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不該離婚,我到底該怎麼辦該不該離婚,我到底該怎麼辦?

2021-03-07 19:13:06 字數 854 閱讀 3666

1樓:正商觀察者

首先,雖然婚姻法保護公民具有離婚自由的權利,但並不是對離婚自由沒有限制,不是說離就離,准予離婚是有原則的,即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和道德規範。也就是說,雙方儘量靠自己的智慧去調劑夫妻感情,不要隨便就上升到離婚的高度。

其次,如果當事人堅決想離婚,而另一方不想離婚,那麼想離婚的一方只能採取訴訟的方式離婚。法院判決雙方離婚的唯一前提條件就是雙方感情已經破裂確實無法在一起生活。根據《婚姻法》(修正案)第32條第2款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這一規定說明,男女一方提出離婚後,是否准予離婚,不取決於另一方是否同意離婚,而是法院依據夫妻雙方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和調解有無效來決定。

2樓:樂觀的靚哥哥

該不該離婚,要考慮多方面的因素。首先是考慮孩子,離婚了孩子怎麼辦。怎麼樣為孩子創造一個和睦的家庭環境。

其次要考慮雙方是否確實破裂破裂或有其他非離不可的情況存在。如果雙方感情確實破裂或有其他符合離婚的情況存在,實在過不下去的話,那就離了。要儘量減少對孩子的傷害。

因為孩子是無辜的。

《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該不該離婚呢,該不該離婚呢?

感情破裂了到底該不該離婚?兩個人的事情,不管怎麼樣孩子是無辜的,你也不能因為孩子去妥協,凡事只有零次和無數次,而且你們是沒有準備好就結的婚,可能生活比愛情來的更快,讓你沒有準備好,你們的婚姻中生活比愛情更多,如果沒有孩子的話你可能不會提問會直接離婚了吧,現在離婚有冷靜期,好好想一下吧,畢竟相遇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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