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領證了因為婚禮啥也沒準備想離婚 急聽看法 20

2025-01-14 05:20:20 字數 2938 閱讀 1311

已經領證了因為婚禮啥也沒準備想離婚 急聽看法

1樓:吳有洪法律事務諮詢

都是成年人,有些東西相信你自己看得也清楚,婚姻的事情終究要看對方能不能靠得住,就你說敘述的經過來看,你們還是瞭解太少。

都還沒有共同生活,就想著要離婚,有點急了。男方願意來你家,其實沒有什麼不好,不要覺得是負擔。他是年輕人,也正好可以互相瞭解,更能看清楚他的為人。

如果真是那種好吃懶做的人,再離婚不遲。

2樓:心若無塵

你們算閃婚呀!從認識到拿證2個月的時間,證都拿了,人家自然不急,再說你爸生病了,為啥著急忙慌的要辦婚禮,等你爸穩定了,讓他參加你的婚禮不好嗎?三十好幾的姑娘,都等了那麼久,怎麼突然間就將就著閃婚了,既然拿證了,離婚就再也不要像結婚那般訊速了。

如果說男方經濟條件確實有限,如果說男方人品還不錯,那麼平心靜氣的相處一段時間再說,婚禮已然是形式,證都拿了,能磨合就磨合,索性暫時別辦婚禮了,能磨合好覺的可行再辦也不遲。

3樓:單三對老

你結婚是為了彩禮結婚的嗎?大多數人結婚都是因為雙方有感情彼此接受所以才會選擇以後再一起生活。你如果介意彩禮的問題就應該事先說清楚。

不過我就奇怪了,彩禮都這麼重要嗎?他是做什麼工作的,年收入多少你應該知道。既然你接受他的收入狀況何必現在又提彩禮太少的事呢?

彩禮多一點,你就愛他?少了就不過了?那你不就是奔著彩禮找人生伴侶的嗎?

彩禮多的話是不是想咋樣都可以,想打你就打你,或者想成天不回家或者帶別人回家你都接受?否則人家是不是說你事太多了,咋啥都得按你的要求來過呢?你如果跟人家沒感情的話最好離婚,誰也不害誰,不耽誤誰。

你以後再找就把話說前面,免得折騰雙方太多的人。你的愛情觀人生觀有點跟別人不一樣。

4樓:石帆明

吞吞吐吐的人缺乏主見,與這樣的人在一起以後磕磕碰碰少不了,不幸福不快樂這婚結了也沒意思,與父母住一起生活有諸多不便,沒條件那也無奈,既然首付能解決,給自己也給他增加些壓力,年輕不努力徒傷悲。如果性格不合,強扭的瓜不甜,早晚都會離,既然這樣不如早離。

5樓:網友

如果是雙方冷靜下來面談,真的是無法解決原諒的原則性的問題,建議長痛不如短痛,及時止損未免也是乙個很好的解決辦法。現社會離婚是常事,如果還沒有擺酒,還沒有小孩,其實也沒什麼好擔心的,將就的過下去,只會把錯誤更加的擴大,到時候不開心的就不只是你們兩個人,而是兩個家庭。

6樓:網友

已經領證了,因為婚禮啥也沒準備,想離婚集聽看法,已經領證了,就算你沒辦婚禮,離婚也都在混的話,也是二婚,只要領證,就算結婚了,所以就算你沒辦婚禮,也是有證的人。

7樓:匿名使用者

別湊合吧。能找到合適的還是要找合適的,湊合的花就算結婚了過日子三觀不同也是會經常爭吵的。過不下去。

按你的描述男方確實不夠主動。尤其 男的歲數也不小了,為什麼自己不著急呢。

8樓:匿名使用者

作為乙個女人,你嫁人可以把自己的父親放下?你父親病癒啦?遇到突發事件可以押後一點吧?

甚至不舉行婚禮也可以吧?那些不舉行婚禮的也有很多幸福的。再或者,可以在你孩子滿月那天,早上結婚,下午滿月酒也可以的。

9樓:不淡定的菩提樹

你堅決的離婚吧。聽你的描述你們之間沒有什麼感情,這樣的婚姻過一輩子是非常痛苦的。

10樓:網友

是因為什麼原因呢,婆媳關係還是物件本身這個東西是多面性的。

剛領證沒辦婚禮就離婚丟人嗎

11樓:律臨徐振邦

法律分析:因為還沒有舉辦婚禮,知道兩人已經結婚的人大概也就兩家人,親朋好友還不知道,就算是離婚了可能大家也只是認為兩個人沒有結成婚就分開了,所以也不算丟人。如果雙方協商一致,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只領證沒辦婚禮就離婚了

12樓:開心說法

1、兩人剛剛領取結婚之後那就是合法夫妻,是受法律保護的,要想離婚的話只能辦理離婚手續,而且在民政局那邊需要登記辦理離婚手續,也會有相應記錄,再次找喚沒物件結婚的話就屬於二婚。

2、兩人剛剛領取結婚證,如果想離婚建議大家還是坐下來好好溝通一下,因為剛領結婚證,兩人相處時間不是很長,所以建議大家多磨合一段時間,看能不能克服困難。

3、領取結婚證沒有辦婚禮的情況下,親戚朋友可能也不知道你們結婚,所以現在辦離婚手續的話,可能大和冊納家也不知道你們離婚姿陪,所以不會覺得那麼丟人。

領了證沒辦婚禮後悔了想離婚

13樓:洪利

領過結婚證沒辦婚禮可以協議離婚或者訴訟離婚,沒辦婚禮領過結婚證了的並不影響婚姻的效力。協議離婚的去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或是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人民法院判決准予離婚的,判決生效就解除了婚姻關係。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領證了沒辦婚禮就離婚怎麼看待

14樓:實事求是

過不下去了,離婚很正常。自己正確對待,他人怎麼看,不要理睬。

已經領證了,沒求婚 沒戒指 沒婚禮,我很難過,怎麼辦

已經領證了,沒求婚,沒戒指,沒婚禮,這是一件很難過的事。婚姻是一件大事,他卻對你如此草率,這樣的男人不嫁也罷。婚姻對於每個女人來說都是一件人生中最大的事,他們嚮往擁有美好的愛情。當你決定嫁給一個人的時候,希望這個人給你他該給的,別人享受的,也希望他可以給你。可是你們都領證了,他卻沒有向你求婚,沒有戒...

我結婚半月,領證了,也辦婚禮了,女方自結婚在家呆了不到一週時

怕是要不回來了!對方就是想著要你錢 不合你同床 你買了一輛車開回家就不開了,請問你還能當新車賣嗎?你們分手她以後也是二婚了。你是個老實人能看得出。女孩不是真想想跟你過日子的。你們更沒有感情可言。禮金恐怕很難要的回來,畢竟你能結婚了 結婚兩個月,辦了婚禮,沒領證,女方要和男方分手?您好,結婚不到兩個月...

我和我的男朋友已經領證了,但還沒有辦婚禮。他每次都叫我寶貝,不叫老婆。我肯定也不能叫他老公啊,我該

叫他老公也可以啊,叫他老公他沒準管你叫老婆了嘛,或者叫親愛的也可以啊,只不過沒老公好。祝你們8 這只是一個愛稱,你可以叫他老公或者你也給他起個愛稱,不必糾結那麼多。希望可以幫到您,祝您開心快樂!別人面前叫名字,私下隨便叫,領證就代表結婚了,寶貝就是暱稱,結婚也可以喊的,現在老公有時候也喊我寶貝,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