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了男朋友的欺騙,我都有證據了,他還死不承認怎麼辦

2022-12-02 03:26:14 字數 4920 閱讀 1623

1樓:匿名使用者

簡單,以牙還牙。既然也不想跟他在一起了,你也找個男人約會吃飯什麼的,留下點證據讓他看穿,再不承認便是。目的就是氣死他。有綠帽子怎麼可以少了他呢。。一起戴公平

2樓:匿名使用者

男人都這樣子

。。。。。

經歷多了見怪不怪了

真的見到所有女人都想c

你喜歡他就提醒他,她會感到恥辱

如果還是不改

你自己走開

3樓:嘻嘻笑de洋蔥頭

不承認?要我的話這種人不要也罷。現在說謊不臉紅不低頭的,以後還會怎樣誰會曉得?

覺得煩就分手。這是我的見解。

4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的人、還有什麼必要在他身上浪費時間、跟他爭吵、拿證據、肯定是沒法挽回的

我是個男的、所以、建議你分了、、、、、

5樓:有夢

分手吧! 只要他有這心思了 你在說過多都是無用功 就算現在好了 以後這個問題還是會出現 如果他主動承認 還認錯的話 那樣還好說

6樓:南山一草

不是真心愛你的還跟他在一起幹嘛啊 到時候受傷害的還是你 趕快離開吧 尋找更好的天地

7樓:s你了

想斷就斷了吧,如果他真的是這種花心的男人,就算現在表現很好,以後還是會花心的,江山易改本性難移。這種男生不值得留戀。你得確定一下,到底是不是真的

......希望你幸福

8樓:

他承不承認很重要嗎?關鍵是你怎麼想,強硬一點吧,不行就分開吧!

9樓:冀莎莎

既然他有吃個碗裡,看著鍋裡的想法,那就放手吧,對你,對他都有好處,不是嗎?

10樓:

你們分開是必須的了,如果願意的話[email protected]聯絡我~!我做你的心理諮詢師~!正好考驗下我的心理學是不是可以出師了~!

11樓:桂梓瑩

和他好好聊聊,到底對你是怎麼想的,是否是真的喜歡!然後再下決定吧~~~

12樓:

要看你想怎麼樣了,你想和他好就算了,不想好你就放棄吧。**id:yubingdidi解答!

13樓:匿名使用者

什麼都只因為一個愛字 什麼都只因為一個恨字 多想自己是愛多一點還是恨多一點 你還有沒有能力讓他不要再以後生活中這樣 如果能....如果不能....希望自己以後是怎麼樣 ....

14樓:我叫小木木丶

毅然決然的分手丶

堅決點丶 分手丶不要給他機會。

15樓:匿名使用者

先在自己身上找找問題。

16樓:手機使用者

他也就隨便說說,男人還是有分寸的,就算偷點腥也沒什麼

17樓:

找男朋友還是穩重點比較好。

18樓:匿名使用者

我也是這種問題,我該怎麼辦啊,都快煩死了

談戀愛的承諾可用法律證據

19樓:匿名使用者

承諾無效,不要那麼天真,這種東西法律是不會保護的

關於戀愛的法律

20樓:匿名使用者

通常,戀愛不屬於法律的管轄範圍,這也是為什麼現在越來越多的人利用情感進行詐騙的事情發生層出不窮。有些婚介所是專門為詐騙慣犯尋找目標人的場所。所以,戀愛要小心,看清身邊的人。

像郴州去年發生的事情更讓人氣憤:一個女孩25歲被一個50歲的追求,兩人談婚論嫁了,才同居,結果,那個男的不僅詐騙她、毒打她、還套用她的現金請傳銷的人誹謗她坐牢,男的身份證什麼都是假的,現在起訴找不到具體的法院,而且,旁人都說是女孩貪財,對她冷言冷語。

想想女的名節多麼重要,但是不排除有的女的也是詐騙的。

你的事情解決很簡單的,看你自己怎麼想的。我建議你好好找個真的愛自己的過日子,不想以前的事情。想想我剛才說的真人真事,你是幸運的。對嗎?

21樓:匿名使用者

不管的。即使你們訂婚了照樣可以拋棄別人,法律照樣不管,當然要是涉及財務人身傷害問題法律還是管的。

22樓:提點刑獄公事

不要開玩笑了。如果戀愛法律要管的話,還有必要要結婚嗎?還有必要有婚姻法嗎?

23樓:匿名使用者

戀愛不屬於法律關係,不保護的,應該找一個適合的人,一起保護你們的戀愛吧

24樓:帥建郝雪卉

法官是不會閒到去管這些事情的,法律的定義是:神損失是指由於加害人的侵權行為給受害人造成精神痛苦

或使其精神利益受到損害。

受害人首先應當承擔的是停止侵害、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只有在上述民事責任不能起到救濟作用的情況下,才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男女雙方談戀愛中是否有侵權行為呢?分手不算!

25樓:鹹慕葷俊遠

不要理會,根本不需要復任何責任的.

