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婚前生育且女方達不到法定結婚年齡得罰款多少

2025-01-05 06:25:26 字數 5740 閱讀 2778

1樓:

社會撫養費徵收問題。

第五十三條 對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應當按下列規定徵收社會撫養費:

一)城鎮居民超生乙個子女的,對夫妻雙方分別按當地縣(市、區)上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額為基數,一次性徵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本人上年實際收入高於當地縣(市、區)上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對其超過部分還應當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會撫養費;超生二個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乙個子女應徵收的社會撫養費為基數,按超生子女數為倍數徵收社會撫養費;

二)農村居民超生乙個子女的,對夫妻雙方分別按當地鄉鎮農民上年人均純收入額為基數,一次性徵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本人實際上年純收入高於當地鄉鎮農民上年人均純收入的,對其超過部分還應當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會撫養費;超生二個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乙個子女應徵收的社會撫養費為基數,按超生子女數為倍數徵收社會撫養費;

三)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乙個子女,六十日內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本條第(一)項或者第(二)項規定的計算基數徵收二倍的社會撫養費;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二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條第(一)項或者第(二)項規定的計算基數徵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有配偶又與他人生育的,按本條第(一)項或者第(二)項規定的計算基數徵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

未依法辦理收養登記收養子女的,按前款規定處理。

第六十三條 生育第一胎子女未按規定辦理生育登記手續生育的,由鄉鎮、街道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機構責令限期補辦。

符合本條例規定再生育一胎子女的條件,但未經審批而懷孕的,應當補辦審批手續;生育時仍未補辦審批手續的,由縣級以上人民**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本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的計算基數徵收百分之二社會撫養費。

2樓:逍遙

你是哪一地區的?不同地方社會撫養費的繳納標準均不相同!具體你可以參考你所在省份的《%%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但這也只在查到繳納的具體方法,具體數額一般是不知道的,只能到當地但當年的經濟資料。

3樓:石家莊債務

因為各地的標準不同,你最好聯絡諮詢當地的計生辦的工作人員。

未達法定結婚年齡生育怎麼處罰?

4樓:姜超

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而結婚生子會怎樣處罰。

沒有處罰,但是要上交社會撫養費。

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八條違反本條例規定生育的,對男女雙方分別按照統計部門公佈的當地縣(市、區)上一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下列倍數徵收社會撫養費:

一)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徵收;

二)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徵收標準加倍徵收;

三)符合再生育條件但未經批准生育的,按照零點五倍至一倍徵收;

四)已滿法定婚齡未辦理結婚登記而生育第一胎滿六個月,仍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按照零點五倍至一倍徵收;

五)未滿法定婚齡生育的,按照一點五倍至二點五倍徵收;

非婚生子女,是在受胎期間或出生時,其父親和母親無婚姻關係的子女。由於法律上對婚生和非婚生子女的保護程度有別,故有區分的實益。

有關規定。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性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以准許。

3.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

未到結婚年齡生育是否違法,是否要罰款?要罰多少?

5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18條的規定,我國的生育政策是國家規定基本原則,具體條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因此,這裡的超計劃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違反了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生育法規規定條件超生子女的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國家穩定現行生育政策,鼓勵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乙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

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第四十一條: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

一)符合再生育乙個子女的條件未取得生育證生育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徵收。徵收社會撫養費後補辦生育證。 (二)違法多生育乙個子女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二至六倍徵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與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徵收;每再多生育乙個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徵收。

符合結婚條件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懷孕第乙個子女的,應當在子女出生前補辦結婚登記和生育證。非婚生育和非法收養子女的,依子女數量按本條前款第(二)項規定標準徵收社會撫養費。

未婚生育要繳納社會撫養費。

縱橫法律網 貴鑄律師。

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就生育的罰款問題

6樓:手機使用者

社會撫養費是指為調節自然資源的利用和保護環境,適當補償**的社會事業公共投入的經費,而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徵收的費用。

可以明確的是2000年3月,**8號檔案明確規定實行社會撫養費徵收制度。同年,財政部、國家計生委聯合下發檔案,要求各地將「計劃外生育費」改為「社會撫養費」。對於超生家庭來說,「社會撫養費」的實質就是「超生罰款」。

所以所謂罰款然後又交費是不合規定的,完全可以到它的上級部門投訴。

希望有所幫助。

不到結婚年齡未婚生育罰款多少?

7樓:高書語英翮

嗯,這在農村太正常了。生下來,先上車後補票不就得了,到了小孩上學,那不就是請客吃飯送禮上個戶口,簡單。逢到人口大普查時候交幾元錢就能上戶口。我老家都這樣的。no

problem

未結婚登記男女不到法定年齡,生孩子罰款嗎?法律有這方面規定嗎?

