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後退婚男方要求女方賠償該怎麼處理

2021-03-05 21:45:25 字數 3421 閱讀 3723

1樓:愛穿拖鞋

彩禮是我國婚姻傳統習俗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只要存在婚姻,就存在彩禮,無論多或者少。但是現實中經常出現,給了彩禮之後,卻由於種種婚姻結不成婚或者結了幾天婚就離婚了,那麼這些情況下能不能要求返還彩禮呢。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對這個問題中爭議不大的部分給了明確的回答,規定在三種情況下肯定需要返還彩禮。

司法解釋規定,根據目前中國的國情,按習俗給付彩禮的,有三種情形可以請求返還:

一是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是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其中後兩項,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樓:樓豔興鵬賦

不需要賠償,你們返還彩禮都不錯了,按法律規定,在另一方家庭經濟生活確實困難的時候,財產需以返還,如果他們家經濟不困難的話,你們不返還,也不違法!

況且相處時,是他們自願掏出那些錢的,又不是被強迫的,這隻能算是相處時的正常開支,如果都像他們說的,不成的話,就賠什麼誤工費呀、飯費的啊,法院不得累死啊。

不用管,法院不會受理他們這種情況的,純屬無理取鬧嘛!

訂婚後男方提出退婚,女方要求賠償名譽損失費,有道理嗎,得怎麼處理這件事情呢

3樓:浙江張小飛

法律不支援,因為退婚不涉及侵權,對方執意需要得到得到賠償可以通過協商或者上訴。

《婚姻法》

第二條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第三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擴充套件資料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九條 借婚姻關係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 對取得財物的性質是索取還是贈與難以認定的,可按贈與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4樓:有舍有得

可以告知對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婚姻自由,不存在退婚後賠償名譽損失費。如果採用暴力則涉嫌犯罪。

《婚姻法》

第二條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第三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刑法》

第二百五十七條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

5樓:達州律師劉江

婚姻關係期間,女方提起名譽損失費,沒有這樣的說法,法律也是不支援的。因此沒有道理。建議協商處理您們的事情。

6樓:安巨集偉安瑩

訂婚後男方提出退婚,女方要求賠償名譽損失費,沒有道理,法律不支援,別怕呀,親

7樓:明天

男方提出退婚,所有訂婚時的禮金歸女方所有!

男方要求退婚女方應要求什麼樣的賠償?

8樓:

訂婚在法律上是不承認的,不需要賠償。如果男家欺負女家了 看情況嚴重性 可提出民事訴訟 這只限於 男家罵女家或打了女家。。。。至於同居法律沒空管的 你情我願。

沒有領結婚證 就沒人管 至於說賠償。。。。男的要有心賠 就賠 人家不想賠也沒辦法 完全是良心上的事兒了。如果訂婚有彩禮的錢的話 女方家就不用還了 哈哈 同樣是沒結婚 這玩意兒也不受保護。

民間基本的作法就是女家提出退婚 返還男方彩禮 男方提出退婚 彩禮歸女方。所以要有訂婚 用禮金 金器來給女方一點保證 男方要退婚 禮金就給女方了。

9樓:破碎的味道

訂婚法律不承認的。不需要賠償。如果男家欺負女家了 看情況嚴重性 可提出民事訴訟 這只限於 男家罵女家或打了女家。。。。

至於同居法律沒空管的 你情我願。沒有領結婚證 就沒人管 至於說賠償。。。。男的要有心賠 就賠 人家不想賠也沒辦法 完全是良心上的事兒了。

如果訂婚有彩禮的錢的話 女方家就不用還了 哈哈 同樣是沒結婚 這玩意兒也不受保護。民間基本的作法就是女家提出退婚 返還男方彩禮 男方提出退婚 彩禮歸女方。

10樓:匿名使用者

沒法陪女方去人家是自願的,去看店也是自願的,不存在強迫行為訂婚時事在民間知道,真正法律上沒有效益

所以陪不了什麼

之能說這個女的太天真的,在沒有弄清楚對方父母什麼態度是什麼人的情況下就訂婚,還幫人家家做事,

沒必要,女孩子還小,怕什麼,趁早離開這種人的家庭,以後即使他父母同意了,那結婚後他父母又不爽了,難道叫他兒子離婚??

11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得不到賠償,毆打吧話可以賠償一些吧!但是是隻是同居沒有什麼法律保護,即使男方退婚女方也得不到什麼經濟賠償的,你們本來就是不合法的同居,最多是算事實婚姻吧!

12樓:匿名使用者

沒結婚沒有法律上的認可

所以要有訂婚 用禮金 金器來給女方一點保證 男方要退婚 禮金就給女方了

女方要退 就把禮金還給男方

13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陪。

陪是人情,不陪是道理。

沒有法律義務。。

14樓:善良的寧死不屈

問題是男方給女方落下了尖銳溼疣了怎麼辦?難道男方不認賬了嗎?

15樓:般若世間生活禪

女方去人家是自願的,去看店也是自願的,不存在強迫行為訂婚時事在民間知道,真正法律上沒有效益

所以陪不了什麼

之能說這個女的太天真的,在沒有弄清楚對方父母什麼態度是什麼人的情況下就訂婚,還幫人家家做事,

沒必要,女孩子還小,怕什麼,趁早離開這種人的家庭,以後即使他父母同意了,那結婚後他父母又不爽了,難道叫他兒子離婚??

16樓:匿名使用者

不需要賠償。如果男家欺負女家了 看情況嚴重性 可提出民事訴訟 這只限於 男家罵女家或打了女家。。。。至於同居法律沒空管的 你情我願。

沒有領結婚證 就沒人管 至於說賠償。。。。男的要有心賠 就賠 人家不想賠也沒辦法 完全是良心上的事兒了。如果訂婚有彩禮的錢的話 女方家就不用還了 哈哈 同樣是沒結婚 這玩意兒也不受保護。

民間基本的作法就是女家提出退婚 返還男方彩禮 男方提出退婚 彩禮歸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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