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告他重婚罪這麼複雜吧?
到法院告他,讓他付孩子的撫養費就行了。
然後你就告訴他斷掉關係。
你們本來就沒有婚姻關係,不受法律保護。
2樓:匿名使用者
這就是重婚罪,可以告他的,
3樓:姒璇
他這是重婚,他的妻子可以告他重婚,你只能起訴他給孩子的撫養費。女兒你可以得到撫養權。怎麼能跟一個沒有責任心的父親?
4樓:劉小小
他是重婚罪,可你在知道他有家庭情況下還與他同居中,你不也是同犯嗎?
你可以和他協議,叫他給你女兒撫養費就行,他不同意,你再上法院告他吧
5樓:匿名使用者
你跟他只能算同居關係,你如果真想不傷害誰又想擺脫關係為什麼不自己帶著女兒走的遠遠的
6樓:魔當行旅生樂紅
雖然孩子是非婚生的,但是孩子的權益法律依然會保護的,所以要去法院爭取撫養權和生活費。然後要決然的分手。我愛了那個人十年,付出了一切。
有時你以為感情是真的,他是真的。其實一切都是假的。十年來,其實他就是個感情**,從我讓他還錢後,每一次**,我都想和他死了算了,氣得我胃痛,沒有人性,骯髒又醜陋,我遇上了。
祝你幸福!別信愛情,愛情真的就是放狗屁,以前我不信,現在我信!
和一個已婚男人在一起四年了現在有個小孩我可以告那男的重婚罪嗎
7樓:李保忠律師
涉嫌重婚犯罪。可以告他。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8樓:大誠文案店
親,,你好,這個是鐵定可以的。。你打110就行了。。
我和男朋友戀愛一起生活2年多了,我現在才知道他和另外一個女人領結婚證了,我該告他重婚罪嗎?
9樓:房理全
他和你在一起是婚外情,不屬於重婚,你應該儘快離開他不能繼續做第三者了,雖然你也是被三的不過這是事實。
10樓:厹同光
你都沒有結婚證,你怎麼告人家重婚罪?應該找個律師先諮詢一下這個問題如何治他。
11樓:
和男朋友戀愛做到一起生活兩年多了,但是你們沒有領結婚證,不受法律的保護。她現在又和另外一個人領了結婚證,他們就是合法的夫妻。是受國家保護的。
你沒有領結婚證。就不受國家保護。你告她也沒有用。
12樓:慕桖丹亦
你的男友在道德方面存在問題。最可恨的是他欺騙了你的感情。但是畢竟你倆沒有登記結婚。
你在法律上你們的感情在法律上不受保護。所以你不能告他重婚罪,現實的情況是你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當了別人的小三。
現在你能做的。就是堅決的離開他。去找尋自己新的幸福。
13樓:匿名使用者
他和你沒有領結婚證就不成立。
14樓:淦含海
不能因為你們還是男女朋友,
15樓:不幸的存在
得看這結婚證是什麼時候領的,如果是兩年前領的,而且周圍的人都知道你們兩個人生活在一起,具備事實婚的事實,那麼可以告他重婚罪。
如果他同事與兩個女性保持戀愛關係,最後選擇了對方,那麼他只能說渣,你遇人不淑。如果結婚後依舊和你依舊生活在一起,那麼你們兩個同時犯有重婚罪。
這個東西很複雜的,得具體看。
16樓:匿名使用者
重婚到沒有,可以告別的
和一個已婚男人生了兩個小孩.現在我想離開他.兩個小孩我都想帶走.他不肯給錢.請問我能告他要撫養費嗎
17樓:匿名使用者
你破壞別人的家庭 明知道對方是個已婚的男人 還生了兩個孩子 現在又不想和人家過了 說實話 你真的賤的無可救藥 死三八 討厭這樣的女人 拿個繩子上吊得了
18樓:小呲牙
不知道能不能告,但是你做好心理準備,法院判的撫養費很少的。除非他願意給多些
19樓:sky美妞妞
你又沒跟他結婚
非法同居而已
20樓:逸淸沉
你可以告他要撫養費 重婚罪也可以告他 你們雖然沒結婚不過算事實婚姻
21樓:
誰叫你貪省力找老男人,歲數大的也容易老了
22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因為你知道他已婚,你要去告的話你也會被判為重婚罪
23樓:gyp郭
撫養費可以弄到,但是重婚不算
24樓:
如果你當初就知道他已婚還跟他生孩子,你挺多算個小三,你們的孩子算私生子,他挺多算個婚外情,如果你當初的目的就為了錢的話,那就是自找的
25樓:沈阿仔
他也是孩子父親,你就真的不能好好留下來一起撫養,既然你有能力帶走,就別指望他給你撫養費。
26樓:幕匠週記
這個可以的!提供撫養費是他應盡的義務!
