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北京劉曉原律師
你可以要求對方賠償你去修車時的誤工費,交通費.如車經鑑定後還有貶值損失,也可以要求對方賠償.
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交通事故賠
bai償項du目,是指交通zhi事故當中肇事者給予dao
受害者的賠償所包含的專案專,主要屬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鑑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
我的車被撞了,對方全責,可以要求的對方賠償折損嗎
3樓:g買了否冷
目前的法律以及相關的司法解釋,暫時還不支援車輛折舊費的賠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身**、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最高法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五條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擴充套件資料
《最高法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投保人允許的駕駛人駕駛機動車致使投保人遭受損害,當事人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但投保人為本車上人員的除外。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第三人人身損害,當事人請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
(二)醉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品後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
(三)駕駛人故意製造交通事故的。
保險公司在賠償範圍內向侵權人主張追償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追償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保險公司實際賠償之日起計算。
第十九條 未依法投保交強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請求投保義務人在交強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投保義務人和侵權人不是同一人,當事人請求投保義務人和侵權人在交強險責任限額範圍內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4樓:海之聲閘北店
你好,交警部門無權對事故
中的經濟賠償問題作出裁決,但會在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確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後,召集雙方當事或**人進行損害賠償調解(凡追究肇事當事人刑事責任的交通事故案件,可不予以調解)。在法定的調解期限內,事故處理人員會召集雙方當事人調解兩次(調解時若有一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不到或調解中途退離的,視為調解一次),調解達成協議的,雙方簽定調解書,調解達不成協議的,由事故處理人員製作調解終結書。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協議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也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經濟賠償的民事訴訟。
我車被對方車撞了,對方有受傷,對方全責,但只有交強險我該怎樣要求陪賞
1.全責方向保險公司報案,保險公司會指定一個定損中心 除非有人受傷,否則不需要向交警報案了,即使交警來了也不會給你們開單子的,還是叫你們去定損中心處理 2.雙方一起到到定損中心,所有的保險公司都有定損員在一起集中辦公的,填一張責任書,然後找全責方的保險公司定損員拍照定損,記住帶好行駛證 駕駛證和交強...
我車被撞了,對方全責,報警後對方提出私了,提出讓我去修車然後
快去交警隊簽字拿車吧,最主要的是看清楚籤的內容是什麼就好了,不明白就問交警,籤的字是什麼內容,看清楚瞭解清楚再籤就沒問題的。事故中,對方全責,我跟事故對方車主私了,對方修車的錢也給我了,他也拿交警開的單子去銷案了,因為第一 要不了,法律只保障車禍事故中現有損失的賠償,而衍生損失的賠償不支援 我有車子...
我媽去年被三輪車撞了,對方全責,對方沒有保險,賠錢了,我們買了意外險,這種交通事故還能理賠嗎
我來回答你的問題吧。一 能否向自己的保險公司索賠?保險賠付的一個基本原則是 損失補償原則 所謂的補償,即對你的損失進行賠付的上限是你損失的總金額。比如 醫療費花費1萬元。無論你投保了多少家保險公司,所有保險賠付醫療費的總金額不能超過1萬元。這個原則的設立,是為了避免不正當獲利,或者防止一些道德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