26樓:千金墨鵬煊

戀愛分手沒有精神損失費的說法,你可以到110諮詢網去問律師

27樓:無籟義曉瑤

除非他有花錢的收據什麼,也許還可以要回來,不然的話,法律上是沒有這樣的規定的

各國有關戀愛的法律

28樓:李令根律師

戀愛不受法律保護,法律對戀愛沒有規定。

29樓:八三老人

戀愛在我國不屬於法律調整範圍。

30樓:軒轅百曉

有關結婚的。戀愛自由

31樓:歐陽某某

戀愛無國界,相愛就要努力在一起。

32樓:吾乃外星人

戀愛自由,並無相關法律

中國有沒有法律規定戀愛的具體年齡?有沒有相關法律法規?

33樓:匿名使用者

中國沒有法律規定戀愛的具體年齡,沒有相關法律法規。從法律上來說,談戀愛是每個人的自由,誰都無權干涉,法律管不了。

對於青少年來說,早戀其實不是戀愛,是一種對異性好的印象等造成的情愫,所以我們要在人生的不同階段正確的對待戀愛,擁 戀愛是男女互相愛慕的行動表現。在不同時代有不同的定義,現代定義為兩個人基於一定的物質條件和共同的人生理想。在各自內心形成的對對方的最真摯的仰慕,並渴望對方成為自己終生伴侶的最強烈、最可靠、最專一的感情。

有一個辛福的人生。戀愛的滋味有苦也有甜看我們去如何對待了。戀愛,需珍惜身邊人,便錯過一世。

這就是戀愛。

戀愛的最高境界是成為不可或缺的親人。一種依賴和信任感。互相坦誠,互相包容,才能走向最後。

最經得起考驗的是愛,最經不起考驗的依然是愛。掌握了那個度,這樣不僅僅自己開心,你的戀人也會覺得幸福。

34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這樣的相關規定,但是學校卻是有,校規也是服從教育部的,也是從國家的根本出發,所以,即使你們真心相愛在校也是不允許的,老師那樣做也是為了你們好。

35樓:匿名使用者

從法律上來說,談戀愛是每個人的自由,誰都無權干涉,法律管不了,老師更管不了!

36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但那個也是老師對學生的一種希望,希望好好學習現在不去讓學生想那麼得多

37樓:匿名使用者

1、無法律明文規定戀愛具體年齡。2、但部分規章、制度中有相關指導意見、實施辦法,比如校規校紀等。

38樓:匿名使用者

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法律對結婚年齡有規定,但對戀愛的年齡沒有明確的界定,不過道德約束為成年人,脫離監護人後,有自主的民事權利後戀愛比較好老師有沒有權利大家都不知道,不過她能管你,而且沒有任何人說他不對。

呵呵法律管不到你,也管不到他哦

戀愛受法律保護嗎

39樓:匿名使用者

你太不負責了,你這樣甩你男朋友小心也這樣給別人甩了。

男女自由戀愛受不受法律法規

40樓:匿名使用者

戀愛在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但是戀愛往往是以婚姻為目的的行為,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作為締結婚姻的一個過程,自由戀愛同樣受法律保護,否則將無法保證婚姻自由的實現。

《婚姻法》第二條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

實行計劃生育。

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五條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刑法》

第二百五十七條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

41樓:清風太嶽

看年齡了,成年了自由戀愛是法律保護的,但戀愛不是婚姻,不能享受婚姻法上的權利義務。如果未成年人,女孩年齡低於14的,有些事不能做,會屬於犯罪的哦

談戀愛期間造成的追究法律責任?

42樓:來自留雲亭深邃的梭子魚

不構成犯罪。但可能產生相應的民事責任的。

43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是成年人了,沒問題的。

男朋友去當兵了,有時候自己在社會上受到了委屈或者難過,想找他陪陪我都不可以,真心覺得難受

很多當兵的都這樣 回來女友都分了 我也來當兵了,女朋友也要等我二年,其實我來當兵了也很後悔,天天想女朋友,可能你男朋友也會這麼想吧!這只是藉口,說白了你就是想分手。男朋友過段時間可能就要去當兵了,我就是想讓他在這段很少的時間多陪陪我,可是,他卻天天很忙,心裡很難 呵bai呵?男朋友當兵是對生活du的...

急請問男朋友告訴我他的家庭情況我受到了一些打擊該怎麼辦

1 你如果愛你的男朋友,就要包容他的一切,包括他的家庭。現在遇到的問題是他父親有惡習,還有家裡有重病人的呢,所以說人無完人,家家都有難唸的經。2 你們現在只是在交往過程中,也是瞭解的過程。充分了解了才能做出最後是否攜手走一生的重要決定。我想你男朋友也是這麼想吧,讓你瞭解他再做出決定。這也說明他是真心...

天啊,這個世界太瘋狂了!受到了公公的性騷擾怎麼辦

還是不能和你老公說,這樣多影響他 情緒 親情!如果搬出去不太現實,那就把門改裝一下,自己保護好自己,一定不要說的。照你說的,你公公並沒有騷擾到你啊,你怕什麼呢?注意是要的,但也不能把擔心的事說出來啊?會傷害家人感情的.用事實說話,這個你不懂嗎?我有好辦法,管理員不讓我在這裡告訴你 有篇 裡是這樣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