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法律快車
(一)過錯責任原則。酒友對因共同飲酒行為受到傷害的人是否承擔民事責任,是以共同飲酒過程中主觀上是否具有過錯為一般根據或標準。有過錯則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符合我國《侵權責任法》第六條第一款「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第二款「兩人以上沒有共同過失,但其分別實施的數個行為間接結合發生同一損害後果的,應當根據過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的規定。無論是存在過錯,還是過失,都應當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的法律後果。
(二)公平責任原則。是指當事人雙方對造成損害均無過錯,而法律又沒有規定適用無過錯責任的情況下,根據當事人雙方的財產狀況和其它情況,由加害人對受害人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給予適當補償的歸責原則。其依據是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二條的規定:
「當事人對造成損害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當事人分擔民事責任。」該原則多適用於根據當事人雙方對過錯責任舉證均不充分的情況下,根據具體案情作出的判斷。雙方都沒有過錯,但因受害方主張賠償對方具有給付能力的,也要分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五、共同飲酒致人**的責任承擔
(一)**者責任。 共同飲酒的人身安全是以自我保護為主,以其他人的安全保障義務為補充。飲酒過量會導致身體受到損害,嚴重的會發生酒精中毒致人死亡,這是一個眾所周知的基本常識。
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受害人,應當認知和預見到自己過量飲酒的潛在危險和嚴重後果。明知醉酒的危險性而不控制酒量和採取有效措施或輕信能夠避免,其本人具有過量飲酒與**後果最直接、最主要的因果關係,自身具有重大過失,應對其**的後果負主要責任。
(二)組織者(含召集者)責任 無論組織者(含召集者)是否直接參飲應屬於共同飲酒人,應當對所有參與人的人身安全提供適當照顧。從公序良俗和基本的道德要求角度看,對宴飲參與人的飲酒數量應當審慎控制。對其人身安全應當負有合理注意並提供必要的扶助。
強迫性的勸酒、明知對方不能喝酒而勸其喝酒、未將醉酒者安全送達或者酒後駕車未勸阻等,均應當認定行為人存在一定的主觀過失,應當對宴飲參與人的人身損害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符合我國《侵權責任法》 第三十七條:「 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的規定。尊長或領導參飲的,即使未勸酒但放任受害人過量飲酒,應與勸酒者負同等責任或可根據案件實際情況來具體確定判斷的因果關係、過錯大小標準和承擔責任的比例來承擔相應的責任。
2樓:小內美保子
和人一起喝酒中,如果飲酒出事,有四種情況勸酒者需承擔法律責任:
1、強迫性勸酒,比如用「不喝不夠朋友」等語言刺激對方喝酒,或在對方已喝醉意識不清沒有自制力的情況下,仍勸其喝酒的行為;
2、明知對方不能喝酒仍勸其飲酒,比如明知對方身體狀況,仍勸其飲酒誘發疾病等;
3、未將醉酒者安全護送,如飲酒者已失去或即將失去對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無法支配自身行為時,酒友沒有將其送至醫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酒後駕車未勸阻導致發生車禍等損害的。
在一起喝酒,我一個朋友回家的路上出了車禍我們在一起喝酒的幾個人有責任嗎?
3樓:匿名使用者
已經報道過很多次了,如果同桌喝酒有人出事一桌喝酒的人都有責任。
4樓:匿名使用者
答案是:有
而且肯定有
所以喝酒謹慎,勸酒更謹慎
一起喝酒的朋友回家路上車禍死亡,一起喝酒的人有責任嗎
5樓:匿名使用者
在法律上你不需要負責任,即不用承擔法律責任。
他是出車禍死的,與你們喝酒沒有必然的聯絡。他的去世應當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調整範圍,具體的要由公安交警部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去確認事故責任,不論責任在哪一方,都不可能由你們去承擔事故責任,因為你們不屬於該交通事故中的當事人,即該事故中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條例。
第八十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報警,應當及時趕赴現場,對未造**身**,事實清楚,並且機動車可以移動的,應當在記錄事故情況後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恢復交通。對拒不撤離現場的,予以強制撤離。
對屬於前款規定情況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適用簡易程式處理,並當場出具事故認定書。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的,交通警察可以當場對損害賠償爭議進行調解。
對道路交通事故造**員**和財產損失需要勘驗、檢查現場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勘查現場工作規範進行。現場勘查完畢,應當組織清理現場,恢復交通。
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第九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6樓:南京胡志丹律師
主要是肇事方賠償,你們是道德上補償點
7樓:藍心銀
原則上不用承擔責任.但道義上要承擔一點兒.去慰問一下是應該的.
