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老莊佛祖鬼神驚
首先,毫不誇張的說,您的文筆不錯。排比句尤其的好。對文字的合理組織,準確把控的能力很強。
用這麼短的文章,把自己的一個側面淋漓盡致的表現了出來,不是一般人能夠做到的。從短文中,我知道了你的六個沒有,現在,讓我猜猜你有什麼。一,你有非常不俗的見識。
我看了一下您與其他朋友的交流,知道您是一個有著獨到見解,有著不流於世俗的自己的處世之道。這一點,令我非常之欽佩。這叫做「出淤泥而不染」。
也是您擁有的第二,您有著高貴的品質。有著超凡脫俗的高尚的的靈魂。第三,您有一份看來比較穩定的工作。
有雙休日可以調整身心。第四,您有著堅強不屈的個性。第五,有自己的寶貝孩子。
第六,您的身體狀況應該還不錯。足以支付您日常的辛勞對體力的要求。第七,如果猜的不錯的話,您有自己的住房。
第八,您有清晰的頭腦,流暢的文筆,應該是受到過良好教育的人。
2樓:匿名使用者
一個人帶著孩子過日子的多了,沒見過像你這麼洩氣的。什麼叫做沒有朋友?沒有地位?
你的工作單位沒有同事嗎?你幹嘛不跟人家搞好關係,如果你自己都瞧不起你,自己還指望別人能看得起你嗎?
一個男人老想著用女人的錢是怎麼回事
3樓:angel嬌縱
想辦法把你的錢也給你爸媽只留生活費就好了,凡事都有對策,他要買房子你也可以攢嫁妝。然後在觀察。
4樓:艾依兒慧
想吃軟飯唄。如果用你的錢成為他的一種習慣,那也就真的成為習慣了。
你心裡都不舒服了,還要問別人麼?正確的男女朋友是男人為你花錢,而不是你去為他怎麼樣。看見別的男人為自己的女朋友那麼付出,你心裡作何感想?
這樣的感情對你來說無異於一個拖累,沒錢了去掙去,一個堂堂正正的男人,伸手跟女人要,不嫌丟人麼?也許他就是這樣的一個人,沒本事。
這樣的一個人,你感覺你倆以後的生活會是什麼樣的?女孩子都是現實的,愛情必須站在物質的上面,如果沒有物質的地基,那你們的愛情就是空中樓閣,早晚會坍塌。哪怕他不是那麼富有,只要憑藉雙手去掙,去為了你奮鬥,這都可以。
但是伸手跟女朋友要錢,是絕對不能容忍的。
5樓:廖妹兒兒
大多數男人都不喜歡自己的女人比自己有錢,這樣顯得他特別沒用。
6樓:匿名使用者
趁早分手吧,你有這種感覺說明你潛意識裡已經看不上這種人了,別委屈了自己,自己無所事事還要花你的錢,還這麼年輕連吃飯都要省錢何必呢
7樓:匿名使用者
動感情的女人往往會迷茫的,警惕心不能喪失。
你知道好吃懶做的人有哪些特徵嗎?
第一、女人對男人的好,理所應當,他當大爺!
第二、話大,天底下沒有他做不了的事,取信於女人,可實際上,他就是社會的垃圾,提不起來的阿斗,社會群體裡的矮子。
第三、只會索取,從不講為對方奉獻,以小博大,盡玩小恩小惠,感動了對方後,下一步,你再看你的錢袋子,空空如也,你養肥了個吃軟飯的!
總之,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隱私和利益,這些都是底線,一旦別人觸碰了你的底線,你就該警覺和反思了,祝你中秋快樂!
8樓:匿名使用者
他的大男子主義比較強,因此在你出現後就不想受制於人了,為了在你面前有面子寧可少賺甚至不賺錢。一般我們叫他死要面子活受罪。
他的佔有慾比較強,因此不想你有後路。至於騙你錢到不至於,就是為了讓你成為一個完全依靠他的小女人,因而把你的錢全部揸光讓你只能靠他活。
他沒什麼本事,你出現前靠表哥,你出現後基本就窮光蛋了,至少可以看出他沒什麼上進心。
聽我的直接分手,所謂貧賤夫妻百事哀,未來你會被金錢所難倒。就算你可以受苦,但是你未來的孩子呢?
