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聯通
無意是一個人不經過大腦的反應,是一種不經過思考的行為,和一個人的習慣,本性有關。沒聽說過一句話嗎,江山易改,本性難移。而故意是需要堅持的,我記得有人說過,洩露一個祕密永遠比保守一個祕密更艱難。
至於區分嘛,這就要充足的社會經驗了,細心的觀察,和長久的考驗。無意是一個人不經過大腦的反應,是一種不經過思考的行為,和一個人的習慣,本性有關。沒聽說過一句話嗎,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而故意是需要堅持的,我記得有人說過,洩露一個祕密永遠比保守一個祕密更艱難。至於區分嘛,這就要充足的社會經驗了,細心的觀察,和長久的考驗。無意是一個人不經過大腦的反應,是一種不經過思考的行為,和一個人的習慣,本性有關。
沒聽說過一句話嗎,江山易改,本性難移。而故意是需要堅持的,我記得有人說過,洩露一個祕密永遠比保守一個祕密更艱難。至於區分嘛,這就要充足的社會經驗了,細心的觀察,和長久的考驗。
2樓:
故意傷害還是過失傷人又該如何界定呢?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本罪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權,即己身以外的自然人對於保持其肢體、器官、組織的完整性和正常機能的權利。犯罪物件必須是他人,自己對自己的身體健康造成損害的不構成犯罪,但是軍人在作戰時自傷身體逃避作戰義務,可構成戰時自傷罪。
客觀方面表現為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首先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必須的非法的,合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不構成犯罪,比如正當防衛。其次,必須具有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即具有破環他人人體的肢體、組織的完整或者損壞人體組織、肢體、器官的正常機能的行為。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年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但是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死亡的,主體為已滿14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其主觀方面為非法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
但是,故意傷害致死,行為人對傷害結果出於故意,而對死亡結果則必須是過失的心理態度;間接故意傷害的情況下,只能是放任對他人身體健康損害結果的發生,而不能是放任死亡結果的發生,否則就成立故意殺人罪。
對於過失傷人,我國刑法僅規定了「過失致人重傷罪」,過失致人輕傷的,不認為構成犯罪。過失致人重傷罪,是指由於過失,致他人重傷的行為。
本罪侵犯的客體同樣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權。其客觀方面要求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第一,必須造成他人重傷的結果;
第二,過失行為與重傷結果之間必須具有因果關係。本罪的主觀方面是出於過失,可以是疏忽大意或過於自信,即行為人應當預見其行為可能發生致人傷害的結果,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造成重傷結果。其主體為一般主體。
由上述可知,判斷行為是故意傷害還是過失傷人關鍵在於行為人的主觀方面。若其對傷害結果持故意心態,則認定為故意傷害罪;若對傷害結果僅僅是因疏忽大意或歸於自信而導致,則成立過失傷人。
3樓:陽光下的少
我覺得第一要看你們之間有沒有利害關係?另外一個有沒有矛盾?如果什麼都沒有,那麼他為什麼要故意傷害你呢?而且要看他對事情的態度,如果他幸災樂禍就是故意的了
4樓:匿名使用者
看他是不是總是這樣!回頭有沒有道歉!如果您對這個回答滿意, 請點選回答內容右下方的「…」,再點選「採納」。多謝了!
怎樣判斷一個人是君子還是小人?