27樓:柯慶廣
不能,你們沒有辦理結婚證,法律上來講,不們不屬於合法夫妻,你不但拿不到小孩子撫養費,有可能你還要受到社會的譴責。
28樓:三金逗咖
我想應該沒什麼希望拿到扶養費,畢竟沒正式借過婚,法院不會判處~哎~只想說在法院面前也不是人人都能平等的~。
29樓:吉衡鋁材
一個巴掌拍不響,你要錢幹嘛,要孩子幹嘛,贏了官司,輸了人。自己想清楚吧。責任很關健。誰都有。
30樓:匿名使用者
他沒有跟你結婚怎麼算重婚,是你在知道他有家庭的情況下為他生了兩個孩子。
31樓:風吹佩蘭
非婚子女和已婚子女一樣享受同等權利。
32樓:忘了呼吸的鰲
如果是你先破壞的婚姻,是無法告他的,如果是他破壞婚姻。
33樓:o ̄ 傷 、感
可毛,你明擺是小三,你們有證嗎?告人重婚!
34樓:悍悍啊悍悍
早幹嘛去了,小三還敢問這個。送你三個字 不要臉
35樓:手機使用者
先考慮考慮起訴以後的後果!
36樓:幸福愛寶貝
無語,不要破壞別人家庭
我老公婚外生子,我可以告他重婚罪嗎
37樓:嗨呀你爹臨死前
可以的,這已經構成了重婚罪了,具體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8樓:雅盛超
老公婚外生子
屬於道德問題
又沒有領取結婚證,不屬於重婚
慎重處理,感覺老公不行就離婚
已婚男人欺騙兩名未婚女性生子,是否可以告他重婚罪!他要承擔什麼責任?
39樓:永無島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12月14日《關於〈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後發生的以夫妻名義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處罰的批覆》明確指出,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施行後,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仍應按重婚罪定罪處罰。
也就是說,如果已婚男人與第三者以夫妻名義生活,則構成重婚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8條的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後,重婚罪屬於「不告不理」,即除非當事人向法院提出訴訟,一般情況法院不會主動受理。
40樓:碩根留住
這裡說未婚女性生子並沒有提到結婚證等等法律依據,不能立重婚罪。所以提醒年輕男女要多關注婚姻法,別輕易就在一起生活,沒那麼簡單。
41樓:哎呀希瓦
沒有和別人結婚就不是重婚
男朋友和我在一起之前有一個女兒,和我同居4年才告訴我,我可以告他嗎?
42樓:少跟俺來這套
這個不能告吧。
畢竟沒有騙你什麼實物。
騙感情這種事法援是不管的。
當一個人沒有安全感的時候,那就說明你面臨著這樣幾種情況,有麼環境讓你覺得不安全?要麼你覺得家庭不安全?要麼你覺得生活**不穩定?
要麼你覺得工作不穩定?等等,有很多不確定因素才讓你覺得不安全。
這種不安全感,**於對自己缺乏足夠的信心。能夠解決不安全感的前提就是你有足夠的能力來面對一切可能發生的事情。這種足夠讓你毫無後顧之憂。
由此我們可以說,如何才能培養安全感,那就是人要學會自立、自信、自強和獨立。那麼怎樣才能做到自立、自信、自強和獨立呢?
