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特特拉姆咯哦
根據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期間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少於20分鐘的將處警告或者200元罰款,並對駕駛員違法行為記2分。
用於公路營運的載客汽車、重型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國家有規定須安裝行駛記錄儀。因此,民警在執勤時,可以對可疑車輛的行駛速度、連續駕駛時間以及其他行駛狀態資訊進行檢查。發現違規的就可以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另外,疲勞駕駛除了和連續駕駛的時間長短有關外,還與人的體質、精神狀態、生活飲食狀況、睡眠多少、是否患病等因素也密切相關,因此,如何認定疲勞駕駛目前在國際上都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
2樓:**fafa的我
一,現行法律認定
根據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期間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少於20分鐘的將處警告或者200元罰款,並對駕駛員違法行為記2分。
用於公路營運的載客汽車、重型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國家有規定須安裝行駛記錄儀。因此,民警在執勤時,可以對可疑車輛的行駛速度、連續駕駛時間以及其他行駛狀態資訊進行檢查。發現違規的就可以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另外,疲勞駕駛除了和連續駕駛的時間長短有關外,還與人的體質、精神狀態、生活飲食狀況、睡眠多少、是否患病等因素也密切相關,因此,如何認定疲勞駕駛目前在國際上都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
二、疲勞駕駛的技術認定
1、從行為被發現前24小時內,計算駕駛人駕駛車輛的累積時間,若超過8小時,並有疲勞駕駛外在表象的,則符合疲勞駕駛條件;
2、通過調查,確認駕駛人有由於其他原因體力消耗過大或者睡眠不足,行車中睏倦瞌睡、四肢無力,不能及時發現和準確處理路面交通情況時仍繼續駕駛車輛的行為,雖然累積時間沒超過8小時,仍可認定為疲勞駕駛。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行業標準《道路交通事故資訊**》第三部分事故原因分類與**說明中,「疲勞駕車,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26條第九款的規定。
這裡的疲勞是指駕駛員每天駕車超過八小時,或者從事其他勞動體力消耗過大或睡眠不足,以致行車中睏倦瞌睡、四肢無力,不能及時發現和準確處理路面交通情況的。」
按照這一概念,「疲勞駕駛」必須具備三個要素:
1、必須是駕駛機動車的人員;
2、必須在道路上行駛時;
3、每天駕車超過8小時,或者由於其他原因體力消耗過大或者睡眠不足,行車中睏倦瞌睡、四肢無力,不能及時發現和準確處理路面交通情況時仍繼續駕駛車輛的行為。
同時具備以上三個要素,就構成「疲勞駕駛」。
3樓:丿灬黯淡丶
私家車得靠「自己承認」,營運車輛可以檢查行駛記錄儀。
(1)用於公路營運的載客汽車、重型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國家有規定須安裝行駛記錄儀。因此,民警在執勤時,可以對可疑車輛的行駛速度、連續駕駛時間以及其他行駛狀態資訊進行檢查。發現違規的就可以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2)不少車輛在高速公路上出了事故,都是由於駕駛員疲勞駕駛,注意力不集中引起的。但如果駕駛員自己不承認的話,交警就很難確定了。尤其是非營運車輛,駕駛員承認自己疲勞駕駛的少之又少。
疲勞駕駛的處罰:
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期間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少於20分鐘的將處警告或者200元罰款,並對駕駛員違法行為記2分。
4樓:匿名使用者
認定交通違法行為,除了根據具體的違法行為構成要素判斷外,還必須考慮前提條件,那就是必須有法律明確規定。
疲勞駕駛是我們以前的《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中規定的違章行為,在《交通安全法》中,已經沒有這個違法行為名稱了。為了更準確規範地認定和處理因駕駛時間過長造成的安全隱患,《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2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可見,現行規定只有「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違法行為種類,至於其他諸如休息20分鐘以上依然疲勞或者還沒有連續駕駛達到4小時等行為,均不屬於交通違法。
