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給別人,金額是7萬,也簽了借條,有簽字按手印,但是沒有轉賬憑證,對方現在否認,打官司能贏麼

2022-08-23 06:12:41 字數 6752 閱讀 2212

1樓:

你好,有借條一般情況下能勝訴。有轉賬條,更有勝訴的把握。如果對方能舉出能推翻你借貸關係不成立的證據,才敗訴。現在他光口頭不承擔借貸關係,沒有其他證據,法院會支援你勝訴的。請採納

2樓:老匠蘭苑

能贏,可以要求指紋鑑定,我老爸也是幾年前借給別人錢,那人出事死了,打官司鑑定了指紋贏了,

3樓:匿名使用者

有借條為證,你是現金付就說是現金付,轉賬的話,銀行應該還能查到,讓他們幫忙提供,不然請法院去調查。

4樓:sc小x老l虎

主要還看你的借條具不具有法律效益,如果規範有法律效應能贏的。借條只有在還款候你才會給借方,既然在你手中就表示對方未還款。

5樓:月獨眳

要是給現金沒有憑證那怎麼辦 去告他就行

6樓:你的從前慢

有借條,簽字應該能打贏

7樓:米粒堅眾和國

只要有他的簽名 一打一個準

借錢給別人沒有借條只有轉賬憑證可以告嗎

8樓:法律實務研究

1、沒有借條,只有轉賬憑證的,可以起訴要求償還借款。

2、但是,要有證據證明所轉賬的數額為借款的數額,如錄音、錄音、借款協議、證人證明等。如果所舉證據不能證明是借款,法院將不予認可。

3、當然,借款人直接認可的,可不再舉證證明。

9樓:在巧

在民間借貸中,沒有書面合同的,雙方產生爭議時,主張存在借款關係的一方,負有舉證責任。

雖沒有借條等直接證據來認定借款行為成立,法律沒有規定出具借條是借款唯一的合法有效形式。

出借人提交的例如轉賬記錄等間接證據**合法,內容符合客觀事實,證據真實有效,且各種證據之間能形成證據鎖鏈,能夠相互印證的,法院是可以認定借貸關係成立的。

因此,若有其他相應的證據可以佐證借貸關係的,例如第三人的證人證言、聊天記錄、**錄音等等,都應儘量收集提供給法庭,以此證明借貸關係是成立的。

我借錢給別人了,現在問他要他沒錢還,打的有借條,但是借條上沒有按手印,只有簽名和身份證號,我想請問

10樓:趙巨集律師

該借條有效,只有公安辦案才需要摁手印,其他文書以親筆簽名為標準

11樓:蒼洱白子

只要筆記是他的,這個借條在法律上是成立的。他真不想還,你就可以上訴法院來處理。

12樓:小小力

法律上是可以生效的!

承認借條是我打的,但我沒有拿到錢,法院怎樣判定.

13樓:匿名使用者

一、承認借條是我打的,但我沒有拿到錢,法院判定的關鍵依據是法律證據,原告手裡你的借條就是法律證據,你得要有沒有收到所借款的證據,說明借條無效的話,法院依法會判你還錢。

二、借條:通常是指借一些錢了以後按期歸還和借錢數額的憑證,如果沒有借條,別人就能賴賬或者違約。注意在賭博情況下寫下的借條不受法律保護。

三、《中國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四、《中國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2、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五、《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這就是在民事訴訟中「誰主張、誰舉證」原則的法律規定。

擴充套件資料

打借條的重要注意事項:

1、借貸手續要全

債務人和債權人關係再好,借錢時也一定要打借條。不打借條是最大的法律風險。法院審查借貸案件時,應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條,無書面借條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沒有證據的請求,將承擔敗訴的風險。

2、時間問題

①在民間借貸中,容易產生爭議的時間包括兩點:還款時間和欠條書寫時間。

②款時間就是債權人和債務人約定的應當歸還本息的時間。現實中人們經常忽視這項約定,或未作出明確約定。

③借條形成時間通常是債務人書寫欠條的時間。這一時間的約定也應當具體到年月日。實踐中,債務人往往有意或無意地漏寫這一日期,或僅僅書寫年月日的一部分。

3、對於法律方面的問題,從來都是防範第一,補救第二。除了寫借條要注意寫明借款人,借款的日期,還款的日期,借款人簽字,借款的數額,借款的原因等,大寫數字,千萬不要有差錯,另外還需要注意以下五點:

1、最好附帶在借條中體現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證號碼,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2、借款人簽名的時候,出借人必須親眼看其簽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來簽名,最後拒絕承認借條。

