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玫瑰牡丹百合
首先,不管什麼原因,結婚根據實際情況都得要彩禮,在彩禮方面推脫,我感覺他們態度不好,對你不重視。至於你提出不要彩禮,孩子跟女方姓,這件事跟你男友商量就可以了,他同意基本沒問題,他去做家長的工作。
2樓:satan居士
既然這樣,那還談個什麼勁兒,他們什麼好處都得了,就是什麼都不想付出,既想要面子,還想要裡子,哪有這麼好的事兒。
3樓:網友
其實我覺著主要還是看你們兩個人的感情,如何了。將來以後不管錢多錢少都是你們兩口子過日子。親愛的,錢多了也是你兩口子還。我覺得應該和父母多。談一談吧!
4樓:
其實這種事情是乙個雙方對世俗的認知。其實呢,他是故意讓你孩子到底跟誰姓? 沒必要這樣糾結。
還需要等待幾分鐘,父母之間,兩個孩子,乙個隨父姓,乙個隨母姓。 這就可以了。如果只生乙個孩子的話,可以把父姓和母姓綜合一下。
變成複姓這些都是可以解決問題的,沒必要為此大吵大鬧。 既傷了兩家的感情。又把好解決的事情弄複雜了。
最後還可能造成兩個人的利益。這多沒有趣。
5樓:農家女菲菲
能怎麼辦,要麼跟男方姓,別糾結了,要麼就分開,反正又還沒結婚。
6樓:秀蘭至金
這麼強勢的父母,你覺得嫁過去,日子能好過嗎?
要麼分手。要麼好好談唄,多生個孩子,問題不就解決了嘛。何況孩子姓什麼沒那麼重要。覺得新方式行不通,那就按照老傳統來唄,彩禮房子,一樣不少。
女方家庭不同意孩子跟女方姓
7樓:網友
無論孩子跟爸爸姓還是跟媽媽姓,他是爸爸和媽媽的親生孩子這個事實都不會改變。這僅僅就是乙個姓氏而已,並沒有那麼重要,重要的是家庭成員之間的感情,感情好,跟誰姓那都好說。既然丈夫願意讓孩子跟妻子姓,這也挺好,說明丈夫對妻子的感情很深厚,也說明丈夫是乙個很開明的男人,不會計較這些小事,這對於妻子來說應散稿該是一件好事,妻子應該感到慶幸。
因為中國一直以來的傳統文化就是孩子跟父姓,感覺孩子跟父姓就是男方這邊的人一樣,跟母姓就是女方那邊的人,所以一般人都不願意孩子跟母姓的。其實這就是思想老舊的一種錯誤觀念,並沒有大家想的那樣重要,是大家把這種舊文化看得太重要了。
一般來說,女人出嫁以後就跟男方家人一起生活,所以生了孩子也會跟男方的親人相處更多一些,也會更親近一些,就算孩子跟母姓,這種狀況也不會有多少改變。而那些長期跟女方家庭一起生活的孩子,就算是跟父姓,孩子還是跟女方那邊的親人會更親近一些。這是很正常的事情,作為父母都不用那樣在意的,沒陪辯有必要因為孩子跟誰姓的問題而煩惱。
我的看法是,既然孩子跟誰姓都沒有關係,而中國傳統一直是孩子跟父姓的做法,那麼就跟傳統好了,這樣就可以順理成章,也不會有那麼多流言蜚語了,可以免去很多麻煩。我們身邊的親朋好友,確實很少孩子是跟母姓的,衝亂孝絕大多數還是跟父姓,這也是乙個習慣的問題,因為一直以來大家都是這麼做了,早就習慣了,也不想改變。其實這樣挺好的,大家都遵從這樣的習慣,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讓生活簡單些。
男方到女方家定親應該尊重女方家提出的條件對不對?說好彩禮是5萬,結果男方臨時又變卦說給一萬剩下的寫
寫欠條比較過分。分手吧,小姑娘。以後矛盾多呢,這家人不講理,不上路子 婚姻不是買賣,量力而為 真愛是無價的,錢財乃身外之物,可以一起去努力,幸福快樂才最重要 暈,這事如果定下bai來了,何du必去計較?如果現zhi 在只只談的階段,又dao何必計較專?男方如果真的沒錢你屬說過份又有用?如果兩口子真的...
女方家庭不如男方,孩子戶口老婆要求上女方家
具體應由男女雙方協商,以浙江省為例,嬰兒 包括超計劃生育 非婚生育的嬰兒 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嬰兒的監護人或者戶主持出生醫學證明向嬰兒父親或者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根據 浙江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 試行 規定 第十六條 嬰兒 包括超計劃生育 非婚生育的嬰兒 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
孩子戶口上男方家,女方名下有房,可以在女方家上學了嗎
可以。1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內,由戶主 親屬 撫養人或者鄰居到 嬰兒母親或父親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2 派出所稽核後,辦理出生登記。準備的證明有 1.計生部門的 準生證 2.小孩在醫院出生的出生證明。3.戶口簿 結婚證 身份證。持以上證件到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即可。一般花不了多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