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土方
是原告的要交警認定和醫院診斷。
交通事故訴訟需提供哪些證據?
2樓:柳爍穎
一、交通事故起訴應提交的材料。
一)民事起訴狀,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乙份;
二)證據材料,主要包括:
1、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病歷、診斷證明和出院證;
2、醫療機構出具的護理證明、工作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
3、用以證明交通費的正式票據;
4、受害人及近親屬的戶籍證明;
5、受害人喪餘伍失勞動能力或者傷殘的證明;
6、被扶養人與受害人系近親屬的證明,以及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跡隱他生活**的證明;
7、其他證據材料,以上證據材料需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做相應增減,並按民事起訴狀的份數提交給人民法院。
三)還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證影印件或者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等材料姿毀廳。如委託律師**,需與律師事務所簽訂委託**合同,簽署委託書。
二、交通事故訴訟時效。
一)訴訟時效的含義。
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於一定期間內不行使請求人民法院保護其民事權利的請求權,就喪失該請求權的法律制度。也就是說,權利人雖然享有要求義務人履行義務的權利,但權利人應當在法律規定的期間內行使,否則權利人就喪失了該請求權。
二)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如下:
1、輕微交通事故以事故發生之日開始計算時效期間。因為現實生活絕大多數的交通事故屬於輕微事故,這類事故事實往往比較清楚,受害人的財產損失比較小、受傷比較輕,事故認定書一般當場或15日內就製作出來並送達給當事人。自當事人收到《事故責任認定書》之日起,一年訴訟時效開始起算。
2、對於受害人身體受到傷害比較嚴重,需要住院**,甚至需要後續**的,訴訟時效應自**終結之日或損失確定之日起算。沒有構成殘疾的以**終結之日開始計算;構成殘疾的,以傷殘評定之日開始計算訴訟時效。
交通事故訴訟要提交哪些證據
3樓:集智
一,原告身份及戶口性質的證據:身份證、戶口本、小孩出生證、口所在地派出所證明、親屬關係陵悶證明書、居委會村委會及派出所蓋章(適用死亡案件)、親屬關係公證書(適用死亡案件)。二,證明被告身份的證據:
被告工商登記材料、組織機構**、行駛證、被告身份證、駕駛證。三,證明交通事故及保險情況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保險單。
四,原告傷情的證據:醫藥費發票、住院病歷、出院證明書、疾病診斷證明書、司法鑑定書、鑑定費發票、喪葬費發票。五,誤工費證據:
單位扣發工資的證明、勞動合同及工資表、存摺(含歷史交易記錄)、社保單、工作單位工商登記資料等。六,農村戶口按城鎮居民標準賠償證據:居住證、居住轄區委員會及派出所出具的事故發生前居住滿一年以上的居住證明、勞動合同及工資表存摺(含歷史交易記錄),社保單,工作單位工商登記資料等。
七,被撫養人生活費證據:身份證戶口簿、小孩出生證、結婚證、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證明、被撫養人情況證明、兄弟姐妹人數證明、無收入**證明、親屬關係證明書、村委會居委會及派出所蓋章(適用死亡案件)、親屬關係公證書(適用死亡案件)。八,交通費證據:
汽車票、計程車票、貨(機)車票、飛機票等。九,其他可能需要的證據。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證據有以下八培汪信種:(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資料;(六)證人證言;(七)鑑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配輪據。
交通事故後做傷殘鑑定需要哪些,交通事故後做傷殘鑑定需要哪些資料?
傷 殘鑑定是指傷後傷殘程度鑑定。傷 殘鑑定的範圍包括交通事故傷殘 工傷事故傷殘 意外傷害傷殘 打架鬥毆傷殘。一般由司法部門 比如交警隊 派出所 法院 根據醫院提供的相關入院記錄或委託傷殘鑑定機構做相應的殘疾鑑定。交警隊出具的 傷殘評定登記表 或者律師事務所出具的 法醫鑑定委託書 醫院病歷 醫院的診斷...
交通事故快速理賠需要帶什麼,交通事故快速理賠需要帶什麼資料
一 保險單 二 被保險人的有效身份證明 保險車輛行駛證 駕駛人駕駛證 三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或法院等機構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及其他證明 通過交強險獲得賠償金額的證明材料 四 被保險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選擇自行協商方式處理交通事故的,應當提供依照 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規定的...
交通事故墊付醫藥費,為什麼交通事故後千萬不要墊付醫藥費
1 墊付醫療費是沒有問題的,讓對方寫收條,明確你墊付了醫療費用。2 建議你墊付醫療費用直接交到醫院,交到醫院的話醫院可以給你預交金收據,這樣後期你可以憑藉預交金收據開具醫療費發票。3 傷者可能涉及到顱腦損傷,後期不僅要賠付醫療費還可以賠付誤工費等。還要協調的,相關材料只有對方配合提供,保險才能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