8樓:江信南
根據介紹來看,從法律上來說,是不需要負賠償責任的。
一起聚會喝酒出事的,一般也僅僅是聚會召集者和惡意勸酒人,有醉酒人醉酒後保障安全的義務。因此,你方不需要承擔責任的。
9樓:京朝大尉
他是請客的?可能起訴你們,你就說你沒有喝酒。
10樓:劉洋的朋友
從法律角度講,你是不會承擔法律責任的,但是他是你朋友,你們應該從道義上給死者家屬一點賠償!
三人在一起喝酒,其中一人在回家的路上意外死亡,另外二人要承擔什麼責任?
11樓:陳先生
三人在一起喝酒,其中一人在回家的路上意外死亡,另外二人是否需要承擔責任是需要看死亡原因的。
如果是因個人身體原因或者是交通意外導致死亡的,一起喝酒的沒有責任。如果是飲酒過量導致死亡的,另外兩人還是有過錯的,需要負責。
主要是需要承擔監管不利的責仼,賠償多少錢要看死者家屬的要求,看情況而定。
有六種行為人要對酒後發生的損害後果承擔法律責任,甚至要承擔刑事責任:
一、強迫性勸酒的人,如故意灌酒,刺激性勸酒,這種人要對被勸飲酒者發生的任何後果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明知飲酒者不能喝酒或身體不適仍勸其飲酒的人,這種人要對對方因飲酒誘發的疾病以及酒後駕車肇事等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三、共同飲酒後任酒友駕車離開的人,這種情況下發生交通事故的,同飲者不僅要對共同飲酒的夥伴承擔責任,還要對因事故受害的相對方承量相應的責任。
四、共同飲酒後未將醉酒者安全護送的人,如飲酒者已失去或即將失去對自己的控制自能力。
神志不清無法支配自己的行為時,酒友沒有將其送至醫院或安全送回家中,因此出事的共同飲酒者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明知駕車人飲酒而唆使其酒後駕車的人,這種人不但要對發生交通事故的後果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如果明知駕車人醉酒仍唆使其駕車的還涉嫌危險駕駛罪的共同犯罪,可能要被追究刑事責任。
六、酒局的組織者要承擔飲酒適度和酒後安全護送的義務,否則出事後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2樓:匿名使用者
正常情況下的吃喝聚會:
首先死亡的人是否是已經到了法定年齡的行為能力人,如果他是身體健康行動便利的自主行為能力人,導致他死亡的原因又不是外力或是其它外在因素(如果他是自身有隱疾或是突發性病變導致死亡)另外兩人沒有承擔責任和賠償的義務。
但是能坐在一起舉杯共飲的一定不是外人,出於同情或是友情盡一點事宜都是應該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應該不用賠償,因為是他自願和你喝酒的,只是道德上應該同情,你也可以適當補償,但是在法律上講,是沒有賠償的義務。
14樓:匿名使用者
要承擔,但賠要和人家協商
15樓:匿名使用者
承擔監管不利的責仼,賠償要看死者家屬的要求看情況而定。
16樓:匿名使用者
意外不是另兩個人制造的不需賠償
17樓:go青銅書
法律上不用,但是道義上還是賠點吧
在一起喝酒回家路上開車出了事我有責任嗎
你有責任的,跟你分享個案例,我這邊的發生的,隔壁家來客人,中午一桌子人吃飯喝酒,這個人吃飯時端個飯碗到隔壁這家玩,沒和他們一起喝就閒聊了幾句。吃完飯回家時有個人出車禍死亡,然而這個吃飯去隔壁家的人也同責,警察給的理由是 為什麼不勸他們別喝了!這個肯定有責任。一起喝酒了,你就不應該讓他開車走。前幾年喝...
一起喝酒的朋友回家路上車禍死亡,一起喝酒的人有責任嗎
出車禍的話,法律上沒什麼責任,酒後車禍都是像這樣的,也沒有哪個要一起喝酒的負責任的,要是喝得太多酒精中毒死了,那就有責任了,安安心心的,沒你的責任 付費內容限時免費檢視 回答您好 很高興為您解答。從法律方面來分析,判斷酒友是否承擔責任,主要是看酒友是否存在過錯以及過錯的程度。在喝酒過程中是否有強行勸...
歌詞讓我們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我們在一起 歌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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