43樓:樹浩星安
你向誰吉!告他什麼!你與他是什麼關糸!
這些問題你能說清楚嗎!我個人認為,你如果喜歡他及他的女兒,就趕快去辦理結婚手續!成為名付其實的夫妻!
如果喜歡他而不能接受他的女兒或者就不喜歡他就快點分手!別以情人同居了!你也別告人家了。
你做得也不怎麼樣!
44樓:申屠一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我覺得雖然這件事情是他的錯,而且欺騙了你也是他的 不對,但是從法律層面上說,他沒有違法,也沒有欺騙你的金錢 只是在感情上道義上對不起你而已,你並沒有什麼立足點去告他。
希望可以幫到你。
45樓:
可以告他,但這一告你們的婚姻也就走到頭了。如果你還愛他的話,能原諒的就原諒他事實已經存在就這樣吧。
46樓:之丹紅
如果你們夫妻感情挺好的,日過得也挺舒心,那就行了。以後接著好好過日子。如果你告了他能得到什麼?
一個是你們分手。就是仇人一樣在一起也沒法過,不會有好日子了。要是我還想過好日子,那就稍微對他女兒好一點就可以了。
47樓:在五美景園學車的百香果
當然可以告他他這屬於婚前欺詐行為,結婚前沒有如實的告知他的家庭情況。
48樓:
你要以什麼名義告他呢?這種是道德上的欺騙,你既然已經知道他一直在騙你,及時離開他才是正確的,能隱瞞你這麼久說明他不是真的愛你,愛你的人不會騙你這個原則性問題
49樓:雪中家園
男朋友和你在一起,之前有個女兒,和你同居四年,你才知道,你想告他什麼?你男朋友有女兒屬於正常現象,雖然你有知情權,但是你男朋友不和你說也沒違法
50樓:唯有讀書苦
不能,因為人家沒有和你結婚,只是同居,沒有領證就不算重婚罪啊,充其量是婚外情,那麼你是小三啊,應該人家妻子告才對,況且你知道人家有妻子,你也有罪
51樓:易春寒
你好,你是完全可以告他的,因為他這種行為已經欺騙了你,你應該告他,讓他賠償你的精神損失費。
52樓:靜心私語
告他什麼呢?同居四年你才發現,你不覺得自己太過信任他了嗎,告他欺騙你四年,讓他賠償你的青春損失費嗎?省省吧!有力氣不如想想以後該怎麼走吧!離開還是接受,你都是受害者
53樓:情感生活答疑師
你女朋友和你同居之前的事,他有權不告訴你,而且你們也沒有結婚,沒有告他的道理。
54樓:聚沙成塔
你們現在只是同居的關係。你告他什麼沒有什麼可以告他的。你告他欺騙你,但是你們有沒有結婚?應該儘快的離開他。這種男人一點都不可靠。
55樓:
你告他什麼,誰來受理,只能怪你自己在感情上太幼稚了,太不成熟了,這樣的苦果只能自己吞了
56樓:在四明山喝咖啡的百香果
即然己經這樣了,還告他什麼,只要好好愛孩子,他會更愛你,孩子是無辜的。
57樓:
不能,你和男朋友不屬於法律上的夫妻關係,不構成法律上的欺詐行為。
58樓:度芷容
這個應該不可以吧,,,你不愛他了嗎?慢慢協商一下,,,
59樓:
你告他什麼?你們結婚了嗎?有結婚證嗎?你這樣告他最多就是欺騙。
60樓:波頭是我
沒用!他也沒犯法!你怎麼告他!
61樓:可愛鬼悚
不能,法律管不了這些細節問題。
和已婚男人在一起,我未婚,和已婚男人在一起一年多了,又愛又痛苦,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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