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這位朋友不要著急,這樣的事情不是第一次出現了,全國各地幾乎都有。
通過你的描述,吳華輝等人的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關於詐騙罪的規定,構成詐騙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 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這種情況下,你們直接報案就行。等公安機關抓住這些犯罪嫌疑人後會提請檢察院起訴,然後法院會依法進行審判。
你們可以在檢察院提起的公訴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邀請詐騙嫌疑人賠償你們的損失。也可以等刑事審判完成之後再另行提起民事訴訟。
2樓:匿名使用者
1、詐騙是肯定的
2、畢業證是肯定沒有的
3、錢能不能退回要看**的處理力度
4、如果**真想處理,可以協商一定時間後或通過相應考試讓別的學校給你們發證。
3樓:腦癱_中風
彆著急,社會和法律會還你們公道.
求助**是聰明的,有關機關出於社會 道德雙壓下更會大力處理.
一寸光陰一寸金,寸金難買寸光陰.
我做錯了一件事,很後悔,我該怎麼辦,請問我這是觸犯了什麼法?
4樓:特洛斐爾
1、既然能認識到自己錯了,現在挽回還來的及,樓主可以正面以朋友的身份勸她,就說:「如果真有那種事情,怎麼會只在qq上說呢,早在現實生活中找來了,別信這些話,總有些人亂講的。」同時,勸朋友她要珍惜現有的感情,別因為虛無的東西毀了現在生活。
2、再繼續用那個qq號碼說:「其實你是曾經暗戀他的人,聽說他結婚了,心裡很氣憤故意說這些話來挑撥是非,但這幾天想明白了,覺得這樣不合適,故來道歉。」這樣樓主朋友看了,能緩解他們現在的緊張氣氛。
3、這條我是要勸樓主的,嫉妒之心可以有,因為大部分人都會在某一段時間產生點這種心理。但是,樓主在遇到這種心理的時候要適度調節,首先可以試一試想,如果自己的朋友很不錯、很有出息,那麼你和另外的人說起自己的朋友是個很優秀的人,那也是你的驕傲呀。樓主再想想你的朋友很優秀,並且和你做好朋友,那麼說明你也是個不錯的人,要不她幹嘛不和別人做朋友呢。
4、心理學上說過,人只會嫉妒自己身邊的人,也就是說和自己有關係的人,說白了,就是有參照物了。樓主可以不斷地提高自己,蘇軾曾說過「腹有詩書氣自華」,慢慢堅持著,用不了多久,樓主就會發現自己在朋友中的氣質變化和信心的增長。
5、最後一點,想告訴樓主的是,我媽曾說過,別隻看別人表面表現出來的多好、多快樂,其實每個人都有不為人知的鬱悶。
樓主是世界上唯一的,沒有人再和你一樣的,這就是奇蹟!!珍惜自己的快樂。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用同一個qq號給她老公發是他老婆的男友
這樣一看就知道是惡作劇了
6樓:
跟朋友好好道歉吧~坦白是最好的解決方式
7樓:
如果你不能當面承認並求得他們原諒,你永遠都不會走出來,而且會越陷越深!
8樓:環宇丫頭
有個辦法:裝傻,比如問你老公是不是有個什麼什麼徵,當然要說錯的,這樣一來,她肯定就懷疑你認錯人了,同名同姓的人不少啊。切記,先試試上面的方法,先不要當面認錯,那樣更完蛋了。
9樓:千里馬
只有坦白,才能從寬!對朋友直接道謙說明白,相信她會原諒你的!不能越陷越深、釀成大錯!
