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婚禮主持李洋
按照規定,拘留期間家屬不能探視。
拘留所可以探視可以兩個人一起嘛
2樓:公羊譽明
可以兩個人一起探視。
根據《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規定:
第四十八條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間的通訊、會見權利。被拘留人應當遵守拘留所的通訊、會見管理規定。
第五十二條 會見被拘留人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被拘留人委託的律師會見被拘留人還應當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拘留所民警應當查驗會見人員的有關證件、憑證,填寫會見被拘留人登記表,及時予以安排。
會見被拘留人應當在拘留所規定的時間、區域進行,並遵守拘留所會見管理規定。被拘留人會見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每次會見的人數不超過3人,會見時間不超過30分鐘。有特殊情況要求在非會見日會見或者增加會見次數、人數和時間的,應當經拘留所領導批准。
被拘留人委託的律師會見被拘留人不受次數和時間的限制,但應當在正常工作時間進行。
對違反會見管理規定的,拘留所可以予以警告或者責令停止會見。
會見結束後,拘留所應當對被拘留人進行人身檢查後送回拘室。
3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法律規定,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的人在拘留所關押,拘留所要依法保障被拘留人的會見權利。會見被拘留人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會見時應當在拘留所規定的時間、區域進行,並遵守拘留所會見管理規定。被拘留人會見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每次會見的人數不超過3人,會見時間不超過30分鐘。
法律依據:
《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 》第四十八條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間的通訊、會見權利。被拘留人應當遵守拘留所的通訊、會見管理規定。
第五十二條 會見被拘留人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被拘留人委託的律師會見被拘留人還應當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拘留所民警應當查驗會見人員的有關證件、憑證,填寫會見被拘留人登記表,及時予以安排。
會見被拘留人應當在拘留所規定的時間、區域進行,並遵守拘留所會見管理規定。被拘留人會見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每次會見的人數不超過3人,會見時間不超過30分鐘。有特殊情況要求在非會見日會見或者增加會見次數、人數和時間的,應當經拘留所領導批准。
被拘留人委託的律師會見被拘留人不受次數和時間的限制,但應當在正常工作時間進行。
對違反會見管理規定的,拘留所可以予以警告或者責令停止會見。
會見結束後,拘留所應當對被拘留人進行人身檢查後送回拘室。
人被關在拘留所,家屬可以過去探視嗎
4樓:華律網
在我國大陸地區,拘留分為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人員一般關押在拘留所,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一般被羈押在看守所。《刑事訴訟法》、《律師法》明確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第一次被採取強制措施後,就有權委託律師會見、通訊等,並且辦案機關有義務在第一次訊問時,必須告知犯罪嫌疑、被告人有權委託律師,並徵求其意見,是否委託律師辯護。
《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第四十八條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間的通訊、會見權利。被拘留人應當遵守拘留所的通訊、會見管理規定。第五十二條 會見被拘留人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
被拘留人委託的律師會見被拘留人還應當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拘留所民警應當查驗會見人員的有關證件、憑證,填寫會見被拘留人登記表,及時予以安排。因此,犯罪嫌疑人在被刑事拘留期間,是不允許家屬探視的。
違法人被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期間,允許家屬探視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
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
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在刑事拘留期間犯罪嫌疑人家屬是不允許會見犯罪嫌疑人的。
6樓:為花花世界
未決犯不可以被探望,服刑中的罪犯可以被探望,看守所探監時間和要求:
1. 看守所裡的未決犯是不容許探監的,除了可以會見律師,不允許見任何人;
2. 已經判決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雖然可以探視,但一月不能超過三次,一般來說,週六週日不是探視時間;
3. 並不是每個人都有權探視,一般來說是罪犯的近親屬或著其他有親密關係的人才可以。但是從外面送東西或送錢給犯人是可以的,但東西必須是看守所下屬商店購買的或者經過檢查可以遞送才行。
被拘留期間家人可不可以探望
7樓:華律網
在我國大陸地區,拘留分為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人員一般關押在拘留所,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一般被羈押在看守所。《刑事訴訟法》、《律師法》明確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第一次被採取強制措施後,就有權委託律師會見、通訊等,並且辦案機關有義務在第一次訊問時,必須告知犯罪嫌疑、被告人有權委託律師,並徵求其意見,是否委託律師辯護。
《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第四十八條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間的通訊、會見權利。被拘留人應當遵守拘留所的通訊、會見管理規定。第五十二條 會見被拘留人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
被拘留人委託的律師會見被拘留人還應當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拘留所民警應當查驗會見人員的有關證件、憑證,填寫會見被拘留人登記表,及時予以安排。因此,犯罪嫌疑人在被刑事拘留期間,是不允許家屬探視的。
違法人被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期間,允許家屬探視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
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
8樓:正氣長春
如果是治安行政拘留,一般是允許家人探望的;如果是刑事拘留,則家人不能前去探望。
9樓:
請問朋友和家屬可不可以探望
10樓:
廣東胡律師;
拘留期間家屬一般不能探望。
剛剛拘留的人,在拘留期間能正常探視嗎?
