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正商觀察者
該案例,雙方起訴離婚時孩子已經兩週歲,那麼如果雙方就孩子撫養權問題不能協商解決的,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以下是法院關於該案例孩子撫養權的審判依據。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2樓:嘆笑一世傾城
是大集體退休職工醫保問題吧!如果是的話要比我們這裡好多了,如讓交七千元就享有職工醫保的話,那當然是快交為好。
我們這裡只要是退休讓我們交近二萬八千元才給職工醫保,說真的退休職工一般是交不起這個錢的,所以我們這裡的大集體退休職工一般是沒有醫保的。
一個地方一個樣,只要問明白交上就有職工醫保還是交為好,老年人及為重要。
3樓:劉付利律師
這種情況一般應當判決由男方撫養,女方支付一定的撫養費。
4樓:匿名使用者
看經濟收入,和小孩在哪方面好點,這個也要站在小孩的角度考慮。
5樓:• 李有病
小孩三歲前應該判給母親
孩子2歲半了,男孩,父母感情破裂,想離婚,都想要孩子,請問法院會怎麼判?
6樓: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7、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
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9、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10、父母雙方可以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並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育費。但經查實,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不予准許。
11、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週歲為止。 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 ,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12、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13、生父與繼母或生母與繼父離婚時,對曾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繼父或繼母不同意繼續撫養的,仍應由生父母撫養。
14、《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養的子女,對方未表示反對,並與該子女形成事實收養關係的,離婚後,應由雙方負擔子女的撫育費;夫或妻一方收養的子女,對方始終反對的,離婚後,應由收養方撫養該子女。
15、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 16、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17、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予准許。
18、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援。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19、父母不得因子女變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撫育費。父或母一方擅自將子女姓氏改為繼母或繼父姓氏而引起糾紛的,應責令恢復原姓氏。
20、在離婚訴訟期間,雙方均拒絕撫養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暫由一方撫養。
21、對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決、裁定、調解中有關子女撫養義務的當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採取強制措施。
7樓:匿名使用者
男的有暴力會判給女方
8樓:捷青楓
最好離婚別離家,給孩子一個完美人生
9樓:折意
你最好還是找一個專業律師諮詢一下
孩子一直由男方家人帶起訴離婚女方能要到孩子撫養權嗎
10樓:樂觀的靚哥哥
孩子一直由男方家人帶,起訴離婚。如果女方能證明自己撫養孩子更有利於孩子的成長或男方有不適合撫養孩子的情況存在,女方能要到孩子撫養權。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行准許。
11樓:韓永
有點難度得看你你條件了
起訴離婚,2週歲的小孩會判給哪方?(見下面詳述,懂法律的進.)
12樓:藍之煊
一般2歲之內的多會判給母親
2歲以上的會以雙方條件能讓孩子更好成長為原則也會顧及孩子的生長習慣,比如跟祖父母,外祖父母生活習慣了的如果你家條件比她好,孩子又習慣了跟著爺爺奶奶給你的面兒比較大,但這些條件需要有證據證明比如薪金收入證明,居委會或村委會關於孩子生長環境中監護人的品行證明等等
多說幾句題外話
一個家庭建立不容易
如果不是有原則問題希望慎重考慮是否這麼輕易解體別在氣頭上做決定
對誰都不好
13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可能有您撫養。
法律依據
3.對2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14樓:戚廣利
孩子撫養最好協商解決;
如果協商不成,只能油法院判決;
關於孩子撫養問題,法院一般本著有利於孩子成長、教育原則對孩子進行判決。
15樓:劉大來律師
這種情況你收集一些本人撫養更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證據,對爭取撫養權是有利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法律的規定是:誰主張誰舉證,如果她拿不出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小孩就歸你,相反,如果你或你們都拿不出對自己有利的證據,按照照顧弱勢群體的原則,小孩就歸女方,所以我勸你還是多找一些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吧
離婚小孩由誰撫養,小孩剛滿兩歲,小孩一直是由女方的爸媽撫養,男方是去女方家,去年女方還為男方墮過胎
這是我整理的 婚姻法 關於通常離婚問題的規定,供你參考借鑑 1 關於離婚的條件 按照 婚姻法 的規定,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可以判決離婚。2 關於孩子的撫養及撫養費 對於孩子撫養問題,要從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仔細確認雙方的情況後判決,但哺乳期間的孩子一般判給女方撫養,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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