3、借條的書寫人必須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則借款人會以內容非其原文抗辯。

4、儘量避免使用容易產生分歧的語言,簡潔和語義單一的借條才是最標準的借條。避免出現「甲向乙借錢」這樣模糊不清的語言,因為,很容易分不清誰是出借人,誰的借款人。

5、名稱要寫為借條,而不是欠條,一字之差,它們的法律含義則存在著較大的差異,借條有效期為20年,欠條為2年。

14樓:匿名使用者

一、借條,是證明借貸關係的最基本也是最有利的證據。

二、作為被告,如果不能提供有利的相反的證據,借貸關係成立。

民事案件,雙方較量的就是證據,對於自己的主張,必須提供相應的證據,否則主張不能成立。依你所述,法庭肯定是判定借貸關係成立,你應當在判決書上限定的期限內歸還借款。

收集證據積極應訴。法院會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進行公正審判的。債務人如果有證據證明是在自己非自願或被欺騙的情況下寫下的借條和收條,可以要求法院判決借條和收條無效或予以撤銷。

15樓:戚廣利

承認借條是你打的,但你沒有拿到錢,不符合常理,你必須出示沒有收到錢的證據,如果不能出示這個證據,法院應當判決你還錢。

民事案件遵循「誰主張,誰舉證」原則,你不承認收到款,就應當出具相關證據,否則就會判決你還款。

16樓:一頭好汗

正常情況下,小額借款是以現金方式進行,大額借款則是以銀行轉賬方式進行。法院也會對借款是否存在進行調查,如果金額不是很大,對方手裡有你出具的借條,你又無證據證明確實沒拿到錢,那麼你敗訴的可能性很大。

錢款轉移是否實際發生,要根據法庭調查來判斷,你要說明為什麼沒有拿到錢卻簽了借條,最好有證據或證人證明你確實沒有拿到錢,或者對方拿不出證據證明已經把錢給你了。法官應該就不會判你還錢,主要就是努力將你沒有實際拿到錢的事實呈現在法庭上。

17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_法院的最終判決主要依據於案件的證據材料。要想法院作出利己的判決,你就得自己收集到有利於你的證據,即對方實際上並沒有把錢借給你的證據。

收集此相關證據,可以採用合法形式的錄音、錄影等形式固定下來。

只要收集到對方實際上並沒有把錢借給你的證據,就可以證明借款合同實際上並未生效,也就不存在還款義務。因為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是時間合同,自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

法律依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

有借條,沒有轉賬記錄,可以起訴嗎? 40

18樓:匿名使用者

有借條就可以起訴,不一定非得有轉賬記錄,可以是現金方式交付的借款行為,當然,如果有借款記錄的話,那你的證據就更加完整了,所以,如果以後借錢的話,最好是通過轉賬的方式處理,然後再加上借條,就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條。

總體要求就是對借貸事實是否發生要結合借貸金額、款項交付、當事人的經濟能力、當地或者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當事人財產變動情況以及當事人陳述、證人證言等事實進行綜合判斷。

只有在貸款人提供的證據能夠證明待證事實的發生具有高度可能性、足以使法官對現金交付的存在形成內心確信的標準時,才能被視為完成證明責任。實踐中,要注意不宜以借款數額大小為標準來劃分舉證責任輕重。

19樓:墨汁諾

可以起訴,如果是真實的借款,借條就是最好和最有力的證據。金額不大的情況下一般能夠支援。大金額需要轉賬記錄佐證。

除借款人自己承認外,必須提供相應的證據,否則也將面臨敗訴的風險。證據包括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借條屬於直接證據。還可以通過提供證人證言、錄音、簡訊、聊天記錄、等間接證據來支援自己的訴訟請求。

建議在通過一些方式收集一些證據時,可以通過自認的方式,比如協商,通過錄音或其他記錄方式確定存在欠款事實、債權債務關係,向對方通過書面方式催要,讓對方簽字確認等;

可以通過訴訟方式解決,這種債權一定要儘快解決,可能有訴訟時效的要求,只要距最後一次向他追討欠款沒超過3年即可,如果超過3年屬於超過訴訟時效,法院不會支援您的請求。

20樓:

光有借條,沒有收條,也沒有轉賬的記錄。並無法確認,有效確認,是不是把錢借出去了?這種情況下是屬於證據不足,起訴並無勝算。

21樓:

沒有事實形成,當然不成立。如果以此為依據要錢會被以敲詐勒索罪起訴。

22樓:千祺瑞

答:有借條,沒有轉賬記錄,事實應該可以起訴。

23樓:

