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後不可能一個人過的長久!不再婚的人幾乎沒有!
用不著想怎樣一個人幸福!而是應該想想怎樣尋找另一段適合自己的感情!
2樓:匿名使用者
尋求一個適合自己的信仰會比較好。念念佛比較好
3樓:o0冰羽
過著看唄,到時候想找了 就再找個。
4樓:匿名使用者
聽說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把你的小刀切了,就不會有再婚的想法了。當和尚不錯
5樓:匿名使用者
不想這個事,就會幸福
離婚後不想再婚怎麼一個人過才會幸福?
6樓:不止一顆星閃耀
覺得幸福與否與外在的事情關係不大,重要在於自己。比如一個已婚有家庭版的人仍舊權有可能不幸福,而單身的人也可以快樂。但是無論怎樣,不要刻意說將來再不結婚或一定要結婚這樣的話,因為緣分是可遇不可求的,如果遇到了合適的人,堅持一定要單身,就可能會錯過,那就不值得了。
一個人生活,要想讓自己開心點,不妨試試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1、多交一些朋友,參加集體活動。找一些志趣相投的朋友,平常可以談談心,有時間也可以在一塊聚聚,看電影、旅遊、逛街、吃飯,都可以,就是不要太長時間都自己一個人獨處,多與人交流。
2、培養一些興趣愛好,比如讀書、看電影、聽**、旅遊、等等,根據自己的興趣,這些興趣會讓人的心情好,也可以消磨時間。
3、如果有條件的話,可以養寵物,但是如果因為寵物死去或失蹤會很傷心就不要了。
暫時想到的就是這些,祝你幸福。
7樓:聿韋
適當選擇交往善良可靠的男朋友。
8樓:一生一逝
幸福不在於一個人過還是兩個人過,幸福是看自己的心態,輕輕鬆鬆,自由自在最幸福!
9樓:心懷天下人
呵呵,沒結婚之前怎麼過的就怎麼過
10樓:荷花仙子
當然是想怎麼過就怎麼過嘍!
我已經是離婚了,可我不想再婚,也怕結婚了,覺得一個人更好
11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其實你有這樣的想法很正常,說明你是真的受傷了,也怕再一次受傷,變得不敢相信,其實不管是選擇一個人還是兩個人,都無可厚非,只要覺得過得幸福就好!
12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遇到合適的人之前你保持這種狀態是沒錯的。
為什麼很多女人離婚後,都不想再婚,就是找個情人就好?
13樓:蘇嘉琪寶貝
離異者對婚姻失去了信心,開始放縱,找情人,隨便發生關係,並且享受這種生活方式。顯然,再婚會妨礙自由、放縱生活方式的繼續,離異者於是選擇不再結婚;一般來說,放縱者嚐到了放縱的甜頭,會上癮,也更加難以找到合適的再婚物件,畢竟,放縱反而會增加對於異性的不信任感。
未婚同居不受法律保護。
同居關係不同於合法婚姻,它是不以終身共同生活為目的的臨時組合。
現行《婚姻法》明文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行為,所以同居的男女雙方雖然沒有經過合法程式結為夫婦,但是雙方都應當沒有配偶。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這種情況雙方應當解除同居關係,必要時可以追究行為人的責任。
14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是要為家族付出的,做情人,女人總能得到好處
15樓:煙雨迷夢嘆飄渺
或許是對婚姻失去了信心,畢竟女人是很缺乏安全感的動物,被傷害了一次就會小心翼翼的把心收起來,怕會再次受傷,畢竟,第一次傷口癒合疼痛感還好,如果第二次還是同樣的傷口,就累積了第一次的疼,疼痛翻倍了......所以,大多數離異女性才會選擇不會讓感情失溫也不會讓自己受傷的方式再去接受男性吧
16樓:摧殘虐心
真正的情人關係比愛人過的都舒服
17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沒有遇到合適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就是體驗過婚姻的苦,所以不想再經歷了啊,反正我是寧願天天在「9 1 約」上找,也不結婚。
離婚後想再婚戶口沒遷出來可以嗎,離婚後再婚戶口必須遷走嗎?不遷可以嗎
離婚後想再婚戶口沒遷出來可以辦理結婚。1 是否可以再辦結婚證與戶口是否遷出無關。若想離婚後再婚,除了身份證明,還必須有離婚證才能辦理再婚登記手續。2 因為夫妻雙方離婚後,女方戶口並不是一定要遷出,女方的戶口可以繼續留在男方處。因為夫妻雙方在辦理離婚手續時,需持其戶口薄 身份證 結婚證到婚姻登記處辦理...
如果我現在離婚,這輩子不想再婚了
愛情是愛情,婚姻是婚姻。我挺理解你的,我也是從那個階段過來的,我老公家是軍專人家庭,他爸爸那個屬時候有心臟病,我們平時說話都得戴助聽器才能聽見,不是誇張。我和你不同的是,我有了孩子,所以就忍著過來了,挺難熬的,15年。你和老公為什麼不能自己過,非要和他父母在一起,我的老公和你的有點像,一個男人如果沒...
離婚後想再婚戶口本上未填離異怎麼辦 離婚判決書也丟了怎麼辦
當初能決定結婚在一起,雙方一定是有感情的。如果感情出現了破裂,雙方多溝通儘量不要輕易離婚。如果確實不能繼續生活下去,在法院判決離婚後,離婚判決書要把它給收好,它是下一次能夠辦理結婚證,進入下一段婚姻生活的憑證。如果一不小心,丟失了人民法院作出的離婚判決書,想要第二次辦理結婚登記但又沒有證明已離婚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