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離婚了,要不要找律師

2025-03-31 14:30:10 字數 1258 閱讀 1971

1樓:帳號已登出

一、跨地域的離婚案件一定要請律師;二、有撫養權和財產糾紛等複雜因指棚素的一定要請律師;三、對法律概念一片空白的,建議找律師;拍逗老。

四、打算調解離婚的,更應該找律師。

五、有經濟實力的,襲公升一定要找律師。

2樓:網友

實際上,可以自己寫離婚協議桐行帶書,也可以請律師**,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自行決定。所以,也並不是必須要求請律師寫離婚協議書。並且,自己寫離婚協議書一般要包含以下局蘆內容:

帶族1、明確雙方同意解除婚姻關係。2、明確子女的撫養權。

離婚需要找律師嗎

3樓:王巖

法律分析:離婚訴訟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自行決定是否請律師。法律對此並沒有做強制性規定。

根據《民訴法》規定,當事人、法定**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旦段作為訴訟**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人: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當事人所在社群、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宴彎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模祥譽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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