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標準修改了勞動能力鑑定還沒有申請怎麼辦呀

2025-01-04 10:45:16 字數 2793 閱讀 1863

1樓:網友

1.《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 16180-2014)於2015年1月1日起實施,用以替代《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gb/t 16180-2006)。

2.鑑定標準的變化僅僅是對相關條款的細化和完善,工傷職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並不受影響,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將按照新標準進行鑑定。

3.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4.根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第八條之規定,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影印件;

二)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影印或者複製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三)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四)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5.因各地在具體操作上可能會存在差異,建議在辦理前撥打12333諮詢一下。

2樓:博愛傑傑

您好,很高興您的問題,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四章 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鑑定標準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3樓:暗香法默

沒有關係。去申請,依新標準鑑定。

沒有進行工傷認定書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嗎

4樓:覃永雄

沒有進行工傷認定書不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勞動能力鑑握基定必須提供工傷認定決定。

一、沒有勞動合同的臨時工得工傷怎麼鑑定。

臨時工和正式工一樣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首先先申請工傷認定,單位申請必須在發生工傷起1個月內,個人單位必須在發生工傷起1年內提出申請。出院前已作出工傷認定的,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應當在職工醫療終結期滿三十日內向本當地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醫療終結期需延長的,由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批准。

醫療終結期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段滲謹定執行。出院後作出工傷認定的,應當在作出工傷認定後三十日內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並按規定進行鑑定。

二、工傷傷殘鑑定個人可以申請嗎。

1、工傷傷殘鑑定可以個人提出申請,但有個前提必須持有《工傷認定決定書》,也就是已經被認定為工傷,如果還沒有申請認定需要先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先申請工傷認定,認定完後再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根據鑑定結果要求賠償。買了工傷保險由保險賠付,沒買的話由公司全額賠付。

沒有合同蒐集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工資單,工作服,證人喊段證言,錄音等。公司沒在乙個月內申報,可以在一年內自己向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交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其家屬都可以申請。工傷可以獲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賠,離職時還有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2、相關法律規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二、工傷賠付有些什麼流程。

1、首先進行工傷認定申請,並依法取得工傷認定書;

2、然後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2、向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待遇,並提交資料;

3、工傷保險行政部門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作出支付工傷待遇的決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沒工傷認定怎麼做勞動能力鑑定

5樓:吳莉

不可以,沒有工傷認定書,市鑑定委員會不會受理勞動者的勞動能力鑑定申請。

申請勞動能力鑑定要求是病情穩定或者出院,有認定書,診斷證明等材料。

工傷鑑定需要傷者職工提交以下材料:

1、工傷鑑定申請表;

2、醫療終結出院證明或者醫生診斷證明;

3、被鑑定人身份李歷證影印件;

4、被鑑定人一寸彩照;

5、其他,如:ct片及報告。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一、員工個人如何申請工傷昌粗認定?

用人單位員工發生傷(亡)事故後,若用人單位不按規定出具事故報告及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傷員工本人或親屬可向屬地參保或企業營業執照註冊所在地勞動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同時,個人申請工傷認定須攜以下材料:

1、員工和用人單位有效的書面勞動合同或事實勞動關係證明;

2、《職工工傷認定申請書》;

3、員工本人身份證和工作證(或工卡);

4、員工或用人單位傷(亡)事故情況材料(如實敘述事故發生經過);

5、有關旁證材料(如目擊證人書面證明材料耐擾鎮現場記錄、**、口供記錄等);

6、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常住位址證明材料等(屬交通事故的);

7、工傷認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傷員工委託證明、親屬關係證明(屬親屬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

勞動能力鑑定

根據現行的工傷保險條例有明確規定 第17條規定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 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 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

勞動能力鑑定多長時間才能出來,工傷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多久做鑑定?多久有結果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勞動能力鑑定工作應遵守哪些程式?職工因工緻殘需要進行勞動能力喪失程度鑑定從開始到結束必須經過申請 受理 鑑定 ...

請問工傷傷殘鑑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的區別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申請工傷鑑定,確認傷殘等級後是確認賠償的基礎。參照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第二,主要理賠範圍包括享受工傷醫療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輔助器具,醫療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生活護理費等。第三,參照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