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賣萌
這個的話我會見義勇為!小偷一般不攜帶**,不存在什麼危險!沒什麼危險,當然要助一臂之力抓住他!
而就算攜帶**,也就是小刀之類的。大家可以把他圍住,而且對付小刀之類的也很簡單的,找個長棍子之類的,也較容易對付他。
2樓:名
見義勇為,這是應該的。可以想一下,社會良好風氣的形成,是要靠我們大家共同去維護,如果一個人不去,兩個人不去,大家都不去,那麼,這個社會就會被不良風氣所帶壞。只有人人都有這樣的思想,這個社會的不正之風就會少一些。
見義勇義,要有勇氣,有擔當。但是要注意一點,那就是見義勇為的方式方法上要講究,有些事情,可以直接些,有些事情,可以見接些。
3樓:c醬粉絲團
在大街上也有小偷偷女孩子的後面的包,走路的時候,我在車上見過。 有一次乘公交,人擠人都站著一起,一個男的準備開啟一個女孩的包,被我用手製止了,我個子比較高,也不怕。大眾廣庭之下偷東西,你可以大咳一聲,或動作之類告訴被偷方,不要有太多語言,不要對視,對方一般會息事寧人,對方是犯罪者,人多的地方小偷一般會跑走,看清情況,敢動手打你的話,抓住他衣服,大聲叫報警,大街上一般有監控的,如果對方是幾人作案團伙或拿刀出來就放走,跑人,報警。
不要吃眼前虧。
4樓:匿名使用者
我會的,不應該讓小偷這麼的為非作歹的,應該有的正義感是必須要有的,因為社會的正能量都是要靠大家去維持的,我相信很多的人見到這樣的事都會見義勇為的。
5樓:戰歌
如果遇到這種情況不是簡單的說會或者不會,要視現場實際情況而定,目前比較合適的做法是不要直接去和小偷正面衝突,而是用合適的方法提醒被偷的人,可以假裝認識他,迅速以非常熱情的態度把他拉到一邊使勁握手,或者裝作遇到欠錢的人那樣大聲呵斥他。總之是先讓小偷下不了手,而且也找不到機會對你不利。反正被偷的人可以事後解釋的。
6樓:以心
我認為要看情況,在能保證自己安全的情況下,可以見義勇為,如果對方是,窮凶惡極的歹徒,最好三思而行,防止激怒歹徒,發生不必要的傷害。
7樓:眼睛男孩
不會!因為無法確保自己人身安全
8樓:猴子的救兵
這樣可以正氣凜然,理直氣壯,人見人誇的打人機會絕對不能放過。飛起正義的一腳。
如果你女朋友告訴你在同學聚會見到前度男友和他的女友很不開心而且向你發脾氣你會怎樣想
如果我是你,我會包容她。愛一個人只需一秒,忘一段情卻需一生。你要弄明白,你女朋友現在愛的是誰,愛的是你,就受著,男人只要不腎虧,虧一兩次不會死人,你要用你的體貼和溫柔讓她感覺到安全,將她什麼壞情緒全溶化,更可以讓你在她心中的地位更高,讓她前男友沒有翻身之日 而且,我估計你女朋友是那自己和她前男朋友的...
你今晚便會見到你想見的人用文言文怎麼說
要用文言bai文表達 你今晚便會du見到你想見的人zhi 需要把現代dao漢語詞語翻譯內為文言詞語,這樣容表達應該會更準確些。你 文言詞語可以翻譯成 汝 今晚 可以用 臨夜 便會見到 可以用 乃睹 想見的人 可以用 思之者 你今晚便會見到你想見的人 用 顫橋文言文可以這樣說 汝臨夜乃睹汝思之者也。思...
法律問題 “男子見義勇為追趕小偷致其死亡”事如果發生在香港或者歐美國家會如何判決
在財產型犯罪中,如果及時地發現進行追趕,是有可能追回財物的,此時的追趕行為仍然屬於刑法中的的正當行為,如果界定為事後抓捕行為,那麼構成故意傷害罪了。個人並不贊同於 葉二位律師的觀點,這屬於正當防衛過程的意外事件,不應該判處刑罰。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權在哪個國家都要首要保護的,這就是我國目前逐漸取消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