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樂正清焮
我覺得這是不合理的,畢竟你去投簡歷的話,那要交錢去上班呀。就算你錄取了,也不可能去交錢的。像這種要交錢的公司自己要特別的注意。
他有可能是吸引你的方式,但是這種公司我覺得。不要去理他。如果是正規的公司,正規的渠道,他教騙人的話肯定不會這樣說,也不會這樣做的。
2樓:兆昀
我覺得這是不合理的先交錢這種行為呢,一般來說都是**能幹出來的事情.投簡歷呢長時間沒有理你,叫你說你找到其他的工作之後他叫你交錢,那更確定了他是**.所以你不要擔心不用理這些人,正常的好好的工作就好了.
3樓:此處一空白
這種很不合理的。你當初只是給他公司投遞了簡歷,他不僅沒有給你具體答覆而且也沒有和你達成口頭或者書面協議。所以說你和他是不存在任何責任的,面對他讓你賠償的要求,可以完全不必理會。
4樓:
這很明顯是一個**,你投簡歷只是說明你有想要進公司參加工作的意向,沒有簽訂任何合同,此時你做任何決定都是可以的,該公司無權干涉,難道我們去面試了,公司說不用人了,你還要與他們理論說為什麼不用嗎?道理是一樣的。不要害怕,如果對方繼續騷擾你就報警,我想當今法治社會,你是不會受到傷害的。
5樓:弘映寒
法律不支援所謂的浪費時間要交錢的說法,所以你不用理他,社會複雜,但是身正不怕影子斜,敢騷擾你就**他!否則不理就行。
6樓:風景無限
不用理會。。。。。。。。。
7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理,最好不要交,畢竟是網路投簡歷
8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理。不用理他們就好了。
9樓:娛樂綜合時事
簡直是無中生有,這種不用理會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理,是**的,不用去管
11樓:匿名使用者
一看就是**公司呀!找工作就是要投簡歷的呀。他們沒有時間看你的簡歷,那你就要看,你就要找別的公司呀,為什麼要讓你交錢呀?我建議你直接報110吧。社會太險惡了。
12樓:郭晉廷
不用理他,那樣這樣算的話 他還在浪費你時間呢,時間也是金錢呀
13樓:來自崇武古城精力充沛的舒克
先要交錢肯定是不合理的,一般正規的不會先收錢
14樓:毋籟
不合理。當然不合理。
15樓:大魅無言
投簡歷,雙方也是自願的,你既然找到工作了,還跟他說幹啥呀,投了只是有意向,不是非得去
16樓:匿名使用者
面試、培訓讓你先交錢的都是**,別理他就完事了
17樓:董小葡萄的萄
有舉報的視窗嗎,反手就是一舉報。
18樓:摩羯九青燈
我,我就直接跟這個公司說,我已經找到了,不用了。
19樓:向昨天奔跑
他不理你你理他幹嘛?要錢?罵他。
20樓:丹惜夢
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
我該怎麼辦,這合理嗎?
21樓:法邦網專家
如果規章制度有這樣的規定,而你又清楚這些規定,很難說它不合理。
請這樣做合理嗎?我該怎麼辦?
22樓:法邦網專家
公司檢視隨身物品是不合法的,可通過**反映。
對於上班打瞌睡,本身是不合公司規章制度的,公司的作法談不上違法,只能說明公司太苛刻了,若你實在受不了,不如選擇跳槽
這個判決合理嗎?我現在該怎麼辦?
23樓:法邦網專家
你如果不服一審判決,可以在收到判決15日內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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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該怎麼辦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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