民間借貸需要實際給付金錢才成立,如果虛構事實支付事實,可能涉嫌詐騙及虛假訴訟罪。

24樓:匿名使用者

我個人認為:第

一、關於因借貸引起的債權債務糾紛,屬於民商事法律關係的範疇,在程式上適用《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檔案的規定。如果您的財產權益受到侵害,可以到當地的區縣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第

二、人民法院對案件的審理,遵循「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其中,認定事實需要證據。在您的提問中所涉及的借款案件中,既有借條又有轉賬記錄,在法律效力上是相對完備的,只有借條或只有轉賬記錄,在法律效力上也是足夠的。

因而,如果您能保證借條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您基本上是能勝訴的。第

三、綜上,我的答覆是:只有借條沒有轉賬記錄起訴的話,是能勝訴的。以上建議,僅供參考。

25樓:興思聰

轉帳記錄必需經銀行蓋章才具有證據的效力。單憑轉帳記錄起訴,還是單薄了點。我國《合同法》第197條規定:

「公民之間的民間借貸合同為不要式合同,當事人可以採取書面形式,也可以採取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 在借貸糾紛案件中,原告作為債權人行使債權請求權,首先應該主張其請求權成立並已經屆期,為此其應該向法院提供其權利發生並已經屆期的法律事實成立的證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4條、第5條的規定,借貸案件的證明要求較高,只有借貸關係明確才能支援原告的訴訟請求,如借貸事實存在疑問或不明確時,則不能支援原告的訴訟請求。

把錢借給別人時,是通過銀行轉賬,沒有借條,這個錢能不能要回來

26樓:自娛自樂說今宵

如果沒有欠條,一樣可以訴訟追回。

根據最高院司法解釋,明確民間借貸關係是否存在,要綜合考慮借貸關係證明和轉賬記錄或者錢款轉移證明。

你這種情況,可以舉證證明已經支付借款,出示轉賬記錄。如果對方不能證明這筆錢的原因,你會勝訴。

擴充套件資料:

案例:市民趙先生在一家公司上班,在工作中,他認識了與公司老闆有生意往來的田某。由於平常接觸較多,趙先生與田某逐漸成了無話不談的好朋友。

2023年9月,田某找到趙先生,以自己買房急需用錢、手頭的資金又週轉不開為由,希望趙先生能借他5萬元,並承諾半個月內就可歸還。

趙先生很快就通過銀行轉賬將錢打給了田某。考慮到自己與田某關係很好,趙先生並未讓田某書寫任何形式的借款協議。不成想,半個月過去了,田某卻稱還不了錢。

隨後的日子裡,趙先生多次找田某要錢,田某均以各種理由推託,幾個月後,趙先生髮現他竟然聯絡不上田某了。無奈之下,趙先生將田某告上法庭,要求對方歸還借款5萬元整。

石市橋西區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了此案,在庭審中,被告田某本人並未到庭,只委派了律師為其答辯。律師稱,原告趙先生所訴的事實不屬實,趙先生所訴田某借款的5萬元,實際上是趙先生返還給田某的好處費。

律師表示,趙先生是田某向第三人安某借款的中間人。2023年6月,趙先生承諾可以讓安某借給被告田某400萬元,並約定田某給趙先生5%的好處費即20萬元,隨後,20萬元已經以現金形式付給了趙先生。

但實際上,安某隻向田某提供了300萬元借款,趙先生應得好處費為15萬元,所以,田某收到的5萬元並非借款,而是趙先生返還給他的好處費差額。

針對當事雙方就5萬元各執一詞的說法,為查清本案事實,法庭要求庭審後被告田某本人到庭說明情況,被告逾期未到庭應當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但最終,田某在規定期限內一直未到庭解釋。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趙先生提交的銀行轉賬憑證,能夠證明原告向被告支付了款項。對於支付款項的原因,由於沒有借條等證明形式,被告抗辯稱原告向其銀行賬戶打款系原告償還多收取的好處費。

庭審法官表示,原告作為安某的**人,促成安某與被告簽訂借款合同,但合同中並未對**人收取好處費一事進行約定,且被告也無其他證據證明原告收取了被告的好處費。

綜合具體情況,法院對原被告之間借貸事實予以採信,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之規定,判決被告田某償還原告趙先生借款本金5萬元。目前,該判決已生效,趙先生已經申請強制執行。

參考資料:中國新聞網-朋友借錢沒打借條?銀行轉賬憑證證明借貸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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