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建期的業務招待費可否稅前扣除?

2025-03-02 19:35:11 字數 2961 閱讀 6527

1樓:班從王愜

問題描述:問:企業籌建期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是否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問題答覆: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第五條規定,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與籌辦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侍飢則出,可按實際發生額的60%計入企業籌辦費,並按有關規定在稅前扣除。

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可按實際發生額計入企業籌辦費,並按有關規定肢橡在稅前扣除。同時企業處理籌建期發生的費用時,還需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稅務事項銜接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8號老棚)第九條的規定進行處理,即新稅法中開(籌)辦費未明確列作長期待攤費用,企業可以在開始經營之日的當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稅法有關長期待攤費用的處理規定處理,但一經選定不得改變。

2樓:冰墩墩馬上到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的規定:「五、關於籌辦期業務招待費等費用稅前扣除問題。

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與籌辦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可按實際發生額的60%計入企業籌辦費,並按有關規定在稅前扣除;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銷帶宣傳費,可按實際發生額計入企業籌辦費,並按有關規定在稅前扣除。

九、本公告施行時間 本公告規定適用於2011年度及以後各虧散蘆年度企掘運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處理。」

籌建期間的業務招待費扣除標準

3樓:範洪傑

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與籌辦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可按實際發生額的60%計入企業籌辦費,並按有關規定在稅前扣除。對從事股權投資業務的企業(包括集團公司總部、創業投資企業等),其從被投資企業所分配的股息、紅利以及股權轉讓收入,可以按規定的比例計算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

業務招待費是指企業為生產、經營業務的合理需要而發生的而支付的應酬費用。

業務招待費是企業為業務經營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費用。

在本次財務制度改革以前,全國各類企業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沒有統一的標準,除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法中有業務招待費的支出標準外,其它各類企業基本上沒有標準(1992年6月頒佈的《股份制試點企業財務管理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了外商投資企業的標準)。國營企業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採取由各省、自治區、直箱市財政部門根據企業生產經營規模等不同情況確定不同限顛,企業在限額內掌握開支的招待費實報實銷、年終審計的辦法。這種管理辦法,不利於為各類企業創造平等競爭的外部環境,也不利於**職能部門轉變職能,加強財務監督。

此次財務改革,對各類企業的業務招待費標準進行了統一規定。

綜上所述,籌建期間的業務招待費扣除標準的相關政策已經基本明確,條理清晰,要嚴格按照當地**和法律扣除招待費。

法律依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令第512號)第四十三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也就是說,實際發生的業務招待費按發生額的60%與銷售收入的5‰兩者的孰小值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超過部分需要在彙算清繳時納稅調增處理。

籌建期間業務招待費是否允許稅前扣除

4樓:渺已邊

籌建期間的業務招待費可以稅前扣除,扣除比例為實際發生的60%。

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的規定:「五、關於籌辦期業務招待費等費用稅前扣除問題 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與籌辦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可按實際發生額的60%計入企業籌辦費,並按有關規定在稅前扣除;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可按實際發生額計入企業籌辦費,並按有關規定在稅前扣除。

九、本公告施行時間 本公告規定適用於2011年度及以後各年度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處理。

籌建期間的業務招待費如何扣除?

5樓:惠企百科

籌建期間的業務招待費按60%計入開辦費,再按開辦費的規定扣除(即在生產經營之日的當年一次性扣除或在三年內攤銷)。

舉例:某公司自2010年6月開始籌建,至年底籌建結束,共發生籌辦費100萬元,其中業務招待費10萬元,籌辦費會計處理為(單位:萬元):

借:管理費用(開辦費) 100

貸:銀行存款 100。

2011年1月,該公司開始生產經營,當年實現營業收入2500萬元,成本費用2300萬元,其中發生業務招待老御費20萬元,不考慮其他成本費衡含遊用及調整因素,該公司2011年度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如何計算?籌建期業務招待費如何在所得稅前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咐銷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稅務事項銜接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8號)第九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中開(籌)辦費未明確列作長期待攤費用,企業可以在開始經營之日的當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企業所得稅法有關長期待攤費用的處理規定處理,但一經選定,不得改變。假設該公司採取「開始經營之日的當年一次性扣除」的方法,根據"企業籌建期間,與籌辦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實際發生額的60%計入籌辦費,按規定稅前扣除。"這個政策:

2011年可扣除的籌辦費為:100-[10×(1-60%)]96(萬元)。

由於20×60%<2500×5‰,則應納稅所得額=(2500-2300-96)+[20×(1-60%)]112(萬元)。

籌建期間的業務招待費扣除標準 -法律知識

6樓:趙立軍

法律分析:1、隱缺業務招待費:企業在籌建期間,可按實際發生額的60%計入企業籌辦費,並按有關規定在稅前扣除;

2.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可按實際發生額計入企業籌辦費,並按有關規定在稅前扣除。

法律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埋枝於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第五條 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與籌辦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可按實際發生額的60%計入灶液辯企業籌辦費,並按有關規定在稅前扣除;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可按實際發生額計入企業籌辦費,並按有關規定在稅前扣除。

業務招待費的稅前扣除應注意的事項

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 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 營業 收入的5 但是,新法沒有明確業務招待費所包含的具體內容。一般情況下企業的業務招待費包括兩部分,一是日常性業務招待費支出,如餐飲費 住宿費 交通費等。二是重要客戶的業務招待費,即除前述支...

新的企業所得稅中的業務招待費,如何扣除

按照發生額的60 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收入的千分之五,舉例說明 如果本年的銷售收入是1000萬,業務招待費發生6萬元。計算方法 按招待費的60 即6萬 60 36000元,但不超過收入的千分之五還需計算1000萬 千萬之五 5萬,招待費36000元未超過收入50000元,該企業按36000計...

業務招待費佔收入的比例是多少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四十三條規定 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 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 營業 收入的5 千分之五 業務招待費作為企業生產 經營業務的合理費用,會計制度規定可以據實列支,稅法規定在一定的比例範圍內可在所得稅前扣除,超過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