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說明前妻和她丈夫還是有一定的感情,雖然你去給丈夫燒紙錢,但是祭文是他的前妻或者前妻的孩子寫的,自然有他前妻和孩子的名字,當然沒有你的名字了。
2樓:犁冰
父母離婚後子女有繼承遺產的權利嗎?
第一,你丈夫在老家的房子如果是他們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他的前妻,可以要求先進行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拿走屬於她的那一份(一半);但前妻不是你丈夫的繼承人。第二,你丈夫前妻所生的女兒肯定是你丈夫的法定繼承人。 因為離婚不會影響父母子女之間的法定權利義務,這個女兒當然是有繼承權的。
第三,雖然該女兒有法定繼承權,但是,你丈夫已經有了遺囑,把房子給你。繼承法規定,只要這個遺囑是合法有效的,你就是你丈夫房屋的合法繼承人。 他與前妻所生的女兒不能繼承。
在繼承法上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有合法有效的遺囑就要執行遺囑。第四,對你有贍養義務的人是你自己的子女。如果你丈夫與前妻所生的女兒與你共同生活,接受了。全部。
3樓:忻幼杉
我個人認為是前妻寫的,因為在亡夫三週年的祭文是前妻寫的,所以說丈夫三週年祭文上是前妻寫的就得寫前妻的名子。
4樓:彭飛蘭
祭文是前妻寫給亡夫的,所以有前妻的名字。
5樓:後德惠
祭文字身就是妻子寫的,兩人感情一直都很好,為了思念親人丈夫妻子寫下了三週年祭文。
6樓:子琪溫
因為他是第1個妻子,然後他們也生了一個兒子。
離婚了前妻的名字還刻在墓碑上要緊嗎?
7樓:冉趣老師
這位朋友,你好。如果兩個人現實的人還活著,那麼你這樣做當然是不對的。
老公的家譜裡為什麼有他前妻的名字
8樓:黃孝偉
族譜書就像戶口本,記載春輪派的是這個家族的繁衍史,每個進入這個家族的人都要記載下來,不管她是不是還在這個家族。
那是歷史不能改變的,即便找到修譜的人刪掉也沒有桐汪意義,尤其有生育過後代修譜的人也不會扒賀同意。
我老公家族在刻碑文,他前妻的名字是否應該刻上去?如果刻上去,那我應該怎麼辦
9樓:網友
這個要看你老公的前妻是離婚還是去世,如果是離婚,說明已經沒有了婚姻關係。
所以就沒有必要刻上去。
如果是去世,而你的老公對她的感情還是比較深則可以刻兩個人吧,這個沒有什麼的,一個名子而已。
10樓:匿名使用者
他前妻是離婚還是去世。
妻子三週年祭日,祭文怎樣寫?
11樓:匿名使用者
祭文……別人寫不太好吧……這種事,重要的是自己的內心心意,而不是文章的好壞吧……
男朋友父親去世,祭文可以寫前媳婦名字嗎?
12樓:有風輕吻
不可以寫,既然是前媳婦,說明他們已經離婚,不適合寫了,說不定寫了人家前媳婦的名字,反而人家會有意見,會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再說既然是你男朋友,如果寫了,你的心裡也不爽吧。
13樓:春風拂面簡約快樂
這是個問題,關鍵是前媳婦願意不願意,畢竟沒什麼關係了,寫人家名字,有點侵犯姓名權。
14樓:有清疏
不合適,他們已經離婚,前妻已經不算他們家人了。
15樓:毓天祿
不可以的,現在前媳婦也不是你家的人了,寫人家幹什麼。
16樓:來自三爪侖有衝勁的小熊貓
不可以寫前妻的名字,你現在和誰一起生活,都不寫。
17樓:黎祖南
如果有現在的妻子,建議寫現在的。
18樓:分褂承
不可以,因為父親是男的而媳婦是女的。
老公父母墓碑上前妻的名字還在,且前妻已嫁人,這樣會不會對現在的妻子不好呀
19樓:匿名使用者
我的家人也遇到了這樣的事情,丈夫和父親去世時,他的前妻已經離婚了我和他的孩子們都幾個月了,墓碑是我們的錢,她丈夫的哥哥在家裡整體而言,過年回家卻發現刻上墳丈夫前妻的名字,我問我的丈夫說,他同意在沒有他的前妻的名字,她的丈夫說,他不知道,問他的弟弟說,如果他的前妻的名字不上,那麼他不會有一個孩子的母親面前,這是什麼邏輯啊,而且把他的前妻的名字在我的名字前面,我看了氣,與我的丈夫前妻說不要我了,我不想她的,但我老公其實往往他的弟弟,好像我無理取鬧,說據他們說這樣的話,是不是一百年以後我的丈夫後,把老婆的名字也寫上去,又或出生於前妻的孩子沒媽啊,想起來窩火。不知道你是怎麼解決的呢?
記得採納啊。
妻子三週年祭日,祭文該怎樣寫?
20樓:斯巴達克龍王
想我的話 晚上可以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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