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羊羊天使寶貝
你說的這些讓我想起陳奕迅那首「十年」,但我不希望你們是陳奕迅歌中的那種十年之後的狀態,既然你還喜歡他,而且他也沒有女朋友,那何不給自己也給他一個機會,就算是你先開口有怎樣,至少你不會讓自己留下遺憾,而且也不會再亂猜,所以你就去跟他說吧,就算他已經不喜歡你,你也已經知道了答案,可以放下了,再去尋找屬於自己的春天。願有情人終成眷屬。
2樓:中晗
人生有多少個十年 你已錯過了十年了 還想要在錯過幾多年 你不講出口 沒關係 十年後在來知道在提問多啦 我覺得既然十年後你還愛著她 那代表你真的很愛她啊 換回需要勇氣 如果你連拿出勇氣的心態都沒有 代表她當初分手是沒錯的 因為到了現在你還是不肯為了愛情或她而付出 如果你看到這裡已有想挽留的想法 就去吧 因為分數關係 我不講多了 能寫到這裡是因為我真的看不過眼 看不過有個笨蛋零願忍受十年的寂寞 也不肯放下一次面子去挽留。
挽回吧 既然大家都沒戀愛著 我跟你講哦 如果我前女友跟她現在的男友分手的話 我立刻去挽回 不是每個人都有你這種機會的 你有卻不去把握 你還在猶豫什麼 能不能成功 都要你開口了才知道 你在此開貼 我們都只能說服你行動而已 只有她能給你答案。
3樓:扎西
儘量找多機會接觸 對他暗示就好 真要一起 話要他來說。
啊 為什麼分開的 想清楚一點 確定了再投入感情 避免重複傷害。
4樓:饒薄
10年內沒交過男友?
假的吧 其實你並沒有你自己說的這麼偉大 好好考慮。
5樓:匿名使用者
去找他 去找他 ,他應該對你是有感覺的,不要讓自己再後悔了,、
你再失去他你會後悔的,
6樓:匿名使用者
續寫陳奕迅的 十年!
7樓:匿名使用者
不要讓自己後悔!跟著自己的心走!問問他是怎麼想的!
愛情裡沒有誰對誰錯!如果在對的時間遇到對的人你卻不勇敢邁出那一步會後悔一輩子!人生有幾個十年?
張小嫻的文章:怎樣忘記他。
失戀後,我們總愛問:
我怎樣可以忘記他?我很想忘記他,但我就是沒法忘記他。」
如果沒法忘記他,就不要忘記好了。
為什麼要那麼痛苦地去忘記一個人?時間自然會讓你忘記他。
現在,我請你幹萬別想著一頭粉紅色的大笨象。
請問,你想到的是什麼?
你立刻就想到一頭粉紅色的大笨象了。
你愈努力想去忘記,你愈是無法忘記。
仍然愛著他,忘不了他,是理所當然的事,不必覺得慚愧。
有些人明明忘不了,卻自欺欺人說:
我已經忘了他。」
然而,只要別人一提起他,她就無法控制自己。
有一天,你會忘記他的。
真正的忘記,是不需要努力的。
有一天,你從浴室洗了一個澡出來,扭開唱機聽聽自己喜歡的**,你忽爾想起,你曾經愛過一個人,啊,原來你愛過這個人,那彷彿是很遙遠的事,你已經一點感覺也。
沒有了。這就是忘記。
有一天,別人提起某某,你才猛然想起,你曾經愛過這個人,現在已經不記得了。
這就是忘記。
如果時間不可以令你忘記那些不該記住的人,我們失去的歲月又有什麼意義?
8樓:514的貓
把你的感受告訴他,問他,他到底怎麼想的。不要亂猜,省的遺憾或者鬧笑話,說清楚就好了。說不定成就一段佳話呢。
我該如何挽回這段感情!!!!!!急!**等!!!
9樓:匿名使用者
受不了 是什麼感情啊?情況怎麼樣啊?
10樓:網友
有時候一份難以經營的感情還不如去遺忘,有些事不要太執著,那太傷了。
11樓:小文籽
講真啊,如果個女籽系真心同你一噶噶,就吾會介意呢d啦,錢吾系大曬噶,最起碼區肯陪你挨,甘樣噶愛情先會長久噶。
12樓:
一旦走進婚姻生活、小吵小鬧是在所難免的、
我覺得還是得倆個人有信心一起走下去吧。
為了房子的問題吵成這樣是在是小題大作、
負擔地了就買大的、負擔不起就買小的。
異地戀女朋友想要分手,我是否還有挽回的必要性?
首先,你們的分手並不出在具體的錯誤裡。也就是說,並不是你做錯了某件事,才導致了現在的狀況。因此,這種情況下,你沒有必要自責。無論你做了什麼,說了什麼,這些都是自然而然的你,你已經在你的能力和觀念範圍內做得很好了。既然如此,問題就出來兩個人的性格融合度。你的女朋友顯然是一個極度缺乏安全感的人。她非常在...
女朋友說不合適,還有可能挽回嗎
女朋友說不合適,挽回的概率很小,因為她不太喜歡你,這只是一個藉口,不過你努力一下,興許還有機會呢?如果女朋友說不合適,你要是不死心的話,你可以再試一試看看能不能挽回?如果挽回不了,那麼就說女朋友一定是。不喜歡你就不要強求了。這種問題問也是沒有意義的,只要你自己努力過嘗試過去挽回,才會知道是否有可能。...
如果說女生提出分手還有挽回的可能,那麼男生說了就絕對不能挽回了嗎
你已經為自己和你男朋友設定了一個結局,就算你們再在一起你還會想著你朝這個方向走,那麼結局並已以註定了,所以說還不如分算了.當斷不斷必受其亂,與其到時痛苦還不如好聚好散 男人就是這樣,事業遠遠重於女人,特別在一個男人創業期的這段年齡段裡更是如此,所以呢,如果你真的愛他,那就讓他好好的去發展吧,因為,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