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一、人大監督
1、人大監督的定義:
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監督權(簡稱人大監督權),是憲法和法律賦予國家權力機關的重要職權,是人民的神聖權利。人大監督制度,是作為國家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2、人大監督的性質:
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作為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是代表國家和人民進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監督。
二、政協監督
1、政協監督的定義:
政協的監督是指參加人民政協的各民主黨派、無黨派愛國人士,各人民團體和社會各界愛國人士,就國家和地方的重要事務提建議、意見和批評,其中主要是對執政的中國共產黨和**的監督。
2、政協監督的性質:
政協的監督屬於民主監督。
(1)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不僅是我國政治監督體系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而且是一個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
(2)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不同於一般的社會監督和**監督,而是一種以體現中國政治民主和協商合作精神的政治性監督。
(3)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是依照政協章程開展的一種特殊形式的民主監督。
(4)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和我國其他各種監督一樣,都可以發揮對權力執行的制約和監督作用。
總之,人大監督屬於權力監督,具有法律效力的監督;政協監督屬於民主監督,有利於推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程序。
2樓:匿名使用者
在我國,人民代表大會(簡稱人大)和政治協商會議(簡稱政協)在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與和詣社會建設的協調發展中發揮著積極的、巨大的作用,不斷推動著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步伐。人大與政協在我國民主政治建設中不可或缺的作用也越來越受到黨和人民的高度重視和認同。雖然已經過四個五年普法教育,廣大幹部群眾學習憲法法律後對我國人大與政協有了認識和了解,但仍有一些人對人大與政協二者的聯絡和區別不甚理解。
因此,有必要對人大與政協的聯絡和區別作進一步的探索研究。本文試探二者的異同就在於對人大與政協在我國民主政治建設中的各自作用有新的認識和理解。
人大與政協的聯絡主要有:
一是政治基礎相同。人大和政協都是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分工協作,各司其職,互為補充。都是在共產黨的領導下依據法律或章程開展各自的工作。
共產黨與人大和政協的關係是:共產黨不凌駕於人大之上,三者都是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
二是國體環境相同。我國是人民民主**的社會主義國家,同這種國體相適應的政權組織形式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同這種國體相適應的政黨制度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人大和政協均存在於相同的國體之中。
三是法律基礎相同。人大和政協均被我國憲法明確規定和載入。憲法第二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同時還把「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 載入了憲法。
四是指導思想相同。人大和政協都要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思想、***理論和「****」重要思想以及科學發展觀指引下,在熱愛祖國、擁護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事業、共同致力於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政治基礎上促進「三個文明」協調發展。
五是根本任務相同。人大和政協都要沿著社會主義道路,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貫徹依法治國方略,宣傳和執行國家憲法法律和方針政策,逐步實現工業、農業、國防和科學技術現代化,把我國建成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國家的根本任務。人大和政協在本質上、在任期上、在**與地方的關係上、在活動準則上也均相同。
雖然人大和政協有許多相同的聯絡,但根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也有不少區別。
人大與政協的主要區別是:
1、性質不同。人大是國家權力機關,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大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人大是實現和保證我國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體現了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和社會主義民主的廣泛性。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以人大這一國家權力為基礎和核心的政治制度,屬於國家政權制度的範疇。而政協不是憲法規定的國家機構,它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的組織,是我黨領導的**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屬於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政黨制度的範疇。
2、法律地位不同。憲法和法律規定,全國人大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地方各級人大是地方國家權力機關。作為國家權力機關的人大是全權的、至高無上的,在中國人大制度下,不存在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權之間的制衡關係,「一府兩院」(**、法院、檢察院)是人大的執行機關,它們由人大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
