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情人要分手費,情人不給,該怎麼辦

2021-03-08 12:21:12 字數 4227 閱讀 1997

1樓:獎勵嗎你

如果要向情人要分手費,情人不給的話,其實這個也可以跟他說裡,所以說對於兩人之間的一些話語都是可以在一起商量的,如果遇到這種迪迪不不像你那樣溫柔的人的話,那就無所謂,不要去理會了

2樓:

至少在很大程度上,法律沒說分手費是非得給的,除非你們之前就另有約定,否則情人不肯給也是沒辦法的。而且真要**律,這是個民事糾紛,估計你們只能打官司了。好歹也是相愛過,要分開又何必斤斤計較呢,不如好聚好散。

如有用請採納。

3樓:柳雄

情人是雙方自願在一起或分開,不需要承擔責任,情人不給分手費,你可問律師,也可上法院,也可找婦聯

4樓:嗜血西城

你好朋友,

你們既然玩都玩了,

幹嘛結束了還提這事,

這樣會讓雙方都不好過的!

建議打消這個念頭!

5樓:梳碧湖砍菜人

如果你的情人有家室的話,可以去他單位或家裡鬧!

如果是男女朋友的話,不給很正常!

6樓:小喜

除非是他欠著你什麼了,不然為什麼要給你,要麼他害怕你,要麼欠著你,不然就是和平分開,一般人也不會給你什麼。

7樓:阿良

那具體看是否情人對你造成損失,比如青春損失費啊,還有你對情人進行了花費啊,可以去情人公司反映或者通過律師(上訴法院)解決

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以「分手費」為名要求支付一定的財物,則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是不會獲得法律支援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1條第2款規定: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情人之間索要分手費合法嗎,怎麼辦

9樓:華律網

分手費,這是一個大家都不陌生的詞,但是對於他到底合法與否,其實很多人是不清楚的。情侶之間分手一方向另一方索要分手費一般不會得到法律的支援,但也不被法律所強制。簡單下定論說索要分手費是敲詐顯然是不準確的,確定索要分手費是否為敲詐,應該從以下幾點來認知:

1、敲詐行為是一般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而情侶間的分手費通常是一方認為自己的青春被耽誤了,對方要補償自己,並非無故索要財物;2、敲詐表現為行為人採用威脅、要挾、恫嚇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財物的行為。情侶之間索要分手費往往會鬧僵,索要一方說出一些氣話也所難免,例如說你不給分手費,我就怎樣怎樣之類的話語。但也不能簡單的認為這樣就是敲詐了,因為敲詐還有金額的規定如果金額過大或者涉及到非法佔有的目的,有涉嫌敲詐的可能;一方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手段,向另一方強行索要分手費的,並且數額達到二千元以上的,屬於犯罪行為,涉嫌敲詐勒索罪。

可以合理合法的方式提出,進行協商,但切莫採取非法手段進行索要,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10樓:寶石王子新

這個法律是不支援的。

情人?婚外戀? 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情,都難決定何去何從~

婚外戀可不好,破壞自己和他人家庭不可取,懸崖勒馬,三思而後行才好~明確清楚自己想要的。

1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以「分手費」為名要求支付一定的財物,則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是不會獲得法律支援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1條第2款規定: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婚外情人分手後問我強迫要分手費合法嗎、我該怎麼辦

12樓:樂觀羅江山

你好!首先情人關係在法律上就是不合法的,不受法律保護與認可的,所以法律是不會去保護不合法的事情,不合法。

13樓:杜馬越界

給吧,不要鬧到你老婆那去、給分收費,最好籤協議,省得以後一直一直要

14樓:肖列周

不合法,這屬於敲詐勒索,情節嚴重可以坐牢的

15樓:☞拜白百敗

不合法,堅決斷了聯絡

16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不合法啊,好聚好散唄,純屬敲詐你額

17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以「分手費」為名要求支付一定的財物,則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是不會獲得法律支援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1條第2款規定: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想和情人分手,怎麼跟他要分手費

18樓:中江興隆老鄉

你情,他願。應該各自紛飛。談不上什麼分手費。

19樓:匿名使用者

想要就要,關鍵看對方給你多少啊?

