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手機使用者
你和你老公還有感情嗎?
2樓:艾米小怪獸
跟你老公好好談談,然後跟你婆婆也認真談,錢給你媽媽,也不是給了外人!既然是彩禮肯定是要給孃家媽媽的啊,再說了,你嫁給他兒子也是一心一意過好日子,真的需要那筆錢,如果你孃家媽懂事理也會超額給你們小家花!
你們也夠傻
3樓:水承福
小孩在哺乳期間,小孩歸母親,婆婆她們讓你們離婚,一分錢不能還,那些錢是彩禮錢,你兌現了,結婚了,並且生小孩了,錢與婚姻產生了事實,還用還錢嗎?不用還。婆家逼著要還,那你的青春損失,誰耒賠,那就要男方來賠吧,五十萬、一百萬,看婆家怎麼賠。
4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給她,我看過法制新聞,那彩禮是婚前財產屬於你的,就算是離婚他們也沒有權力得到,而且婚後你們的屬於共同財產要平分的,孩子不撫養的那一方還需要付撫養一方孩子的贍養費
5樓:
又不是你夫妻兩感情不和,鬧離婚了,是因為彩禮的事。就說要離婚,這樣的婚姻也太不靠譜了吧。才兩個月大的孩子多可憐啊!冷靜思考一下,雙方好好商量。不要動不動就把離婚掛在嘴邊
6樓:匿名使用者
你跟婆婆說:十萬塊錢是對你的補助!畢竟你自己給你老公
7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彩禮不是就為了雙方面子的麼,男方父母為了表達自己的心意給女方的麼?
一般彩禮都是還給孩子們的,**還有父母自己收著的呢?那不成了賣女兒了嗎?
再說10萬,也不是個小數目。
8樓:匿名使用者
跟他說~目測錢比老婆重要,要是這樣自己認命離婚吧!
9樓:化夢苼
聽見就麻煩死了,要我說都是點腦子不機密,等你一死錢不都是人家小倆口的,爭啥爭。要啥要,好好過你們的日子你啥都強,都冷靜冷靜過兩天消氣就好啦
10樓:無量神冰
你挺悲哀的 ,果斷離婚吧。這家人太可恨了。。。。
11樓:匿名使用者
有辦法。好解決的問題。家庭矛盾
12樓:洛鑲蓮
送你兩個字 法律
13樓:寶貝跟我走
那是你老公不夠愛你,如果他愛你,一定站你這邊,然後說服他媽媽
14樓:卓欣豔
起訴他們,孩子兩歲前法院會判給女方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是你自己媽媽不對,這個錢怎麼能要
16樓:
離婚吧,離婚跟我結婚
法律允許我結婚當天就離婚嗎?
17樓:阿元
法律上沒有規定當天登記結婚,當天就不能離婚。
法無禁止即為允許,所以,是可以當天結婚當天離婚的。
離婚的途徑有兩個,一是到民政局登記離婚,而是到法院調解離婚。只要雙方協商一致,無論何時都可以辦理離婚手續。
《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18樓:小卡律師
從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來看,沒有規定結婚登記與離婚登記的最少間隔時間,只是要求必須辦理登記手續,因此,特別情況下,結婚登記當日就辦理離婚登記,是可以的。
不過,以後再登記結婚就是再婚,不是初婚了。
19樓:匿名使用者
不允許,因為結結婚果雙號,那離婚就是單號
20樓:芮寶
結婚不是兒戲,請對自己和別人負責。
21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允許的,但是一旦領取了合法的結婚,再選擇辦理離婚手續的話,那麼,你就成了一個離過婚的人。結婚與離婚之間的距離很近,但是牽扯的確實非常多,比如會影響到你自身的發展。
我國法律規定結婚和離婚具備什麼條件?
22樓:永不暗淡的光
根據我國婚姻法結婚自由離婚自由。
結 婚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九條 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第十一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十二條 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離 婚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條 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23樓:劉大來律師
我國被告婚姻自由原則,結婚,以符合婚姻法規定的三個條件即可,年齡符合、無禁止結婚的情形、雙方自願。離婚則以感情破裂為條件,但協議離婚可以不受這一條件制約。
24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1要雙方自願,2要達到法定的年齡
離婚的話,一般也會選擇自願的。
25樓:森林
自願,不能離棄病人,有孕,軍人除外!