11樓:捨不得當戀人
正常情況下能探視,但要經過公安機關同意,公安機關不同意的,應當說明理由,理由不正當的不能拒絕會見。交什麼錢,是暫緩執行或取保侯審的保證金吧,交保證金可沒有時間上的規定,但同不同意還得要公安機關說得算,如果違法犯罪行為不是很嚴重,是可以保出來的。
可以暫緩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百零七條 被處罰人不服行政拘留處罰決定,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申請。公安機關認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不致發生社會危險的,由被處罰人或者其近親屬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條件的擔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標準交納保證金,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暫緩執行。
答案補充
公安機關同意,也就是作出行政處罰的機關。交什麼伙食費,不用交的,你交了也可能吃不上好東西的,一般拘留所對所帶金額都有限制,錢多了不行。拘留所的伙食也就是那樣了,比較差了,反正就10天,挺住吧,很快就過去了。
關於拘留的時間,《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12樓:荒木芽衣
可以暫緩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百零七條 被處罰人不服行政拘留處罰決定,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申請。公安機關認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不致發生社會危險的,由被處罰人或者其近親屬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條件的擔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標準交納保證金,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暫緩執行。
答案補充
關於拘留的時間,《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從你敘述中看,案情比較簡單,不應當拘留這麼長時間,你可以向朝陽區公安局和檢察院反映。
第九十六條 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諮詢、**申訴、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其他人不能探視。
受委託的律師有權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瞭解有關案件情況。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偵查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和需要可以派員在場。
1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如果是刑事拘留,在拘留期間親屬不可以探視,但辯護律師可以的探視的,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偵查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和需要可以派員在場;如果是行政拘留,被處罰人的親屬、朋友提前預約,在行政拘留所規定的探視時間可以探視被處罰人。
人被關在拘留所,家屬可以去探望嗎
在我國大陸地區,拘留分為行政拘留 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被行政拘留 司法拘留人員一般關押在拘留所,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一般被羈押在看守所。刑事訴訟法 律師法 明確規定,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在第一次被採取強制措施後,就有權委託律師會見 通訊等,並且辦案機關有義務在第一次訊問時,必須告知犯罪嫌疑 被...
我老婆在拘留所還要戴著手銬嗎,我老婆在拘留所還要戴著手銬嗎?
有違法犯罪嫌疑的就會戴手銬。既然是進了拘留所,說明已經是有嫌疑了。一般在裡面生活起居不戴,但是出庭審訊轉移等事情都會戴。要看具體因為什麼事進去,事情越嚴重,處罰也越嚴厲,審訊多,戴的時間也多。一般進了拘留所就不用帶手銬,除非是接見,出拘留所大門,指認現場等情況下,才會再帶上!看劇行吧!看公安機關在電...
人被拘留所拘留了。錢和手機能讓家屬取回嗎
國家法律規定,被拘留人員的私人物品在取得被拘留人員的同意後,可以被親屬取回。根據 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 第三條 拘留所應當依法保障被拘留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權益,不得侮辱 體罰 虐待被拘留人或者指使 縱容他人侮辱 體罰 虐待被拘留人。第十一條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應當對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攜帶的物品進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