10樓:
你的行為沒有觸犯法律,因為你即不屬於情感詐騙也不屬於經濟詐騙,頂多屬於欺騙,而且是通過網路。但你的良心會受到譴責,你的心裡會不安,所以奉勸你還是通過qq告訴你朋友,說你是騙她的,當然了,你沒必要表明你的身份。
11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和你朋友說清楚吧,
12樓:翔宇亭it樂園
誹謗還是在qq中說明一下吧
或者整個魔音手機直接給那個女的打**告訴他那是個惡作劇,請求原諒
13樓:匿名使用者
挑撥婚姻關係罪,觸犯婚姻法
14樓:匿名使用者
妒嫉~~人類的通病和弱點
15樓:卡車之聲
這就是欺騙,算不上欺詐,感覺你的動機並不是為了盈利,你可以發一封郵件告訴他,你只是開個玩笑,一切都是自己的錯,有時原諒很重要,理解萬歲
用第三方軟體強制封號算犯法嗎?如果是那觸犯了哪條法律?
16樓:歲月之痕
這種情況的話其實是算犯法的,因為你用其他的軟體去封了,建議呢,還是不要這樣去做。
有一個人揀了我的手機,不還我,他這樣算是犯罪嗎?請告訴我相關法律 10
17樓:一團麻麻
是犯罪,涉嫌刑法270條的侵佔罪,具體罪名是侵佔他人遺失財物,但是公安局不受理,屬於法院自訴的刑事案件,也就是俗話說的「告訴才處理」。
18樓:海警
不算犯罪。
你是遺失,至於他撿到不還給你,要看你丟失物品的價值,如果超過一定的價值,那就要追究他的法律責任。而手機的價值沒有超過規定的價值,他 不還你,屬於道德範圍。
19樓:匿名使用者
這要看你手機的**了。這是拾得遺失物的問題,公民拾得遺失物拒不歸還屬於民事違法,一般不構成犯罪,但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刑法上的侵佔罪。
可以報案或者提起侵權之訴,要求對方返還手機。如其是數千元的手機,對方拒絕返還,就涉嫌構成侵佔罪。如果被銷燬那麼要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兩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所以對方真不歸還 你就報案。
20樓:
不算犯罪。
他撿到不還給你,要看你丟失物品的價值,如果超過一定的價值,那就要追究他的法律責任。而手機的價值沒有超過規定的價值,屬於道德範圍。
21樓:李建成律師
不是犯罪,但你可以主張返回
22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犯罪,但是可以循民事起訴,屬於不當得利,你可以要求返還
23樓:泠映爍山新
這是不當得利,你可以請求原物返還。
24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他是在**撿的,如果是你遺忘在該處,例如你坐計程車把手機遺忘在車上事後找到司機他不還你,手機價值較大的,可能觸犯侵佔罪。但侵佔是告訴才處理的,即你若想追究他的刑事責任必須想法院提出自訴。如果是你遺失的,就是說你自己也不記得東西掉在**了,那他的行為不算犯罪,可以要求其返還。
附相關法律條文:
《刑法》條文第二百七十條規定:「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該條第二款還規定: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確定罪名的司法解釋,上述行為所觸犯的罪名是侵佔罪。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如果一個小三偷偷生下已婚男人的孩子,但是這個男人根本不知道,這個小三有沒有觸犯法律,可以告她嗎?
