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我~我會把孩子生下來~我不會離開我的家人~我會努力獲得他們的原諒~和他們在一起~
2樓:網友
就像你通過她朋友瞭解到的。
她不會跟你在一起了,因為沒辦法面對你,跟你在一起她就會想起她自己的背叛,看見你就提醒著她是個不貞的女人,也不會跟那個男的在一起,她明白,那個男人不是真的愛他。
可能她會另外找個不知道她過去的男人重新開始吧,反正不是你們。
3樓:匿名使用者
我納悶那賤女都有別人的種了你還「萬般挽留」,你也太鍾情於不勞而獲了。
4樓:匿名使用者
嗯,你綠帽子戴的挺開心的,別摘了,放著吧。
我老婆跟我分開五六年,現在找到她,跟別的男同居了,該怎麼辦
5樓:
摘要。1、同居是指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而公開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會關係。
2、沒有配偶的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這是典型的同居關係。
3、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
4、公開的同居關係之外又與他人公開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
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一條 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係,屬於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依法予以解除。
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我老婆跟我分開五六年,現在找到她,跟別的男同居了,該怎麼辦。
1、同居是指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而公開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會關係。2、沒有配偶的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這是典型的同居關係。3、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
4、公開的同居關係之外又與他人並漏橘稿公開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絕伍爛)第一條 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係,屬於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依法予以解除。
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問一問自定義訊息】
我跟現在的老婆結婚兩年了,我恨愛她 她也很愛我, 但是她背叛了我,跟別的男人搞在一起
6樓:匿名使用者
問這樣問題都是非常無知且無主見的人。
第一:學會包容,若是真心改過認認真真過日子,摒棄前嫌,好好過日子,面對真心改過的人,你還是包容不了,那麼你就離婚吧!不要自尋煩惱,日後也不要後悔今日的衝動。
第二:錯就錯到底。1.她不願意改過,直接離婚,這樣的日子沒有意思,一直拖著,會對你父母傷害更大;2.你永遠也不會原諒她,嫌棄她髒,就是第一條後面說的,趕快離,免得別人日後別。
人背地裡指指點點,到時候就不是她行為不正了,那就變成是你的懦弱了。
最後總結:她改過,你包容---你是真的在乎他她改過,你嫌棄---你更本就不愛她,不要反駁這句話,愛是一種包容她執迷不悟---不管怎麼說,都是她錯,這樣的婚姻就是墳墓,你自己從墳墓裡爬出來吧,太累了。
7樓:綠茶微苦
不離就繼續戴帽子吧,替人家養孩子就行了。
老婆有過三年同居史,她對我很好,我也很愛她,但是每次吵架我腦海裡
8樓:晨柔飛雪
我想問你,你是想活在過去還是未來。
我有老婆,但和另外乙個女孩戀愛同居了兩個月算重婚嗎
9樓:李保忠
不是重婚,是道德問題。
重婚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0樓:網友
法律不支援,如果和男人同居掌握證據後可以告非法同居可以。
11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你又沒登記,沒結婚。
妻子揹著我跟另乙個男人關係密切,有一起到外面過夜同居的嫌疑,我想離婚,但我很愛我的妻子,我們還有兩小...
12樓:
在沒有確定之前,你還是應該相信她。但你要做好應急預案,不要事發後措手不及。
相互忠誠是夫妻相處的基本原則,如果有一方違反是絕對不能容忍的。直接去找他談,看他的態度。如果他意識到自己的錯誤、誠心認錯並保證下次不再犯,你可以考慮給他一次機會,否則的話就好聚好散吧,不然你會不斷受到傷害!
靠你乙個人是無法維繫一段婚姻的。
你的幸福把握在自己手中,是自己選擇的結果,不是別人給的。要對自己的幸福負責!對於無法忍受的生活狀態要勇敢說不!令人受害最深的不是悲慘的遭遇,而是「默許」那些遭遇發生的自己身上。
不管什麼時候,一旦你將自己的情感生活建立在另外乙個人的弱點上,這就是說你將自己情感上的自由完全交到了那個人的手中,也就是說你授權對方繼續這樣弄糟你自己的生活。你讓自己的過去綁架了自己的將來當作人質。
其實我們並不是受害者,對於別人的行為,我們永遠有自由進行選擇,選擇自己的應對方式。我們這個社會總是過於強調受害者心理和譴責他人的思維方式,實際上我們都擁有一種天生的能力,可以讓我們成為自己生活的主宰。
13樓:網友
為什麼不先和你妻子坦誠談談呢?或許不是你想象的那樣,如果真的是你想象的那樣你可以勸告一下你的妻子,如果她知道回頭就原諒她,繼續好好生活下去,人哪有不犯錯的呢?如果她不知悔改再離婚也不遲。
如果你只憑著自己的直覺和她離婚你會更後悔的,你的兩個小孩的人生也就此會發生顛覆的,勸你三思而後行!祝好!
14樓:天地分界線
這種事情是很痛苦,離或者不離其間的分寸你理性的思考會有結論的,然後奔著自己的目標處處理事情,不要鬧那樣於事無補,這種事情少說多做。
15樓:好吧好吧唄
好好溝通一下,如果有,就堅;決;離;婚。如果沒有就好好的過日子。但是有一點要明白,感情絕對不能有『背』叛,,就不要拖泥帶。
16樓:網友
你的妻子和別的男人過夜那是她前世欠他的。現在在還債,如果你還真的愛她,就包容她,等還完了債後會回到你身邊的。
17樓:項通
取證吧,拿著證據和你老婆談。
18樓:網友
事情確鑿的話,直接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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