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根據你說的情況符合退還彩禮的規定。但這種男人也太差勁了,女方出了事就退婚,不用理他,讓他去法院起訴。
2樓:淸氺眞尢子
按照道理上 這筆錢是要還的 因為是彩禮嘛 對不對。。
但是這種人 不能對他那
麼好本身女方出車禍 不管女方自己 還是女方家人都受到精神上 和肉體上的痛苦
這豈是彩禮那點錢可以彌補的???
就算有錢 也不退
寫欠條可以的 讓他們也寫一份欠條 (關於 悔婚 補償女方 *********x人民幣)以上!
3樓:廈門權律師
男方屬於悔婚,應當賠償女方一定損失的,所以彩禮錢不應全部歸還。欠條可以寫,但要看寫多少。
4樓:
可以不打欠條,因為彩禮錢並非屬於民間借貸型別,是屬於善良風俗,除非之前有約定,並簽訂一些所謂的婚禮不能進行或者女方一方問題導致不能完婚等要求,但是個人認為婚姻不是買賣,沒有下訂金的說法,除非女方把自己當做貨物吧,而且出了事情男方就不要女方,這種男人嫁了也是白搭,女方有骨氣就給他退,正常來說,退你是人情,不退你是道理。
5樓:速度or力量
女方怎麼早沒有看清這個男的真實面目,女方出事了就應該想辦法一起渡過去。就知道那點彩禮錢,真是男人中的渣子。
6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就是說法律規定彩禮是應當返還的,打了欠條應該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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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婚後退婚男方能要求女方退還彩金彩禮嗎
7樓:蜜匠婚禮
以結婚為目的的彩禮如果沒有結婚,可以要求退還。
8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上如果沒領證可以退
訂婚後男方打了女方,男方要求退婚,關係也發生了又敗壞女方,現在男方要求退彩禮,是退還是不退呢?
9樓:民商法苑
應該退還彩禮。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10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需要退還男方
11樓:**
這就的找媒人說,訂婚就相當口頭協議,就要看訂婚時是怎麼說的。
一般誰違反了誰就要付出代價,現在男方要求退婚,那退不退彩禮就不是他說了算得,你想給他退也可以,不想退是應該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看心情,一般都是要退的…但是如果男方特別惡劣的話,不退也行……
13樓:匿名使用者
我們這邊是,如果是女不同意就要退,如果是男方不同意就不退。退也不能退全部
訂婚後男方提出退婚女方不給彩禮錢,用法律可以要回來嗎?
14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可以的,彩禮跟平時買的衣服啥的不一樣,彩禮是以結婚為前提的,沒有這個要約你們之前的協議就不存在了,所以退婚需要還的
但是除了這個平時花的都不應該退,理論上你還要給點補償(視良心而定)
15樓:歐陽
在農村一般這樣情況男方提出退婚,基本上要不過來
多少了,再提出結婚的話,之前男方退回婚了答定有原因的既然你不喜歡他了幹嘛還要硬著頭皮去提出結婚呢?男方只是看錢太重,要的太多,還想反敗為勝,呵呵 糊塗 一輩子的辛福錢有關,輸了就是輸了……
16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不管出於什麼原因,毀婚的是你!你一分也不可能撈到!按法律你也沒權力和資格要回!除非女方毀婚,一分不少的賠給你!
17樓:匿名使用者
我也很期待婚後的日子.一定和戀愛時感覺不一樣了.
現在男方要退婚彩禮,女方不給,男方要起訴法院,女方怎麼打贏?
18樓:柔情西瓜啊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是否要退還彩禮要看是否登記結婚、是否婚後共同生活以及是否因此負債,如果沒有登記結婚,則女方應當退回給男方彩禮。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八條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九條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第十一條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19樓:昆明胡俊律師
您好,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0樓:匿名使用者
打官司多不好,如果金額不多的話
21樓:匿名使用者
辦理了結婚登記,並且在一起生活的,可以不退換彩禮。
22樓:匿名使用者
擔保人能不能贏?擔保人有沒有責任,怎麼能打贏這個官司?
23樓:匿名使用者
看是否領到結婚證及是否在一起生活。
24樓:百度使用者
退了,沒有必要那麼麻煩,如果你真想嫁給他,他和你結婚了心不在你這裡也沒用
25樓:理想
男方早退婚,就歇菜 拿不到錢,在我們**是這樣的
26樓:額額額惡額屙
這種情況一般女方贏不了官司。
27樓:————舊鑀
退了算了吧,何必搞那麼麻煩
男方跟女方訂婚了,如果女方要求退婚,彩禮錢女方是否該返還男方呢?沒有性生活的情況下。
28樓:匿名使用者
男方學歷高,女方一見鍾情,要求訂婚,男方家答應女方全部彩禮和三金,相處半年男方眼睛出現問題,後來**好後,女方家沒有提出男方眼睛問題,後來男方準備結婚了,女方要求退婚。受到這樣的傷害和打擊,請問網友該怎麼辦?
29樓:佳軒
當然要還了,不然就成騙婚的了。除非對方做了什麼傷害她的事情,比如男的劈腿之類的
30樓:溫柔娃哈哈
沒有共同生活的情況下,是應該全額退還的;有共同生活的,酌情退還大部分
31樓:匿名使用者
按當地風俗,一般地方只有是女方提出的都要退。
32樓:只為你&等候
怎麼可能呢訂婚了沒有???
訂婚後女方戶口轉到男方後,男方沒有和女方發生過性關係,男方要求退婚,彩禮錢通過法律手段能拿回來嗎
33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可以要求女方退還彩禮,因為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領取結婚證。
34樓:
通過法律不科學,太聲張了名譽不好。
法律上有沒有規定,男方要求退婚,女方要不要把彩禮錢退了? 50
35樓:匿名使用者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10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第2款規定:「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即雙方雖然辦理了結婚登記但確實一直未共同生活的,或者當初因為給付彩禮造成生活困難的,一旦離婚,彩禮應當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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