有句話說寧可坐在寶馬車裡哭也不要在自行車上笑,恰恰體現了當前時代的感情悲哀,金錢的衝擊實在太強烈了,這是事實。
你自己想想,如果感覺對方還有希望,就督促他上進,但我感覺很難。一個大男子主義的人一般有極強的自尊心和倔脾氣,弄不好要招他煩。
你還是自己好好考慮下吧,能hou住你就繼續
9樓:甘肅萬通汽車學校
現在更多男生都有這種情況,非常惡略!從男生角度分析,他可以已自己最小的投資獲取最大的利潤,懶惰、無能、貪婪。從女生角度分析,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男生的這種行為都是你一次又一次的嬌罫,適可而止,讓他去珍惜你
10樓:弦首音絕
作為一個男人,心理正常點的,就算結婚也不會老想著花自己老婆的錢,對女朋友就更不會了,花一倆次都覺得不好意思。所以你說的是事實而不是一兩次特殊情況的話,這種人極度自私、不可靠。
他老爸給他存錢你想想他同意了麼,不管嘴裡怎麼說心裡的態度肯定是同意了的,不然一個成年人能管不住自己的錢嗎。所以你說他不喜歡你有錢,要麼就是他喜歡花錢但是捨不得花自己的老本,而且賺錢的本事不咋地,要麼就是打心底裡把你當外人,自私心理作祟,隨便花反正不是自己的,就算哪天分手了也不吃虧。這樣的人就算不是**也沒必要跟他在一起了。
11樓:少爺的大拇指
我有2個感覺,我感覺他在騙我錢。另外一個感覺,他很不喜歡我有錢而他沒用錢。。。這種感情註定不長久,不管這男人是不是,只要你懷疑是。。。就註定不會有好的結局
12樓:匿名使用者
千萬不能找個花女人錢的男人,沒結婚前別人身邊好多人和我說,不要找花女人錢的男人,當時我就有錢大家一起花,結婚後3年一雙襪子也沒買過更別說買別的東西了,婚前也沒買過任何東西,花的我的錢,婚後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花了5000,給我買了個2000的手機,現在是天天讓我給錢給他,我從來也沒問他要過一毛錢,像他這種男人一輩子也就這樣了,不是小孩小,早離了。累
13樓:匿名使用者
姐妹們,說多少次了,不要在垃圾堆裡找男朋友啊!焦死人了,這種不務正業的男人,難道你要打算養他一輩子?坐吃山空嗎?最後還累的自己要死!
14樓:傲血天奇
這個很是複雜啊!感覺他對生活沒有危機感,及時吃喝玩樂!這個如果說,他還有錢,但他為你花點錢知道你有錢,那他覺得我出錢買東西你不出錢買,那我吃虧了,這種的話,那就是小心眼了,也是非常不靠譜的!
那如果,他確實沒錢了,然後你有錢,那這種就是及時行樂的那種了,有錢就花那種!他爸爸要走一半估計也是知道他留不住錢,怕他瞎花! 這種人,非大的打擊才能讓能悔悟不可,否則,除非他自己改性了,知道攢錢了!
15樓:阿溪
此 莫管怎麼回事 ? 反正 覬覦女人積蓄的男人 ? 一定不是好男人 .