25樓:開心的
那小三的老公知道那孩子不是他的嗎?他老公完全可以告他老婆給他帶來的精神損失費,和綠帽子費啊,兄弟恥笑費啊,和撫養不是親生孩子的費啊。
26樓:潘增飛
犯重婚罪,這是自訴案件,可以起訴
我公司總經理在另外一個經營同樣專案的公司擔任監事,是否允許?如果不允許,觸犯了哪條法律?要怎麼辦? 180
27樓:毛萬國律師
公司法規定公司高管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不得有競業行為,否則收益歸公司所有並承擔賠償責任。公司可以解聘其職務。
28樓:常熟法律
公司總經理兼任他公司監事法律沒有禁止,但公司自己可以通過制度禁止。監事只是對公司和管理人員監督,不直接經營。,所以目前法律不禁止。
29樓:蔣德順律師
如果你們單位和總經理簽得有竟業禁止條款,這個肯定是違法的,公司可以向總經理追究違約賠償責任;如果是沒有簽訂竟業禁止條款,總經理在其他單位任職,給你們單位造成損失的,你們可以要求總經理和他妻子的公司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30樓:韋青
不允許,違反競業禁止的規定。應當停止這種行為,造成損失應當賠償。
31樓:張明律師諮詢
對方行為是違法的,可以要求其承擔責任,當面諮詢律師介入幫助為好
32樓:明月高樓
別的網友已經回答你了,可能主要就是兩個方面可以著手去處理。
第一,按公司法的規定,這個總經理不能「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給予的懲罰就是違反上述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第二,從勞動合同法的角度來看,有違反竟業禁止的嫌疑。不過,此類限制必須有一個前提,就是簽訂了此類內容的合同條款才能處理。
考慮到合作的問題,建議你們協商處理,即你的朋友將其股份轉讓他人,退出公司的經營管理。
33樓:
公司法規定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董事、高階管理人員不得有的八項行為,其中,第五項規定,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不得有「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的行為。你可以舉證向法院進行起訴,由此競業限製造成你公司的損失,給予賠償。
第二,其行為不涉嫌觸犯刑法「非法經營同業同類罪」因為該罪只適用於國有企業。但是可以從洩露商業祕密罪入手,但是需要你有足夠證據。
那師傅說話不算話,說好的要我等他帶我去宿舍幫我搬東西。等了大半天又說他沒時間,告訴我宿舍在4樓這麼?
34樓:帳號已登出
那你師傅可能確實說話不算數,他是故意的,要不就是忘記了,記性不好事太多。
35樓:happy之happy樂之者
自己遇到這種事情也只好是忍了因為維權是比較難的,也夠不上法律上的形式處罰,最好再找個同學幫忙一下!
36樓:情感指導張老師
你要先了解事情,那個人為什麼會說話不算數,也許他的工作還在忙,所以就沒有時間幫你把東西搬到宿舍裡面去。
37樓:前進老師
這個師傅確實不講信譽,說好了的事情,哪能半路退縮呢?你這樣做,人家怎麼辦?人家等了你這麼半天
38樓:願得一人心心媛老師
如果你的師傅說話不算話,那你也只能暫時忍耐,如果自己有能力早就去其他地方上班了,也不要再理會他。
39樓:知竹常樂
那個師傅說話不算話,那是因為你提前沒有說好,你應該等他把東西幫你搬下去以後,你再給他錢,這樣他就不會說他沒時間了
40樓:匿名使用者
遇到這樣的事情,是沒有辦法的,只有自我拼搏吧!人生就是這樣的。自己的事情只有自己承擔,希望採納。
41樓:fvs之驕子
遇到這種事情,只能自認倒黴了,因為你們沒有合同,也沒有協議,對方也不用負法律責任,只能自己多辛苦一些了
42樓:涼月冰雪
你認識那師傅那,不認識的話你怎麼那麼相信他。
43樓:暮暮和目目
如果是這樣的話,有好多人都會這樣的,因為害怕付出勞動,所以他說話不算話,讓你自己去處理
44樓:帳號已登出
這個人心本來就是多變的,不算話就算了,請個搬家的師傅幫你搬一下,也要不了多少錢。
4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對方應該幫你搬上去而沒有做到其實你完全可以要求他必須幫你搬,如果人家是義務幫你,那麼也別想太多,找朋友一起幫你搬就好了呀。
46樓:御高澹
都是成年人了,師傅說的話有時候他也是有事忙的走不開,這樣說一次你可以不計較。
急啊,這算不算工傷,請問這算不算工傷,如果算,該怎麼辦?怎麼處理?去哪裡投訴?急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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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都認為雞蛋是營養豐富的食物,除含豐富蛋白質外,蛋黃更是營養的精華所在。不過,營養師指出,蛋黃膽固醇含量高,多吃可導致心臟病 而吃蛋是否健康,與煮食方法有莫大關係,大家不可忽視。每星期三隻 雞蛋含豐富的蛋白質,可維持人體生長髮育,是製造荷爾蒙及酵素的重要物質 而每隻蛋的蛋白質含量就相等於一 生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