20樓:雨為止停

分了就分了,還要分手費,不覺得扣麼

情人之間索要分手費合法嗎,怎麼辦?打官司能贏嗎?

2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以「分手費」為名要求支付一定的財物,則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是不會獲得法律支援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1條第2款規定: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22樓:百度使用者

畢竟在長期的非法同居生活過程中,雙方對一些財產是可能產生共有關係的,因此,有必要進行分割。如果同居一方主張分割同居期間產生的公有財產,法院是會支援的。至於以分手費為名要求支付一定的財物,則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是不可能獲得法律支援的,對此不必理會。

同時,索要分手費是違反道德和社會公序良俗的,法律只對合法的債權債務關係受法律保護。所以,從法律層面上講,如果不是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或者合法的贈與關係、債務債權關係等,在分手後索要分手費是不合法的,尤其是與與有配偶者同居,破壞他人家庭,而後索要分手費的,更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護。

另外,法律上也沒有所謂的青春損失費,所以同居一方向另一方主張 青春損失費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也不能得到法律保護。雖然有可能在感情存續期間寫過欠條,但實質上也不存在借貸關係,也就是說,欠條往往是有名無實的,是無效的。如果實在不得已或在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等情況下寫下支付青春損失費欠條的,依照我國民法的有關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作出的意思表示是無效的,是可以變更或者撤銷的。

到法院打官司也很難得到支援。

上面說到了如果是同居期間產生的財產分割或經濟補償,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予以判斷,但是,對於其他的所謂分手費精神損失費青春損失費等等費用,都屬於私下的約定,在法律上並沒有依據,所以如果鬧到法院打官司是很難獲得支援的。

眾所周知,婚外情一直是婚姻的致命傷。從第三者到二奶再到小三,這些詞語大家想必已不陌生。新出臺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共19條,與徵求意見稿的21條相比,少了兩條。

缺少的兩條正是原來在徵求意見過程中飽受社會爭議的,關於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為解除同居關係約定財產性補償的問題就是其中之一。這表示法律不支援小三索要分手費。

徵求意見稿第二條寫道: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為解除同居關係約定了財產性補償,一方要求支付該補償或支付補償後反悔主張返還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合法婚姻當事人以侵犯夫妻共同財產權為由起訴主張返還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根據具體情況作出處理。這一條在正式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三)》中被刪除。

在廣東省婦聯此前針對徵求意見稿舉辦的座談會上,中山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卓冬青認為,這樣的規定實際上變相鼓勵了男人養小三。廣東省婦聯權益部部長楊世強也表示,這一條會使有錢的男人更堂而皇之地養二奶,到分手的時候給點分手費就可以了。暨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宋耀紅更是直言:

立法導向不對。廣東工業大學文法學院教授郭麗紅則認為:婚姻法不是婦女權益保**。

如果說『小三』是婦女,需要保護,『原配』就不需要保護了嗎?

最高法院民一庭庭長杜萬華說,因為婚外同居這種現象比較複雜,在具體實踐中難以以司法解釋相關的條文來一一對應,但不規定不等於不正視。基層法院在審理相關案件的時候,要堅持維護社會主義道德風尚和善良風俗,維護婚姻家庭穩定,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這是一個基本的原則。法院將通過案例指導的方式來解決這個問題。

總之,索要分手費合法嗎?這一問題在法律上是沒有合法依據的,一般來說,情侶分手時對分手費用雖達成一致,但此種款項沒有真實的債權債務關係,索要沒有相應的法律依據,且違***道德。如果情侶之間可自動履行,法律不強加干涉。

但如果起訴至法院,法律無法支援這樣的訴訟請求。但是在具體案件中,一些情況較為複雜,還是需要結合相關案情予以綜合判斷。

情人之間索要分手費合法嗎,怎麼辦

分手費,這是一個大家都不陌生的詞,但是對於他到底合法與否,其實很多人是不清楚的。情侶之間分手一方向另一方索要分手費一般不會得到法律的支援,但也不被法律所強制。簡單下定論說索要分手費是敲詐顯然是不準確的,確定索要分手費是否為敲詐,應該從以下幾點來認知 1 敲詐行為是一般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而情侶間的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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