16樓:獸護者
你兩理解什麼是愛並不同
在價值觀上也不同。特別用錢支出和賺錢收入方面。
17樓:多多沫
這樣的男人不建議在一起,你有錢是你辛苦掙的,和他沒有半毛錢關係,身為一個男人整天不想著如何去掙 錢,真不明白天天在搞什麼。。。
18樓:ok朱棟樑
沒多大問題,主要還是看人品,愛不愛你這最重要。
離婚,女方該不該要孩子
19樓:華律網
夫妻離婚,一般也會導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撫養權。失去撫養權的一方將失去與子女共同生活的權利。不過,失去撫養權的一方仍然會享有探視權,可以在約定或裁判的時間內定期探視子女,與子女進行相對短暫的相處。
離婚時撫養權的歸屬,可以雙方協商,一旦協商不成,則需由法院判決。法院判決撫養權歸屬,一般根據有利於子女成長原則進行判決。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條規定: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如果母親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因此,哺乳期離婚,女方如果不想要孩子,可以跟男方協商在孩子兩歲後,交由男方撫養。如果女方無經濟條件,也可以要求法院將孩子判給男方,法院一般會酌情考慮。對於兩週歲以上的孩子如果女方不要孩子,法院一般會判給男方。
法律依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條「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如果母親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0樓:蒲先生你好
如果男方沒有責任心、人品不好,不會照顧孩子,如果遇到這種情況,就一定要爭取孩子的撫養權。離婚的時候,你贊同不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嗎
21樓:美絲曼美妞
孩子是自己的,有很多人有了孩子以後,都把生命寄託與孩子的成長,但是也有些把孩子當成累贅,會認為離了婚以後孩子就是一個沉重的負擔。
事實上,離婚以後要孩子的確是很大的負擔,如果想再婚,那麼有一個孩子是特別麻煩的事情,尤其是男孩。我有一個女同事,離婚以後帶著兒子生活,有很多人追求過她,可是她也從來沒有過什麼表示。
我問同事真的不想在找了嗎?同事很坦白的告訴我,離婚時兒子是割捨不掉的親情,但是如果再婚,誰會把孩子視如己出呢?我怕以後孩子會受委屈。
就這樣,他們母子一直單獨的生活,知道孩子上了大學結了婚,女同事才找了物件。
有些人再婚的時候很在乎對方有沒有孩子,其實我認為,大部分帶著孩子的人,一般都是有愛心有良心的人,一個人無論是多麼的帥氣或漂亮,但是他連自己的孩子都捨得割捨,能自己讓孩子去管別人叫爸爸媽媽,這樣的人你敢要嗎?
看自己有沒有能力給孩子創造一個好的生活環境,如果有能力,那一定把孩子帶在身邊,如果自己生活都沒有保障,那還是把孩子留給條件好的那一方吧。雖然想孩子是痛苦點,但是最起碼自己受罪,不用連累小孩跟你一起受苦。我就是這樣,沒有自己的房子,沒有固定的收入,只有把孩子留給他,雖然很不甘心,但是想想孩子跟我受苦,還是算了吧。
想的時候就去看看她,好好攢點錢也能為孩子的以後盡點微薄之力。
但與我這個母親來說,任何東西都比不上我的孩子。
我可以什麼都不要,但我必須要我的孩子。反之,為了我的孩子,我也不可能什麼都不要。
每個人的境遇不同,情況不同,這個問題的答案怎麼答都沒有錯。
但,如果是媽媽,離婚了,再怎麼難,請帶上自己的孩子。生下來,就得為孩子負責任。自己苦點難點,孩子跟著母親遠要比跟父親在一起要好。
22樓:灞橋雪飛
夫妻離婚容易,孩子跟誰一塊生活卻是一個問題。有的爭得頭破血流,有的以孩子為**來謀取更高的利益,有的互相推諉,不願帶在身邊撫養……
離婚,對夫妻是解脫,對孩子是痛苦。因此,孩子和誰一塊生活更有利應是考量的重點。首先要徵求孩子的意見,讓孩子進行選擇。
其次,要衡量夫妻二人的綜合條件,包括性格,脾氣,經濟收入,職業等情況。三,夫妻友好協商,儘量達到家庭可分離,但對孩子的愛不分離。一方為主,一方為副,共同承擔。
不管如何,如何儘量減少對孩子的影響才是正道。
有沒有更好的辦法呢?在美國,曾經有一例。夫妻離婚時,都想親自撫養小孩。
最後,法官沒有選擇把孩子判給其中任何一方,而是另闢蹊路,把父母判給了孩子。要求夫妻二人每個月各抽出一半的時間去家中陪孩子生活,在孩子18週歲之前,現有的房子不允許**,歸孩子居住。期間的生活費用分別由夫妻二人承擔。
其他費用再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分割。細一想,這種辦法也是一種創新,也許能夠更好的保護孩子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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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和老公的距離越來越遠,真想帶著孩子人過
樓上的幾位,有點素質好不好?寧拆七座廟,不毀一樁親。這個道理你們不懂?費了好大勁,總算看完了。寫的真不少。但是。我是有什麼直說啊。這麼多的字眼裡面,我為什麼沒有看到你寫他的一點點的好?難道他真的一點點的好都沒有?他扣門?他扣門就證明他不好?那為什麼不換個角度想一下,他是家庭環境造成的陰影,是窮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