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趙小哈
離不了婚,因為尚有一個未出生,要離也得等生出來,有了出生證明有了名字,才能界定其撫養權啊。你這婚要離,不管是協議,還是上法院,都是離不成的。再說,女方現在還在懷孕中,有什麼矛盾是不能忍的?
這麼急著離婚,還是不是男人了?
另外,你們兩個孩子,一人撫養一個,那女方幹嘛還要支付撫養費給你啊?相反,你要補償女方懷孕及分娩期的營養費和醫藥費用,並且你所養的大女兒年齡大,你還要多支付幾年小的那個的撫養費給女方呢,你還想著人家給你錢?做夢去吧。
2樓:卿文利
為了倆孩子還是好好過吧,有什麼矛盾不能解決的呢?離婚可不是個辦法,希望你三思。。
3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不太好吧,畢竟大女兒已經由你們雙方共同撫養了許多年,而未出生的那個孩子卻要由女方撫養,那將來的生產費......你不是說女方沒上班嗎,這個孩子畢竟也是你的親骨肉,而且是你要撫養大女兒,憑什麼要女方交付撫養費呢?女方的那個孩子都還未出生,將來還有很多費用要出,你們夫妻一場,沒必要做的那麼絕吧
4樓:
哎,兄弟,還有一個沒出生你就要離婚?你這腦子是怎麼想的啊?
5樓:匿名使用者
孕期和哺乳期的婦女是不可以離婚的。
你如果真的離婚實在太對不起你妻子了,你妻子為你生了兩個孩子,看你的措辭,你應該不喜歡你妻子現在懷著的孩子,而且應該又是個女孩對吧?你妻子沒有上班應該是家庭的原因吧。一個女人和你結婚,為你生兩個孩子,試問這樣情況又離過婚的女的,又沒有上班,以後生活會怎樣呢?
你毀了人家半生!這麼為你奉獻犧牲的女人,你說離婚就離婚?你對得起你妻子嗎,你對得起你女兒和你未出世的孩子嗎?
做出這樣的事情還想要撫養費?兩個孩子一人養一個還想要撫養費?你還真好意思!
雖然具體情況不瞭解,不過無論什麼情況,就算有多大的深仇大恨,你這麼對待你的妻子,你的孩子。。。。。。你良心何在?
6樓:高飛
這個是要雙方面的協議,但是現在的人說話多數是不靠譜的
我40歲了,離婚帶一女兒壓力很大,現在有個男的對我和女兒都很好,但我一點不愛他,我該怎麼辦
40歲啊 的確兩難 給他個機會看看能打動你麼 不然就明確告訴他吧 不愛以後問題會太多 這個沒有辦法咯咯。因為你不愛。所以不可能湊合過日子。不然真的很累。最好的婚姻結構是嫁一個愛你又肯對你好的人,反之,角色對調,在往後的日子裡,你會比他累,前夫你當初愛了吧?結果還不是離開你了 親,直接跟他說,你不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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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婚是沒啥好復的,那個女人可能就是他的老相好了,你們剛離婚,她也離了?你前夫還過承諾了要和她過一生,這不明顯擺著的事情。建議你找另外的男人過吧。及然他有承諾.就讓他實現.十二年的感情就那麼輕意放下嗎.他可能也有後悔的時候.再說要真的那樣.就象一樓講的強扭的瓜不會甜的.暈,其實有的東西強求的並不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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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辦理什麼手續,現在二胎政策放寬了,可以生,到你們的計生辦去一下就行了 去民政局問問吧 他們是專業的 直接去民政局辦理準生證就可以 離婚前有了一個女兒,離婚後,又找了一個,現在未婚先孕一個多月,我們想去領結婚證,按照政策需要罰款嗎 不會罰款的,建議遲早辦理結婚證,然後再領取準生證,到孩子生產後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