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要女方陪嫁正常嗎?
1樓:啊嗚大魔王
這種情況下,可能存在一些不同的看法和宴圓價值觀之間的衝帆圓突。
從男方的角度來看,他可能希望女方家庭能夠提供一些嫁妝,這也是一些傳統文化中的習俗。男方也有可能認為女方家庭條件相對更好,因此應該有所付出。此外,男方家庭目前還有一套需要還貸的房子,轉讓一套給女方名下可能能夠減輕他們的經濟壓力。
從女方家庭的角度來看,他們可能認為不應該把自己的財產轉讓給女兒,因為這些房產可能是用來維持整個家庭的經濟狀況的。此外,他們可能認為男方家庭不應該以物質財富來衡量女方的價值,而是應該更關注女方的品質和性格。
在這種晌轎塌情況下,建議男女雙方多溝通, 了 解彼此的想法和需求, 共同商討婚姻生活 中的各種問題。如果男方家庭確實存在經 濟壓力,可以**其他方式來緩解這種壓 力。女方家庭也可以考慮其他形式的嫁 妝, 如將一些現金或其他貴重物品作為禮 物。
最終, 雙方需要尊重彼此的看法和需 求, 並尋找乙個可以達成共識的解決方 案。
2樓:秋涼夏暖的快樂
女方對於彩禮沒有過多要求,女方父母的房子給不給女方陪嫁,是他們的自由,作為陪嫁送給兩位新人,固然是好的。但是這個提出意見的人不應該是男方,這樣會讓女方父母有所芥蒂。男方需要的是表明自己對他們女兒的態度,對即將成立的這個新家庭的態度,會不會更好的照顧她們的女兒,互相扶持幸福地走下去,洞碼這個對於女方家長來說很看重。
至於要陪嫁這件孫顫掘事,人家看到了你的態度,不用你提,心疼女兒的角度,倒時也會自則核願給的。
3樓:琴韻博達
男方如果不希望女方陪嫁的早羨凱話。我覺得陸喚這兩個人可能對這個事兒太計較了。正常情況下女方也應該做一些陪嫁。因為畢竟現在的派兆婚姻還是說有兩家共同來經營的有一點陪嫁也是正常的。
4樓:虎牙妹
沒有什麼這不正臘鄭常吧 主要有錢陪房陪車 陪金感覺都是彎卜正常 問題主要是有錢 那沒錢陪什麼都不正常!埋局穗。
女方陪嫁錢男方有資格動嗎
5樓:清湯芥麥面
女方陪嫁錢離婚一般屬於女方,陪嫁錢是女子出嫁時,孃家準備的陪嫁至夫家的結婚用品及財產財物,一般視為女方父母對女方的贈與,屬於女方的婚前財產:
1、但女方父母明確表示贈與夫妻雙方的除外,是結婚時女方的父母給予女方的,而不屬夫妻雙方共有的財產,應認定是女方父母對自己子女的單獨贈與,女方孃家陪送的嫁妝嫁妝是女方的父母贈予女方的;
2、如果女方父母明確說明,這個嫁妝是送給女方自己的,那麼這個財產屬於女方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由女方所有。男方不可以分得;
3、如果女方父母沒有明確說明,就視為女方父母對男女雙方的贈與,這套嫁妝就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該兩人平分。男方有權分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乎渣認租頃氏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弊散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陪嫁是給男方還是女方
6樓:肖紅
一、陪嫁是給男方還是女方。
1、嫁妝不是男方給女方的,也不是女方給男方的。而是女子出嫁時,從孃家帶到丈夫家去的衣被、傢俱及其他用品。是去男方家過日子用的。
從法律上說,結婚時,女方出錢購買的,從孃家帶到丈夫家去的衣被、傢俱及其他用品,屬於夫妻婚前財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二、嫁妝是用彩禮錢買嗎。
彩禮可以自由支配,沒有強制規定說要買嫁妝,具體怎麼使用,建議參考當地風俗習慣。從法律上說,結婚時,女方出錢購買的,從孃家帶到丈夫家去的衣被、傢俱及其他用品,屬於夫妻婚前財產。女方的嫁妝以結婚作為時間點確定個人財產還是婚前財產,有父母約定就按約定。
女方的嫁妝通常都是女方父母給女方的贈予,這個應該按照結婚的時間點,領證之前贈予是女方個人的,如果是領證之後就是雙方的。
陪嫁的錢是給男方還是女方
7樓:肖紅
一、陪嫁的錢是給男方還是女方。
1、陪嫁的錢是給男方還是女方,我國法律並沒有規定。嫁妝具體屬於哪一方,由男女雙方共同約定。但是一般嫁妝是不需要給男方的,嫁妝一般是女方個人的財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財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二、離婚之後嫁妝怎麼處理。
結婚登記前陪送的嫁妝應當認定為是女方父母對女方個人的贈與,屬於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一方婚前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不能進行分割。所以,婚前陪送的嫁妝,離婚時可以要回。
婚後由父母一方出資為女兒購買的房產,產權登記在女兒的名下,視為對自己女兒的贈與,則該陪送的房產為女方的個人財產,離婚分割時不參與共同財產的分割。
陪嫁的錢是給男方還是女方
8樓:趙慶雋
陪嫁的錢一般是給新娘的。
因為一般是新娘的父母親會給一些陪嫁的東西給男方,但是大部分是以物品的形式來呈現,但是有一些錢是給女孩子帶走的。比如女孩子出嫁的時候會帶乙個箱子或乙個包袱,那麼這個包袱或者是箱子裡面有可能就塞有一部分現金,那是新娘的父母親塞進去的。當然新娘家如果條件並不怎麼富裕,可能陪嫁的東西也並不是特別的多。
可能之前兩方家長在會談的時候已經說明了一些情況,所以也是自願的行為。
如果是在結婚前給的嫁妝,就屬於女方婚前個人財產,如果是在辦理結婚證以後給的嫁妝,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領證後,父母給予嫁妝明確表示是贈與女兒一人,那麼就屬於女方財產,並不是共同財產。
結婚哪些地方必須女方先出陪嫁錢,結婚女方要出錢嗎
我是廣東的。廣東的一般是男方先下聘給女方 這個錢的方面要看個人意思,富有的下的聘禮多,窮的就比較少 其實也類似我男方給錢女方辦酒席一樣。男女方都要開酒席 根據家庭意見決定,不開也不犯法,協調好就ok 但是兩方酒席都關聯的噢,女方的酒席是沒嫁女兒,男方的酒席是娶媳婦,廣東吃喜酒是要給禮錢的,禮錢也是各...
男方出軌,女方能要多少賠償,男方出軌,女方提出離婚,可以要求賠償多少精神損失費
其實從道德的角度來看,我個人認為男女雙方交往當中如果沒有結婚的話,那麼男方出軌屬於道德層面的問題,我們不應該要求物質方面的賠償,只需要遠離這個渣男就可以了,而且一定要記住這個渣男的種種行為,避免在下一段感情當中再次受到傷害。當然如果非要在物質上面得到賠償的話,那麼從法律上來講,確實也是說得通的,如果...
男方提出退婚女方要退還禮金嗎訂婚之後,男方要求退婚。彩禮會全額退還嗎?
理論上是需要的,但具體情況還是看男方,或者雙方協商的。男方給女方的禮金作用是為了結婚,現在男方提出退婚,那麼也就是不能履行結婚這件事,因此女方需要退回禮金。至於男方提出退婚後對女方的精神損害,建議需要酌情給予補償。建議雙方還是看看到底有什麼樣的問題,是否還可以彌補和改善,不要輕易決定結婚和退婚。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