而憲法和法律沒有賦予政協與人大相同或相似的國家權力,政協不產生「一府兩院」,故不存在「一府兩院」 對政協負責,受它的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
3、職能和作用不同。人大的職能依據憲法和法律規定,概括起來主要有四個方面:即立法權、任免權、監督權和重大事項決定權。
而且人大制度還是堅持黨的領導的制度保證,因為根據憲法和《中共**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的規定,共產黨執政是通過人大依法實現的,如果離開了人大,黨對國家政權的領導就失去了制度載體,共產黨執政就形同虛設。人民當家作主掌握國家政權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要求,也是共產黨執政的根本目的。而政協的職能主要是圍繞團結和民主兩大主題,認真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職能。
人大最主要的職能是共產黨通過人大依法執掌政權,而政協則是參政議政。也就是說,人大是人民掌握國家政權、行使國家權力的法定形式和法定製度,憲法規定:「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在作用上,政協是在決策之前對有關重要問題進行協商。而人大是在協商後表決作決策,決策後「一府兩院」執行。
4、活動依據和法律效力不同。人大依據憲法和法律開展工作,進行立法,進行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決定重大事項等,對行使權利中發現的問題除了提出議案、批評、意見、建議和糾正外,還可以對有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違法犯罪行為提出罷免和責成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事對人能夠產生直接的法律後果。而政協按照其章程開展工作,對有關重要問題進行協商,對有關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中發現的問題主要是通過批評和建議進行民主監督,通過向共產黨和有關國家機關提出意見和建議,一般不產生直接的法律後果。
5、產生方式和結果不同。人大依據《憲法》《選舉法》《代表法》等由有選舉權的選民進行直接和間接選舉產生,全國和地方各級(鄉鎮)以上都必須選舉產生人大,是法定必須產生的各級國家權力機關。而政協產生的方式是依照其章程設立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均不進行選舉;而且地方委員會不是必須設立,依照政協章程第40條規定:
自治州、設區的市、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和市轄區,凡有條件的地方,均可設立地方委員會。
6、工作形式和內容不同。人大行使職權的工作形式由憲法法律和法規確定,主要有制定、修改、解釋、監督憲法法律(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審查批准有關議案、聽取和審議有關工作報告、執法檢查、評議、任免有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質詢或詢問、特定問題調查等;內容涉及立法(省級人大、較大的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任免、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重大事項的決定等(全國人大有15項職權、全國人大常委會有21項職權。縣以上地方各級人大有15項職權、縣以上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有14項職權。
鄉鎮人大有13項職權。)政協的工作形式主要由其章程和共產黨的檔案加以規定,主要有民主協商會、小範圍談心會、座談會等通過議案、提案和其他形式提出批評建議等進行民主監督;內容由其章程或中共**檔案規定(全國政協有5項職權、全國政協常委會有7項職權。政協地方委員會有4項職權。
中發<2005>5號檔案規定政協協商的7個方面的內容)。
總之,人大與政協雖然在性質、地位、職能等方面各不相同,但在政治基礎、國體環境和本質上是有密切聯絡的,目的目標是一致的。我們黨和人民「堅定不移地推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與和詣社會建設的全面協調,不斷研究民主政治建設的新情況新問題,探索和創造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新機制新方式,按照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的客觀規律,有領導、有步驟、有秩序地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我國的政治文明建設定會為人類社會的進步做出新的貢獻。
3樓:**笨墨齋
人大是有法律強制力的,因為**由人大產生,而政協沒有強制力。
4樓:浴火之鳳
5樓:匿名使用者
人大有執法權而政協沒有
如何發揮政協在基層民主監督中的作用
一要充分發揮政治協商的監督作用。政治協商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 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行科學民主決策的重要環節,是中國共產黨提高執政能力的重要途徑。把政治協商納入決策程式,就重大問題在決策前和決策中進行協商,是政治協商的重要原則,將重要人事事項納入協商程式,是政協民主監督的一個重要內容,...
行政監督的作用是什麼行政監督和監督行政什麼區別?
行政監督,即以權力制約權力,有利於國家機關及相關機關的清正廉潔 有利於提高行政效率,樹立 權威 有利於維護 保障社會秩序 行政監督的功能主要指監督各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國家制定的各項行政法規 行政政策的情況,同時糾正和懲處違犯行政法規 行政規章與行政紀律的行為。具體地講,行政監督主要有三種基本...
衛生監督檢查的物件有哪些,按衛生監督 物件分類,衛生監督包括哪些
1 食品 消毒產品 生活飲用水及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衛生監督 2 經專營性公共場所 職業 放射 屬學校衛生等衛生監督 3 監督傳染病防治工作 4 監督醫療機構和採供血機構及其執業人員的執業活動,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打擊非法行醫和非法採供血行為。你問的問題太廣了。有食品衛生監督檢查,有職業衛生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