5樓:匿名使用者
古人認為的君子和小人,與現在的理解是不同的,君子為正氣,為德性的表率,為人正直值得信賴,不藏私心,做事光明,而小人,更多是指行為自私卑劣,君子縱使不富,仍得人心,小人縱使大有財,也難得善終。君子性情通達而不固執,小人性情固執而不通達。
正所謂「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慼慼」,從一個人的言談舉止就可以分辨此人是君子還是小人。生活中一點一滴的小事上最能體現一個人性格品質的體現,唯有在小事上細心觀察,方知其人本性。
總之:小人喻於利,君子喻於義;小人常慼慼,君子坦蕩蕩;小人同而不和,君子和而不同。君子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
6樓:多多幫幫
看他做事靠不靠譜,是不是油嘴滑舌,貪小便宜的人一般都是小人,還有落井下石的人最好也不要接觸。
判定一個人是不是小人,只有多接觸,多共事,在一塊辦兩次事一般就能判定一個人的人品怎麼樣了。
在無意中傷害了一個人,該怎麼辦
7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已經錯了傷害到對方了,雖然自己也是受害者,但看得出來你很在乎對方的感受的,是個很為對方著想的人,但在生活中,每個人都會經意和不經意的傷害到對方的,但不管是怎樣的情形,問題已經出現了,請你也不要太自責了,唯一的解救辦法就是通過其他多途徑的去對對方的補救和在適當的時候解釋清楚,同時你自己心情要釋懷開來,不要背太大包袱,相信對方通常都能理解的啊!還有就是以後腰小心,不要無止境的再次傷害到對方了哈!所謂吃一塹長一智,否則自己又會後悔不已了。
8樓:匿名使用者
傷害與被傷害都是互相的 你傷害他的同時 其實自己也多多少少受到了一些傷害 每個人 也都有拒絕傷害的能力 當一個人受到傷害 唯一的藥 就是自己調整 時間是最自然的水 能夠撫平心中的一切傷害
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口頭上道歉不行,那就試試看寫信吧!!將你的所思所想所感都寫在紙上,用最真誠的語言來打動對方,請求他的原諒!!然後...
無論對方對你的態度有多冰冷,你都要忍住!並且要經常的幫助他!但是也要切記:
如果對方覺得你煩,你就要默默的幫助他,悄悄的保留一些距離,俗話說:時間能彌補一切。所以隨著時間的推移他也會慢慢的淡化傷痛。
還有一句是這麼說的:距離產生美!!所以你的「距離」也能夠挽回一些吧!
(不是讓你永遠離開...是讓你繼續懺悔,道歉,而又不讓他覺得反感。知道嗎?
) 希望我的想法對你有幫助!!
10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的方法是交給時間,不要再過於刻意的去在意對方,那樣會讓對方產生一定的反感,刻意選擇比以前的態度稍好一些,同時也要不失距離,相信時間的力量...
11樓:匿名使用者
選個適當的時機向他解釋啊
12樓:聊實芒麗華
還能怎麼樣?
你都把人給是傷害了
也只能盡力真誠的去彌補
怎麼區分一個人是故意還是無意產生的行為?
13樓:匿名使用者
看他眼神,眼睛不會騙人
14樓:心理諮詢師秋白
回答其實這個問題,沒有一個固定的標準
提問超市員工去排面買香皂發現單包的沒有貨就把三連包的拆下來,現在公司已故意破壞包裝為由嚴重違反的告訴規章制度
這是無意還是故意呢
回答規章制度中是否有明確的寫明這一條規範
提問是的,故意破壞包裝,而我們只是以為裡面有單包條碼才拆開的準備買單包的
回答從公司角度一定是會認為「有意的」並且會用各種理由
從員工角度來說,應該是是無意造成的,但在與公司溝通中又很難證明這一點
從您的問題中可以看出,其實您是在尋找撤銷不被嚴重違反的處罰,是嘛
提問是的,怎麼能說明我是無意的
拆開以後我也買了一盒,怎麼能在仲裁時取得證據,證明是無意的
回答仲裁法律方面的問題 不是我的領域,但是我可以從柔性的角度 給您一點建議
提問謝謝,請指教
回答首先,表達歉意,承認自己的確是違反了規定
其次,向公司解釋您當時行為的意圖,以及為什麼會拆盒,這時候一定要客觀且冷靜的說明
最後,向公司表達您非常不希望受到這樣的懲罰,並希望公司能看在過去自己努力工作的份上,減小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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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樓:匿名使用者
有時候,直覺會告訴自己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看他有沒有動機.....
是故意傷害還是故意殺人未遂,能判幾年
我國 刑法 第二十三條規定,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 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故意殺人未遂的,會比照既遂犯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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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判斷人是真傻還是裝傻,怎麼判斷一個人是真傻還是裝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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