26樓:沭陽單繼亭律師
《婚姻法》規定:
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允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晚婚者應予以鼓勵。
第七條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 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二) 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該結婚的疾病。
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己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以下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
(二)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 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五) 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新婚姻法的頒佈後,舊婚姻法時候結婚的人如果要離婚,需要遵循哪套法律呢?
27樓:匿名使用者
無論什麼時候結婚,離婚的時候都應該按照新的婚姻法解釋三執行,婚前的個人財產永遠都屬於個人財產!婚後的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平均分配!
28樓:如意星雲
新婚姻法頒佈後,雙方辦理離婚的法律依據,以新婚姻法的解釋為準。
29樓:王利鋒
適用新法
另: 違法行為發生在舊法實施期間,且連續到新法實施後被查處,以查處的時間為準,不溯及既往。
30樓:憤怒的善良人
根據法律適用原則的規定,需要使用新出臺的婚姻法及司法解釋。
領結婚證後一年之內離婚法律上怎麼判的
31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上沒有規定,婚姻法我還是挺熟的。
見婚姻法:
第十條 【婚姻無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3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婚姻法:
當然有效,只要符合婚姻法上的結婚要件,頒發登記結婚,自然是有效婚姻。如果離婚,會給你發離婚證明的。
請採納,不明之處可繼續向我提問。
33樓:匿名使用者
1、首先,領了結婚證,除非證明有法律規定的幾種情形如非本人登記等否則都是有效婚姻。2、法律上不限制結婚時間,甚至可以上午結下午離,但是如果女方在妊娠結束1年內,流產半年內除非女方提出,否則男方提出離婚法院不會支援。3、無論在民政局登記離婚還是法院判決離婚,雙方都會將結婚證上繳,頒發離婚證,所以該女在法律上當然是離婚女子,但一般沒有這個稱謂,但民政局檔案上會有記載,他人可以查詢。
34樓:匿名使用者
都已經領證了當然有效
結婚不久就離婚的法律
35樓:謝明錄律師
沒有明白你的意思,關鍵看你們感情破裂沒有,這才是離婚的條件,至於相關法律比如婚姻法等等,而與結婚時間長短無關。
沒有結婚證離婚受法律保護嗎?
36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經過登記的婚姻(94年以後的同居),不被法律承認和保護,所以雙方當事人也不是合法的婚姻關係。雙方之間沒有婚姻法所規定的夫妻忠誠義務等法律義務。
如分手,雙方直接分開即可。
當然,如果對同居期間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有爭議的,可以另外以同居期間析產糾紛或者撫養權糾紛起訴至法院,單純起訴解除同居關係,法院是不會受理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一條 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係,屬於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依法予以解除。
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37樓:深話影視
我國自2023年2月1日實行新婚姻法之後,就取消了事實婚姻這一規定。
因此,像你這樣的情況屬於未婚同居。不算是正式的婚姻。在中國,法律承認的婚姻必須經過登記。
要是離婚,只能協議離婚,不能訴訟離婚(即通過法院判決)要是對方起訴至法院,法院要麼不受理,要麼讓你們先去登記,然後按照訴訟離婚的程式來解決
賠償方面~因為沒有結婚證,可以協商要求對方賠償。
子女方面~你們可以協商孩子的撫養歸屬,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婚姻關係不受法律保護,但不影響孩子的權利,非婚生育子女享有與已婚生育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育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該承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希望能幫助到你
我該怎麼起訴離婚,我要起訴離婚,要怎麼做?
1.到法院立案 立案要準備一份起訴狀,一式兩份 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 結婚證的影印件 同時還要準備關於孩子以及財產方面的相應證據。2.法院審查材料 審查完畢後,會開具訴訟費的票據,交費金額一般是一百元或兩百元。法院收費後,會發一份立案通知書,拿到這份立案通知書就可以回去等待 3.審理 時要抓住案件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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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情形,調解無效的,法院准予離婚。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