸犯了刑事罪才可能有的。故意打人沒造成輕傷不算犯了故意傷害罪。只是一般的民事侵權案件。賠點醫藥費等、道個歉之類的就行了。

7樓:每完美列

不用,適用於治安處罰條例

民事訴訟被法院拘留交錢嗎

8樓:法律快車

對於經濟糾紛,不會被拘留。只有在法院執行階段,被執行人拒不履行財產申報義務、拒不履行法院判決的,才有可能被司法拘留。司法拘留的適用不是針對錢的數額多少,而是針對行為。

法律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一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

第一百一十一條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民事訴訟經法院裁定,結果被駁回訴訟費可以退麼?

9樓:特特拉姆咯哦

可以要求退還訴訟費。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八條,

下列案件不交納案件受理費:

(一)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式審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駁回上訴的案件;

(三)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

(四)行政賠償案件。

10樓:阿元

民事訴訟如果是法院裁定駁回起訴,訴訟費可以全部退還,因為駁回起訴的案件,是不收訴訟費的。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第一審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駁回起訴的,應當退還當事人已交納的案件受理費。

11樓:李春麗王金忠

因為。起訴的案件,上訴的案件都被駁回。案件受理費。能退嗎?

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訴訟撤訴裁定後可以上訴嗎

12樓:催天下

一、什麼是附帶民事訴訟

附帶民事訴訟是指司法機關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在解決被告人刑事責任的同時,附帶解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為所造成的物質損失的賠償問題而進行的訴訟活動。《刑事訴訟法》第99條規定: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採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凍結被告人的財產。

二、對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撤訴裁定後上訴的分析

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向法院申請撤回訴訟或法院按撤訴處理的情況下,法院會依法作出刑事附帶民事裁定書,但當事人是否對該裁定有上訴權,法律並未進行明確規定,但是根據訴訟法原理及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對此類裁定當事人是沒有上訴權的。

准許撤訴是由刑事附帶民事原告人自願、主動提出撤訴申請,法院經審查認為撤訴是其真實意思表示,且不違背法律而依法作出的裁定;按撤訴處理是法院在刑事附帶民事原告人經兩次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情況下法院可視為其放棄了訴訟權利而作出的裁定。

第一,無論是准許撤訴還是按撤訴處理都是依據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所產生的結果,且沒有對實體問題作出裁判;

第二,我國刑事訴訟法中並未規定可以上訴的裁定範圍,文書製作大多所依據的是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而民事訴訟法規定此類裁定是不允許上訴的;

第三,如果允許當事人上訴,上訴後若二審法院作出實體裁判,那麼實質上就變成了一審終審,顯然與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兩審終審制度相違背。

依據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附帶民事訴訟案件,除適用刑法、刑事訴訟法外,還應當適用民法通則、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因此,既然刑事訴訟法沒有明確的相關規定,就應當適用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對準許撤訴或按撤訴處理的刑事附帶民事裁定不允許上訴,裁定書送達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三、刑事訴訟附民事訴訟受案範圍

1.只有因犯罪行為遭受物質損失的刑事案件才能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由於犯罪行為而遭受人格、名譽、精神或者婚姻家庭關係方面損害的,被害人不能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被害人就非物質損害案件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只有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遭受物質損失,被告人並沒有因此佔有或者獲得被害人財物的刑事案件才能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如殺人、傷害、故意毀壞財物等。對雖因犯罪行為遭受了物質損失,但是由於被告人非法佔有、處置而造成損失的案件(如搶劫、盜竊案件等),被害人不能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只能按刑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由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通過追繳贓款贓物、責令退賠途徑解決。贓款贓物尚在的,應一律追繳,已被用掉、毀壞、揮霍的,應責令退賠。

被追繳、退贓的情況,人民法院可以作為量情節予以考慮。經過追繳或者退賠仍不能彌補損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另行提起的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3.下列幾種情形的案件可附帶民事訴訟

①經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審查認為被告人不構成犯罪,但其違法行為引起了物質損害賠償責任的;②經調解,自訴人同意撤回刑事自訴,但堅持民事賠償請求的;③人民法院裁定準許檢察院撤回公訴,但查明被告人行為有物質損害賠償責任的;④被告人在刑事審判中死亡,但案件已查明被告人負賠償責任,其遺產繼承人繼續參與附帶民事與訴訟的。

如何進行民事訴訟,如何查詢民事訴訟案件詳細內容?

進行民事訴訟分為以下幾個步驟 1 準備好民事訴訟狀。在訴訟狀中寫明當事人的姓名 性別 年齡 民族 職業 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它組織的名稱 住處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 職務 訴訟請示及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 證據和證據 2 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被告應在收到起訴書...

民事訴訟有什麼影響,民法總則對民事訴訟法的影響有哪些

民事訴bai訟的被告人du會承擔其民事責任。民zhi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dao因實施了民事違法行專為,根據民法所承擔屬的對其不利的民事法律後果或者基於法律特別規定而應承擔的民事法律責任。根據 民法通則 規定,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1 停止侵害 2 排除妨礙 3 消除危險 4 返還財產 5 恢復原...

民事訴訟對專門的管轄是怎麼規定的

我國除設立地方法院外,還設有軍事法院 海事法院 鐵路運輸法院等專門法院。這些專門法院也受理一定範圍的民事糾紛。它們的管轄範圍是 一 軍事法院 當事人雙方均是軍隊內部單位的經濟糾紛案件,由軍事法院管轄。但僅有一方當事人是軍隊內部單位的民事案件,應由有管轄權的地方法院受理。二 海事法院 我國海事法院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