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從進店之日起,員工就與單位建立用工關係,沒簽合同的話,同時存在事實勞動關係,你在店裡幹多少天,就按單日計算。
其次,單日計算工資=基本工資(員工與單位約定的)/21.75天(勞動部規定的月實際工作天數)
最後,用算出來的單日工資*實際工作天數=你在單位這期間應該拿的工資
2樓:律圖網
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3樓:婚姻家庭
工資可以按協議好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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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試用期自動離職工資怎麼算
4樓:華律網
按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新錄用勞動者時,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在試用期辭職,公司原則上是不能扣除勞動者工資的,除非你在職期間給公司造成了財產損失,正常情況下,試用期辭職應在提前三日告知用人單位人事部門,工資在離職那天當面結清;也可以在公司常規發薪之日再發給你。勞動者試用期辭職工資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試用期工資標準計算。
但是如果約定的試用期工資標準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的,則該約定因違法而無效。此時,勞動者的工資應按照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計算。
5樓:好像是你
3000/21.75,21.75的由來就是,每天工作標準是8小時,一個星期的標準工時是40,按照年來算除以12個,每個月的標準平均工作日就是 21.
75天,3000/21.75再乘以你工作日的天數就是的工資。
6樓:張娟律師
回答您好
提問你好 我問一下 在試用期內簽了合同 想辭工
提前兩天寫了辭工單 就沒去上了 可以拿到工資嗎
回答需要支付的,按照他實際工作的天數支付工作。不過員工在試用期辭職需要提前3天告知單位的
提問今天剛好是第三天 因為他店裡面的規章制度有點接受不了 他們說 試用期三個月內找只付50%的工資 ,
回答不是的哦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這是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提問店裡面的店長說叫我們繼續去上 一個月以內 他們讓我們走了 我們才能走
回答不是的,可以自願離開的
提問那如果是這種情況 如果他們不發工資的情況下去勞動局裡面告他們有用嗎
回答有的,可以去勞動局投訴單位的
提問好的 謝謝了 !
回答不客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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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樓:應夢晨
說好的工資是多少就多是啊
看上班天數來算
比如:工資是3000 國家規定每個月上班天數是22天 3000/22=136每天
上多少天班加起來就是了
急!!!試用期自動離職有工資可以拿嗎??、
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試用期內,員工自離有工資。
勞動者在試用期三天自動離職的,用人單位是應當支付其工資的,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因為勞動者的離職給其造成一定損失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勞動者進行一定賠償的。
一、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二、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係,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9樓:wb皖北廣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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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樓:張娟律師
回答您好
提問你好 我問一下 在試用期內簽了合同 想辭工
提前兩天寫了辭工單 就沒去上了 可以拿到工資嗎
回答需要支付的,按照他實際工作的天數支付工作。不過員工在試用期辭職需要提前3天告知單位的
提問今天剛好是第三天 因為他店裡面的規章制度有點接受不了 他們說 試用期三個月內找只付50%的工資 ,
回答不是的哦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這是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提問店裡面的店長說叫我們繼續去上 一個月以內 他們讓我們走了 我們才能走
回答不是的,可以自願離開的
提問那如果是這種情況 如果他們不發工資的情況下去勞動局裡面告他們有用嗎
回答有的,可以去勞動局投訴單位的
提問好的 謝謝了 !
回答不客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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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樓:簡簡單單
1、試用期自動離職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資的,但是如果因為自動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了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要求賠償的。
2、《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12樓:呼延思煙
因為你辭職並沒有提前通知,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在試用期內,勞動辭職的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而不是提前一個月。所以,你應該提前三天跟用人單位說要辭職,而不是一聲不響地自動離職,這樣有違職業道德,當然,如果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或者在事前有跟你說過自動離職的沒有工資或者作出相應的扣款的,那麼用人單位即有理由對你進行相應的處理。
13樓:匿名使用者
按常理來說、試用期自動離職是沒有薪水的、因為試用期本來就是考察期間、這個在哪兒都這樣。希望有幫到你。
14樓:巴適小米
試用期自動離職也是有工資的,試用期自動離職公司在離職當日應結算所有工資,只是除了其他福利獎金。如若公司不發工資建議可以用勞動法相關規定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他們這樣做是違法行為,剋扣員工。
15樓:匿名使用者
不給就到勞動局去 告他 啊
試用期自動離職能拿到工資嗎?
16樓:匿名使用者
自動離職,在企業工作天的工資應當給你;但應承擔由此造成企業損失賠償。
試用期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解除勞動合同,為什麼要自動離職?自動離職單位不給你辦解除勞動合同手續,不給你出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你找新單位就籤不了勞動合同,上不了社保。
17樓:常相坤律師
你好,無論是否試用期,勞動都應該得到報酬,建議向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18樓:納蘭幕堙
自動離職也是有工資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19樓:律以止爭
可以的,與離職沒有關係
20樓:
試用期辭職有工資嗎?
試用期員工自動離職需要支付工資嗎
2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試用期內,員工自離有工資。
勞動者在試用期三天自動離職的,用人單位是應當支付其工資的,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因為勞動者的離職給其造成一定損失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勞動者進行一定賠償的。
一、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二、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係,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22樓:華律網
有工資。不過勞動者擅自離職,沒有提前30天書面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情況,勞動者屬於違法。用人單位應該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但是該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23樓:嗨呀你爹臨死前
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正常需要支付,員工試用期離職需要提前三天說明,具體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4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在試用期三天自動離職的,用人單位是應當支付其工資的,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因為勞動者的離職給其造成一定損失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勞動者進行一定賠償的。
一、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二、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係,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如何給不辦離職手續的員工,停交社保
一般,你們單復位可以制定公司 制制度的,曠工超過幾天視作自動離職處理,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規定了相關規定可以解除勞動關係的,但前提是你公司必須向全體員工公示公司制度並公告因何種原因離職人員名單 最好也郵寄一份上...
自動離職公司壓著我月的工資不給怎麼辦
在員工依法辦理離職還交接手續後,用人單位必須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即離職證明 同時勞動者的工資 押金和經濟補償是必須結清。用人單位不得隨意扣減或者拖欠,當事人可以在辦理離職手續時要求結清。否則當事人可以去勞動局申訴或者舉報用人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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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職三個月以來,xx同志認真 勤懇 踏實 努力,能較好地完成日常工作和領導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平時做事認真,任勞任怨,不計較個人得失,服從上級安排,在人手緊張的情況下,能主動幫助其它崗位,工作態度端正,心胸開闊,關心和熱愛集體,是一名稱職的好員工。簡言之,實習期間xx能夠做到服從領導指揮,團結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