如果你們在辦案中查實具有上述法定行為特徵,可以認定並依法處罰;如果該駕駛人並沒有連續駕車4小時以上,那就不能認定。
5樓:小妞
1.疲勞是由於體力或腦力勞動使人產生的生理機能和心理機能失調的現象。駕駛疲勞是指駕駛車輛時,由於 駕駛作業引起的身體上的變化、心理上的疲勞以及客觀測定駕駛機能低落的總稱。疲勞駕駛是指駕駛員在疲勞狀況下執行,它是許多重大交通事故的根源。
①生理症狀
疲勞產生的開始,只是從事勞動的那一組肌肉感到疲倦,如果繼續下去,疲勞就會四周蔓延,從而使全身感不適,進一步發展則感到周身痠痛,精神恍惚。
駕駛員產生疲勞後,生理機能下降,隨之出現一些症狀。如頭重、心跳加快、脈搏加速、手腳痠痛、氣喘、胸悶、口渴、食慾不振、嘆氣、打哈欠、頻繁眨眼、表情變化少、眼睛發紅發乾、視覺模糊、耳內轟鳴、感覺煩躁恍惚,分辨不清方位等。
②③心理症狀
駕駛員產生疲勞後,他的心理狀態也會發生各種各樣的變化。如疲勞後引起視力下降,注意力分散、視野逐漸變窄,漏看錯資訊的情況增多,反應遲鈍、判斷遲緩、動作僵硬、節律失調、思維能力下降、頭腦糊塗、忘記操作規範、精神不振、鬱悶嗜睡、自我控制能力減退職、容易激動、心情急躁或開快車。
2.疲勞產生的原因
①睡眠缺少睡眠,很容易發生疲勞。成年人一晝夜至少應睡7-8小時。此外由於人的睡眠受人體生理節律的影響,如果睡眠的時間不當或睡眠質量不高,也會引起疲勞。
國個睡眠臨床研究機構調查了6000份單個車輛和兩輛車輛碰撞事故的報告,發現車輛碰撞的高峰時間是在午夜到清晨之間,以及白天下午一時至四時之間。這兩個時間段,與正常睡眠的人想打瞌睡的時間幾乎是一致的。因為 人體的生理晝夜節律使我們無論缺乏睡眠與否,在人一天的生物鐘特定的時間內,都會受至瞌睡的侵襲。
②駕駛員的身心條件
駕駛員的身心條件,包括駕駛員的身體狀況,年齡大小、性別、經驗多少、技術高低、性格等。一般來說,年輕人容易感到疲勞,也容易消除疲勞;老年人的疲勞,症狀不明顯、但消除能力弱不禁風 ;體弱者容易產生不易消除;駕駛技術熟練者,不易產生疲勞。
③駕駛操作中的因素
駕駛操作過程中,車內環境、車個環境以及執行時間等因素都與疲勞的產生有關係。
車內環境如溫度、溼度、噪音、振動、照明、粉塵、有毒物質、以及車工內座位、靠背等,都對聯大腦皮層有一定的刺激作用,超過一定限度,就會對人的勞動力產生龍活虎不良影響,導致疲勞產生。
車外環境如氣候條件、道路條件、交通條件、交通設施條件、時間條件等。若駕駛員在道路上行駛時,道路能見度低,沒有交通標誌、行人擁擠、自行車多、交通阻塞,意外被超車、道路崎嶇不平等,這些都能使駕駛員的情緒緊張、並付出較大的體力,駕駛員容易疲勞。
④生活環境
生活環境是指社會氣氛、群體氣氛、家庭關係、人際關係等。這些因素對駕駛員的疲勞特別是駕駛員的心理疲勞有很大的影響。
駕駛員的家庭關係對他的影響深入而持久。家庭關係處理不好,會導致駕駛員心理失調,行車煩躁不安,思想遲鈍、處理情況不準確、注意力不集中、胡思亂想,身心極易產生疲勞,肇事的可能性增大。
駕駛員的領導,同事之間人際關係的好壞對交通安全以及駕駛員本身的心理疲勞都有很大影響。同事之間關係緊張,工作上互不支援,必然會產生消極情緒、不愉快、猜疑、悲觀、憂鬱等,造成心理緊張,也容易產生心理疲勞。
3.疲勞駕駛與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統計分析表明,駕駛員疲勞駕駛是造成交通死亡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日本的事故統計揭示,因疲勞產生的事故約佔1~%.法國國家警察總署事故報告表明,因疲勞瞌睡而發生車禍的,%,%。
我國疲勞駕駛情況也比較多,如有的駕駛員因陋就簡某種原因晝夜行車,為了追求利潤、晝夜兼程,不顧第二天有行車任務、通宵達旦玩撲克、打麻將、跳舞、引起精神怠倦,致使第二天出其不意車呈疲勞駕駛,遇到緊急情況,不知所措,造成事故後悔莫及。
由於疲勞很難明確判斷,所以,實際上因疲勞發生的事故比現有統計的數字大。試驗指出,駕駛員以100公里/小時的速度前進,兩小時後,生理機能便能進入睡眠狀態;30~40秒後,出現抑制高階神經活動的訊號,表現欲睡,主動性下降。在一般情況下,駕駛員一天行車超過去10小時以上,或前一天睡眠時間不足4~5小時者,事故率必然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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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個程式問題,不管事故雙方有無 車輛有沒有損傷,都要雙方協商解決好所有問題,才能提車。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後交警不放車怎麼投訴 投訴也沒用啊,車子你提走了,你不給人家修車,或者看病,交警去哪找你?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來了,交警隊不放車 30 請按照交警隊的要求去做,診斷證明是交警隊判斷受傷情況的...
交通事故之後去交警大隊拿事故責任認定書之後怎麼修車
事故認定書是保險公司在理賠的時候才會用的,修車跟事故認定書沒什麼關係。發生交通事故之後先報警讓交警來定責,之後在報保險,告知保險公司你的修車地點,讓他們派勘察員去,之後會有定損員對車輛進行定損。最後用到事故認定書來理賠,保險公司會根據當事人的責任大小來理賠相應的金額。希望你對有幫助看,不清楚可以再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