8樓:不知所起

一般不罰,等到了法定結婚年齡就應該到婚姻登記處登記結婚,然後拿結婚證,戶口本,新生兒出生證明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給新生兒上戶。

9樓:網友

首先,未到法定年齡是拿不到結婚證的;

其次,未辦結婚證就生小孩,按規定是要罰款的。

如現在你實際年齡符合國家法定結婚年齡規定,只要居委會或村子裡開個證明,是應該能夠辦理結婚證的。

10樓:儆櫟

你好 《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條例》

根據違法生育或者非法收養的性質、情節和收入取證情況,確定下列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

1.符合再生育乙個子女的條件,未取得生育證生育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徵收。徵收社會撫養費後補辦生育證。

2.符合法定結婚條件,未辦理結婚證生育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二倍徵收。

3.不足法定婚齡生育第一子女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三倍徵收。

婚前生育要罰款?誰能告訴我計生委的那些人依據的是哪條法律

11樓:網友

婚前生育,說的是「非婚生育」,不知道你是哪個省區市的,國家計生法裡面沒說,但是各省區市的計劃生育條例裡面就說了。

如江西省計劃生育條例為例,第八條裡面說到:

第八條 實行第一胎生育服務證制度和再生育一胎生育證制度。

生育第一胎的夫妻,分娩前憑結婚證、身份證,以及夫妻雙方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的證明,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或街道辦事處領取《生育服務證》,憑《生育服務證》享受免費基本專案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接受生殖保健服務。未能及時領取《生育服務證》的,可以在分娩後的6個月內補領。

說明了生育第一胎需要辦理了結婚證。

第五十七條第三款更是明確說明:

三)未到法定婚齡生育或者非婚生育、重婚生育的。

裡面就說到了非婚生育/

12樓:合肥劉志漢

根據現行相關法律規定,通常是依據你所在地的計劃生育政策條例的相關規定。

13樓:網友

有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這是地區性,需要看你所地。

14樓:千里不留行

你看看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未到結婚年齡生育罰多少

15樓:滁州智慧型家居

樓主:這個各地的政策不一樣。

以山東的政策為例:

根據《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二條 對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以所在地的縣級人民**上一年度統計公報公佈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基數,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情節,按照男女雙方各自的子女數分別計徵社會撫養費。

第四十四條規定: 對符合法定結婚條件但未辦理結婚登記而生育第乙個子女的,應當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內補辦結婚登記;逾期未補辦的,按照第四十二條規定的基數的二分之一徵收社會撫養費。對不符合法定結婚條件而生育第乙個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條規定的基數徵收社會撫養費,並不再批准其生育第二個子女。

不罰款的情況,是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在小孩出生60日內,及時補辦結婚登記手續和到計生部門及時備案!逾期也是要罰款的,四十四條也寫的很清楚!!!

16樓:諦聽者

未成年生育只是計劃外生育,頭胎都是按計劃內生育對待。所以不會罰款。也不應該罰,誰要罰您,注意其就是為了訛錢。

新婚姻法規定,新婚沒達到法定年齡生第一胎會罰款嗎?夫妻雙方女的沒有達到結婚年齡,會罰款嗎?要罰罰多

17樓:網友

沒有達到結婚年齡,就不可能辦理得到結婚證。沒有結婚證就不是合法夫妻。

國家規定是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位子女。不是法定夫妻的非婚生育屬於違反國家計生政策。孩子父母需要接受相應行政處罰,需要交納社會撫養費名義的罰款。

具體社會撫養費徵收額度各地規定不一樣,以當事人本地計生政策為準。

例如《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第四十七條 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應當按下列規定徵收社會撫養費:

一)城鎮居民超生乙個子女的,對夫妻雙方分別按當地縣(市、區)或不設區的地級市上年城鎮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額為基數,一次性徵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本人上年實際收入高於當地縣(市、區)上年城鎮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對其超過部分還應當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會撫養費;超生二個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乙個子女應徵收的社會撫養費為基數,按超生子女數為倍數徵收社會撫養費;

二)農村居民超生乙個子女的,對夫妻雙方分別按當地縣(市、區)或不設區的地級市農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一次性徵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本人實際上年收入高於當地上年農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對其超過部分還應當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會撫養費;超生二個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乙個子女應徵收的社會撫養費為基數,按超生子女數為倍數徵收社會撫養費;

三)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一胎子女,責令補辦結婚登記;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二胎子女,按本條第(一)項或者第(二)項規定的計算基數徵收二倍的社會撫養費;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條第(一)項或者第(二)項規定的計算基數徵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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