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過婚以後,然後又離婚,這樣誰會吃虧?吃那方面的虧?說清楚點!

2025-02-17 09:10:28 字數 2690 閱讀 9417

1樓:手機使用者

既然感情不好就分手好了,還結什麼婚呢?不要拿自己和對方來開玩笑。婚姻是認真,這裡面沒有什麼吃不吃虧的問題,是責任的問題,對自己和對方都得有責任。

2樓:と以

我覺得如果是沒把握或者不確定的婚姻還是先不要結婚的好,要說吃虧大家都吃虧,首先是男方和女方經濟上都吃虧,花了冤枉錢,並且男方還出的多點;其次是感情虧,如果不硬著頭皮結這個婚,也許雙方都會遇到自己的真愛,分別走入各自幸福的婚姻,但是結婚後,不但你們兩個人得不到幸福,還會影響你或者他身邊那個愛你(他)的人;第三是身體虧,女方尤其是在懷孕生育之後,身體受到了傷害,而且由於雙方的不和諧,兩個人的內心都要鬱悶,對身體沒有任何好處。所以說先不說別的,就這幾點也能值得你們好好考慮一下你們的婚事了。

3樓:可惜是隻帥貓

既然不愛,何必這樣糾纏不清,給對方乙個選擇也給自己乙個選擇,吃虧和不愛是兩碼事。

4樓:手機使用者

一般都是女人吃虧多點,男人同樣會受到點壓力,女人吃虧一定是在臉子,男人一般都是來自家人的壓力,你是不是真的能確定她還是在想著別人,如果是,你還是把婚壓後點吧,

5樓:君子素榮

沒有結婚之前是男方吃虧,結婚之後離婚是女方吃虧。如果她心裡還有別人你要想清楚,不要拿結婚當遊戲。

結婚半年離婚誰吃虧

6樓:宇小律

誰先提離婚誰吃虧,這是大多數人的顧慮,其實大可不必,提起離婚的先後順序和當事人權益的保護沒有必然的聯絡。不可否認,有些當事人會利用另一方急於離婚的心理,故意拖延,以期對方在離婚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權爭取上作出讓步,這是毫無法律根據的。實際上,夫妻雙方不論誰先提起離婚,都不會影響其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權利,人民法院並不會因為誰先提起離婚就故意偏袒另一方,而是根據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願及方便生活、有利生薯亂產的原則處理財產問題,並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權益的角度作最公正的判決。

實踐中,離婚訴訟在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以及子女撫養權的歸屬上當事人爭議頗多,理論上,先提起離婚的一方並不意味著吃虧,但是如果要想盡快得到離婚判決,又儘可能實現自己預期的目標,最好是委託專業的婚姻方面的專家律師。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譽納同生活;(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慶手沒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結婚半年離婚誰吃虧

7樓:賈寶驊

結婚半年離婚其實並沒有吃虧這種說法,因為感情是自由的,不管結婚還是離婚,雙方都要自行溝通協商,結婚的時候兩人感情應該比較好,而且雙方父母也都認可對方。不過結婚之後會面臨很多問題,比如兩人居住在一起才發現性格不合,像這種情況只要溝通協商出乙個結果就可以,如果只是其中一人一廂情願想離婚,這個婚很可能離不成。另外在我國離婚分為兩種方式,如果選擇協議離婚,那雙方要自願,另外也可以選擇訴訟離婚,當然不管選擇哪種方式,工作人員會諮詢感情破裂的原因,瞭解兩人之間是否有感情,如果有感情就不會宣判離婚。

一、領結婚證的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

2、男方必須年滿二十二週歲,女方必須年滿二十週歲;

3、沒有禁止結婚的法定情形,包括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二、領結婚證的程式:

1、申請。雙方當事人至任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

2、審查。登記機關對於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

3、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後,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誰先提出離婚,誰就會變得吃虧嗎?

8樓:網友

不存在誰先提離婚誰吃虧的說法,事實上不管是男方先提出還是女方先提出,法官都是依據事實和證據作出公平公正的判決。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識記得評論或私信戳我。

9樓:北京薛媛

婚姻法規定婚姻自由,夫妻雙方無論誰先提出離婚,都不影響後續法院審理夫妻共同財產和子女撫養權的問題。

10樓:滿嘴胡說**律

誰先提離婚誰吃虧嗎?不是這樣的,要有錯過方。

婚姻中誰先提出離婚,誰就會吃虧嗎?

11樓:滿嘴胡說**律

誰先提離婚誰吃虧嗎?不是這樣的,要有錯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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