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幹了兩天沒離職,也沒離職證明能進下廠嗎

2022-10-12 02:26:54 字數 3872 閱讀 9008

1樓:微風

就幹了兩天沒離職,也沒離職證明,不影響勞動者重新就業,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通常不會要求勞動者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用人單位無過錯,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樓:匿名使用者

幹了兩天就離職,誰給你開離職證明?!就當沒進過這個廠,繼續找工作時,就別提進過這個廠兩天的破事了。

蘇州園區辭職了還沒有拿到離職證明可以先進廠嗎?離職證明要一個月以後能拿!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和企業簽訂 合同上應該有說明吧?一般正常辭職一定要提前一個月告訴企業(這也就是說你打辭職報告到離職走人中間要有一個月),這個月中公司還是照發你工資,你也照常上班。

所以你一個月之內拿不到辭職證明,也就沒有任何一家企業敢用你啊,企業怕產生糾紛哦。(除非不交養老金、失業金、保險金等五金的企業能在你沒有辭職證明的情況下可以用你)

4樓:

很多小的企業不要離職證明的。儘快和原公司協商給你辭職證明,或請裡面的原同事幫追下。

實在新公司需要的,就儘可能的協商一個月後補給公司。

5樓:匿名使用者

小企業和國內私營企業對離職證明沒有要求的。對國營和大中企業,特別是園區企業,如果您20歲出頭,就按第一份工作報道,也沒有問題。

6樓:蘇州干將王

第二家無法簽訂與你勞動合同。。。同意你先進廠哪是用人單位的事。

廠家同意**員辭職並開出了離職證明函,但商場方說未提前一週申請要扣一千塊如何解決呢

7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內提前三天提出辭職請求、轉正後提前一月提出辭職請求。

若無籤勞動合同,也不存在一定需要提前10天提出辭職請求的約束。

建議先與商家進行協商,若協商無果,諮詢相關法律人員,採取法律途徑。

8樓:貴陽趙麗強

可以考慮以這樣的方式去勞動部門仲裁

你和商場不是僱傭關係,(你應該沒有和商場簽訂勞動合同,沒有商場會和你籤的,而和你籤勞動合同的是你的商家對麼?)而真正與你產生僱傭關係的是你的商家,故商場無權對於你的工資扣押。而且你和你的商家簽訂的合同在勞動法裡也是很有問題的,你認真點,積極點,別衝動,走合法途徑,應該能有相關部門幫你決絕問題的!

9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就要看你有沒有跟廠家簽訂具體的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中有沒有明確的規定,根據我過的勞動合同法,辭職者需提前一個月打辭職報告的,想我們單位如果不到一個月提前走,那之後的工資就不給你發了,我們單位是每個月10號發工資,這個最少也得扣10天的工資。

試用期簽訂了勞動合同,幹了兩天我離職了,能開離職證明嗎

10樓:知道法也團隊

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出具離職證明,否則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自己跑了,沒人會願意開的,而且2天時間也沒必要開。

12樓:

你是在試用期結束後幹了兩天,還是試用期裡幹了兩天就走了呢?

如果是試用期結束後幹了兩天(工作了3個月+2天),應該可以開;如果是在公司就呆了兩天(工作了2天),那估計開不了。

13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也沒人願意開,如是自動離職的更無可能

14樓:

呵呵,你需要的不是離職證明,而是解除勞動關係證明,這個用人單位應該為你出具,但是其中離職原因肯定是必須註明的。

因為你是在試用期,適用以下條款:1.「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3.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你幹了兩天就離職了,如果是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辦理交接手續後離職的,離職原因就是協商一致;如果是自動離職,沒有交接就走人了,你難道想拿一份嚴重違紀或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證明嗎?呵呵。所以說你這兩天工作證明,真的是沒有必要了。

oppo二廠,離職了,怎麼辦離職證明,好去領失

15樓:正能量文

失業金與離職證明單上的辭職原因毫無關係。能否領到失業金,要看單位是否給繳納過社保金裡的失業金保險,也就是所謂的基本三金(養老、醫療和失業金),只要單位給你交了,並且累計失業金保險給你交納了24個月以上,就能享受失業金。

失業人員應自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者工作關係之日起一個月內(各地可能有差別),持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者工作關係的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和3張一寸免冠**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 鎮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人員在辦理失業登記手續時,凡符合條件並要求領取失業保險金的,需要先辦理求職登記手續,填寫「求職登記表」和「失業保險登記表」。

登記手續須由失業人員本人履行。如失業人員因特殊情況需要他人代辦,在街道、鄉鎮就業服務機構同意的前提下,可以憑失業人員的委託書、身份證、退工材料和**人的身份證辦理。

辦完登記手續後,街道、鄉鎮就業服務機構的工作人員會告訴失業人員(或其他**人),攜帶《勞動手冊》、《失業保險金領取證》、《求職證》及《身份證》,自辦理失業登記的次月起,在指定日期到區縣就業服務機構的失業保險部門。失業保險部門會根據失業人員的年齡和繳費年限,核定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和標準,並在失業人員的《勞動手冊》上作記錄,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職工每月必須憑《身份證》、《失業證》和《失業待遇徵》到社會保險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登記手續。當月不登記的,視為自動放棄享受失業保險金資格;連續兩個月不登記的,按已重新就業處理。 核定期限和標準後,失業人員持《勞動手冊》到區縣就業服務機構的職業介紹部門辦理申領手續。

失業人員在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表」和簽署「申領失業保險金承諾書」後,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每三個月辦理一次。除失業保險部門認可的特殊情況外,失業保險金不得由他人代為簽收。

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失業人員無正當理由3次拒絕就業服務機構提供的職業介紹(包括推薦到社群從事公益性勞動)、職業指導、職業培訓機會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

明明是一句和好的話。怎麼就兩天沒理我了。兩天了音訊全無

也許也許你有地方惹他生氣了,跟你冷卻一段時間,如果你真心喜歡他就要去,向他用錯了,不要再等待了冷戰不是一個好辦法,他會把兩個人的感情冷卻下來,所以你要喜歡他就去追她勇敢的承認錯誤,這樣你倆才會好好的過下去。你有 我想她是想和你分手了,都把你拉到黑名單裡了,就表示她已經不想和你再有牽扯,你還是放手吧,...

男朋友兩天沒聯絡我啦,就兩天前因為一點小事鬧得有點不開心,但也不是什麼問題,沒吵沒鬧。可,他兩天可

沒事他想要了就回來了 別整天想他,沒事患得患失多沒意思,先給自己找點事做。然後再決定放不放棄,別在氣頭上做決定。這個問題應該想清楚再做決定,男人是否另有新歡,這樣的男人不值得珍惜,男朋友兩天沒聯絡我啦,就兩天前因為一點小事鬧得有點不開心,但也不是什麼問題,沒吵沒鬧。可,他兩天可 你可能真的把人家惹生...

我家狗狗月了,這兩天沒精神也不吃不喝還老是吐,吐出來的都是白色的很黏的怎麼回事呢?求幫助

我給狗狗吃藥就給 的三倍,儘量給狗狗少吃點稀飯,一定要少吃,狗狗吃多了或吃了壞的很容易生病。我的小狗這幾天也不吃不喝,還吐白色的沫尿液也是黃色的,現在都瘦啦!怎麼回事啊?希望大家幫幫忙?謝謝 是不是 的問題?或者你最近是不是遇到了不愉快的事情?不知道為什麼都喜歡網上問,我建議還是去醫院看一下,也花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